吐政办函〔2024〕47号
关于印发《吐鲁番市2024年秋冬季汽车消费补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吐鲁番市2024年秋冬季汽车消费补贴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吐鲁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9月24日
吐鲁番市2024年秋冬季汽车消费补贴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激发汽车市场消费潜能,发挥消费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经市政府同意,决定组织开展吐鲁番市2024年秋冬季汽车消费补贴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活动时间
活动实施时间:2024年9月25日至2024年12月31日。
补贴申请时间:2024年9月25日至2025年1月20日。
二、参与活动企业范围
经各区县审核确定的汽车销售企业。
三、支付平台选定
各区县择优选定补贴资金支付平台,签订具体合作协议。鼓励各区县与支付平台加强合作,叠加促消费优惠活动,提升财政补贴资金的放大效应。
四、活动内容
(一)补贴对象
活动实施期间,在吐鲁番市范围内的汽车经销企业购买(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为吐鲁番市)7座(含7座)以下乘用车新车,并在吐鲁番市办理非营运行驶证,且单车价格在5万元以上(不含增值税)的个人消费者,给予一次性定额补贴。
(二)补贴标准
对符合上述条件的个人,依据机动车购车发票价格,按照每人4000元-7000元分档以现金的方式发放给消费者。具体如下:5万元-10万元(含10万元),补贴4000元;10万元-15万元(含15万元),补贴5000元;15万元-20万元(含20万元),补贴6000元;20万元以上补贴7000元,以现金方式补贴,符合以旧换新、置换要求的同时享受国家、自治区报废更新、置换补贴等政策。
(三)申领汽车补贴材料和要求:
1.参与活动的消费者购车发票日期须在2024年9月25日至2024年12月31日之间,个人消费者应当于2025年1月20日之前通过支付平台上传材料申领补贴;申请人逾期未申请视为自动放弃。
2.所购买车辆为非营运车辆且所有人为个人消费者(以上传行驶证正页内容为准)。
3.所购车辆核定载人数不超过7人(含7人)的载客乘用车(以上传行驶证副页内容为准)。
4.购车人身份证、银行卡。
5.购买车辆支付凭证(POS机打签购单或微信、支付宝等小票截图)。
6.乘用车销售企业制式证明(详见附件);购车发票、行驶证、身份证、银行卡和乘用车制式证明全部属于一人,且每人仅享受一次。
消费者可向支付平台客服和汽车经销企业确认消费补贴领取条件,精准申领消费补贴。
(四)消费补贴申领基本流程
第一步:消费者在活动期内购置符合条件的车辆后,在以本人名义注册的支付平台APP首页进入活动页面,按照提示如实填报相关信息,上传购车发票、行驶证(正、副页除车辆照片外均需上传)、购车人身份证(正、反面均需上传)、购车人银行卡(正、反面均需上传)、支付凭证和乘用车销售企业制式证明。
第二步:支付平台收到消费者提交的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材料初审,提交至区县相关部门于5个工作日内完成复审。复审通过后,对材料符合要求的消费者发放相应消费补贴。如材料不符合要求,则支付平合通过系统自动退回并发送修改通知,同时支付平台客服人员及时电话回访告知。消费者在申领有效期内均可继续完善提交审核资料,超过申领有效期仍无法更正的,由系统发送审核不予通过通知。
五、消费补贴资金来源
由市本级财政和各区县财政按各50%比例共同承担,补贴资金总额为1000万元,其中:市级500万元、高昌区300万元、鄯善县100万元、托克逊县100万元。汽车消费补贴资金实行专账管理,市级补贴区县的分配额度可根据补贴支付进度在区县之间调节使用,先购先补、补完即止。严格按照市、区县比例兑付补贴资金,不得在一次兑付资金中全部使用市级财政资金或区县级财政补贴资金。具体落实筹措方式如下:
(一)市商务局确定市、区县财政预拨资金额度,市财政局按照预拨资金额度将市级财政资金拨付至各区县,各区县将市、区县两级预拨资金拨付至支付平台专用账户,用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汽车消费补贴活动。
(二)支付平台实时监控补贴支出情况,实时告知区县有关部门以及购车人补贴资金支付进度和可用余额。
(三)活动结束后,未使用完的财政补贴资金,原路退回市、区县财政,市财政局、市商务局组织开展补贴资金清算工作。
六、任务分工
市商务局负责组织政策宣传,鼓励相关汽车销售企业、金融机构配套优惠政策,指导调度各区县汽车消费补贴活动落实情况,做好补贴资金的清算,及时协调解决有关情况;市委宣传部配合做好补贴活动宣传工作;市财政局做好资金筹措、下拨和监督区县资金到位落实情况,做好补贴资金的清算等工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做好参与活动汽车经销企业商品质量监督和消费者维权工作;市公安部门配合及时办理购车消费者行驶证等登记手续;市税务局负责提供查询发票真伪的便捷渠道。
七、保障措施
各区县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措施;指导督促资金支付平台、有关部门做好初审、复审工作,确保资金拨付环节安全有序,活动结束后做好资金清算、审计和全面绩效评价工作。
附件:1.燃油乘用车申请“财政补贴消费”购车证明
2.新能源乘用车申请“财政补贴消费”购车证明
3.吐鲁番市2024年秋冬季汽车消费补贴活动联系人信息表
4.吐鲁番市参与汽车消费补贴活动经销商汇总表
附件1
燃油乘用车申请“财政补贴消费”购车证明
(填写车主姓名),身份证号:
在(填写销售车辆企业名称,需与发票企业名称一致)购买汽车(填写厂牌型号),车架号为:。本企业证明,该用户此次购买车辆为国家规定的燃油乘用车,对此承担相关责任。
企业地址:(填写从地区开始直至门牌号)
特此证明
购车人签字:
汽车销售企业(盖章):
日期:
附件2
新能源乘用车申请“财政补贴消费”购车证明
(填写车主姓名),身份证号:
在(填写销售车辆企业名称,需与发票企业名称一致)购买汽车(填写厂牌型号),车架号为:。本企业证明,该用户此次购买车辆为国家规定的新能源乘用车,对此承担相关责任。
企业地址:(填写从地区开始直至门牌号)
特此证明
购车人签字:
汽车销售企业(盖章):
日期:
附件3
吐鲁番市2024年秋冬季汽车消费补贴活动联系人信息表
序号 单位 姓名 联系方式
1市商务局
2市财政局
3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4市公安局
5市税务局
6高昌区
7鄯善县
8托克逊县
附件4
吐鲁番市参与汽车消费补贴活动经销商汇总表
序号 企业名称 经营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