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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吐鲁番市2024年秋冬季汽车消费补贴活动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4-09-26    浏览次数:    【字体:

《吐鲁番市2024年秋冬季汽车消费补贴活动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一、主要目的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要求及市委“1535”工作思路,进一步活跃汽车消费市场,推动汽车消费提质升级,激发汽车市场消费潜能,发挥消费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2024年9月24日,吐鲁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吐鲁番市2024年秋冬季汽车消费补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吐政办函〔2024〕47号)。

二、起草背景与过程

我市正在实施国家、自治区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自治区下达我市2024年汽车以旧换新报废更新补贴目标360辆。因乌鲁木齐、库尔勒等周边城市在国家汽车以旧换新政策的基础上叠加购置新车的地方优惠政策,致使我市消费者购置新车(含以旧换新)的消费数据外溢严重。为切实做大我市汽车销售体量,吐鲁番市商务局在广泛征求市委宣传部,市财政局、公安局、市场监管局、税务局及各区(县)人民政府意见建议的基础上,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汽车以旧换新实施方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4年汽车置换更新补贴实施细则》相关政策,结合我市汽车消费实际,起草了《吐鲁番市2024年秋冬季汽车消费补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三、重点内容

本《实施方案》共七项,从活动时间、参与活动企业范围、支付平台选定、活动内容、消费补贴资金来源、任务分工、保障措施等方面细化了2024年秋冬季汽车消费补贴活动实施方案。

一是明确了活动实施时间和补贴申请时间。活动实施时间即2024年9月25日至2024年12月31日;补贴申请时间即2024年9月25日至2025年1月20日。

二是明确了参与活动企业范围和资金支付平台由各区县择优选定。

三是明确了补贴对象为在吐鲁番范围内汽车经销企业购买价格5万元以上(不含增值税)、7座(含7座)以下乘用车新车,并在吐鲁番办理非营运行驶证个人消费者,给予一次性定额现金补贴。补贴标准分为四个档次,是5万元-10万元(含10万元),补贴4000元;10万元-15万元(含15万元),补贴5000元;15万元-20万元(含20万元),补贴6000元;20万元以上补贴7000元。符合条件的消费者须在支付平台提交相关材料申领补贴。购车发票日期须在2024年9月25日至2024年12月31日之间,补贴申请须在2025年1月20日之前。

四是明确了消费补贴资金来源,资金管理模式。即市级财政和各区县各按50%比例共同承担,补贴资金为1000万元,其中市级500万元、高昌区300万元、鄯善县100万元、托克逊县100万元,补贴资金实行专账管理。同时,规定严格按照市、区县比例兑付补贴资金,不得在一次兑付资金中全部使用市级财政资金或区县级财政补贴资金。

《实施方案》还对相关部门职责进行了规定,如:市商务局负责组织宣传,鼓励相关汽车销售企业、金融机构配套优惠政策,指导调度各区县汽车消费补贴活动落实情况,做好补贴资金的清算,及时协调解决有关情况。市财政局做好资金筹措、下拨和监督区县资金到位落实情况,做好补贴资金的清算等工作等。

最后提出了工作保障措施。要求各区县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措施;指导督促资金拨付平台、有关部门做好初审、复审工作,确保资金拨付环节安全有序,活动结束后做好资金清算、审计和全面绩效评价工作。

四、政策解读咨询渠道

解读机关:吐鲁番市商务局

咨询电话:市商务局0995-8535137

高昌区商工局13999692268

鄯善县商工局13899323281

托克逊县商工局185990251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