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吐鲁番市财政出资矿产资源勘查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吐市自然资规〔2024〕1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于2024年12月30日由吐鲁番市自然资源局印发实施,现就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暂行办法》制定的背景
2017年国家自然资源部出台了《矿业权出让制度改革方案》,将新疆列为全国矿业权出让制度改革六个试点省(自治区)之一;2018年自治区出台了探矿权采矿权出让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对国家出资勘查达到设置采矿权条件的,不再设置探矿权,可直接出让采矿权。结合吐鲁番市各区县矿产资源经济发展需要,2019年分3批将24个矿产资源调查区块纳入吐鲁番市财政出资矿产资源调查项目,其中,6个调查项目因找矿成果不理想,及时终止勘查行为,18个调查项目均达到可出让采矿权条件。利用调查项目成果,2020年至今,吐鲁番市已成功出让采矿权15个,实现采矿权出让收益达6.25亿元。为了进一步规范财政出资矿产资源勘查项目的实施,有必要制定《暂行办法》。
二、制定依据
三、起草过程
根据工作实际,于2023年3月开始启动《暂行办法》起草工作。
一是前期总结经验。总结整理前期市级财政出资开展3批24个矿产资源调查项目的经验,厘清《暂行办法》拟定思路。
二是草拟征求意见稿。在总结前期调查项目找矿成果基础上,咨询自治区相关行业部门意见建议,拟定征求意见稿。
三是征求相关行业部门意见。《暂行办法》征求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市财政局、地质勘查队伍、各区县自然资源局意见,同时在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开发布,面向全社会征求意见,未收到反馈意见。
四是《暂行办法》的必要性。吐鲁番市紧紧围绕矿业权出让制度改革机遇,认真研究国家、自治区矿业权出让制度改革文件,积极与上级部门汇报沟通,取得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大力支持。同时,加强与长期在吐鲁番市开展矿产资源地质勘查工作的国有地勘单位沟通联系,筛选了一批找矿前景好、矿体有出露、在生态红线范围等禁止功能区以外,且企业有需求的花岗岩、大理岩、白云岩等非金属矿调查工作靶区,在全疆还没有现成经验可供参考的情况下,率先启动了矿业权改革开展试点工作,申请市级财政资金开展矿产资源调查工作。
结合吐鲁番市权限内矿产资源调查项目开展情况,为总结采矿权出让成果经验,不断建立完善吐鲁番市财政出资开展矿产资源调查项目管理制度,也为全疆其他地(州、市)推进财政出资勘查项目提供切实可行的吐鲁番经验,在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和市人民政府大力支持下,市自然资源局研究拟定了《暂行办法》。
五是《暂行办法》的合法性。《暂行办法》契合矿业权出让制度改革要求,符合法律法规和吐鲁番市经济发展实际情况。制定主体、权限、程序、主要内容及形式合法,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未设定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等事项。
六是《暂行办法》预期效果和影响评估。《暂行办法》进一步完善了吐鲁番市矿业权市场建设,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更好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培育新经济增长点、形成新动能,助力吐鲁番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四、《管理办法》的重点内容解读
(一)如何依法依规组织开展财政出资勘查项目?
一是严格规范申报程序。各区县自然资源局根据当地经济发展需要,提出立项申请,经区县人民政府同意,报市自然资源局审查。市自然资源局在征求发改委、水利局、生态环境局等有关职能部门意见后,按照矿产资源审批“政府一支笔”的要求,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出让后启动调查项目,同时将调查项目上报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备案。
二是科学设立项目标底。市自然资源局聘请自治区专家库中相关专家对调查项目进行现场核实,核算项目底价,确定项目标底。
三是确定招标代理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规定,报请市人民政府同意后,委托招标代理机构,负责开展矿产资源调查项目勘查单位的公开招标工作。
四是规范开展招标工作。由招标代理机构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国家和自治区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编制招标工作方案、招标文件,发布招标公告,提供咨询服务,审查投标人资格,负责开标评标的具体工作。市自然资源局根据开标评标结果,与中标勘查单位签订项目合同。
(二)如何把好调查项目质量关?
市自然资源局组织相关专家对调查项目进行跟踪监督检查,从项目立项、申报、招标、设计审查、实地检查、资料验收、成果报告评审、工作量认定等工作环节层层把关,保证调查项目立项科学、设计合理、部署有效、方案可行、质量可靠、成果可信。结合勘查单位提交地质报告,市自然资源局委托评审机构对进行评审,出具评审意见书,作为矿业权公开出让的资源储量依据。
(三)如何向勘查单位支付调查费用?
市自然资源局委托第三方机构承担调查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计工作,并依据最终审定价,报请市人民政府申请拨付勘查项目调查费用。支付费用时,勘查单位需向市自然资源局提交合法有效完整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等相关资料,市自然资源局将依据财政部门资金拨付手续落实支付工作。
(四)如何确定采矿权挂牌出让底价?
结合评审通过的地质报告,市自然资源局委托评估机构负责吐鲁番市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工作,出具出让收益评估报告。出让收益评估报告中确定的资源价值,将为后续招拍挂出让采矿权的挂牌底价提供参考。
(五)如何取得采矿许可证?
结合吐鲁番市矿产资源市场需求,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市自然资源局委托代理机构,负责开展权限内二类非金属矿采矿权公开出让工作,市自然资源局将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挂牌出让活动结束后,竞得人应与市自然资源局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并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按相关规定申请办理采矿权申请登记手续,由市自然资源局颁发采矿许可证。
解读单位:吐鲁番市自然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