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吐鲁番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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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吐鲁番市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序号二十一)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 发布时间:2024年12月24日
  • 来源:吐鲁番市自然资源局

根据《吐鲁番市贯彻落实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吐鲁番市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第二十一项)已完成整改,现将具体情况予以公示:

一、整改任务:国能新疆托克逊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黑山露天煤矿2019—2022年超规模生产,且未及时修订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

二、整改时限:2024年底前

三、整改目标:按照实际核定产能办理采矿生产规模变更登记,及时修订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生态保护修复方案。

四、整改措施:加强对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托克逊县黑山露天煤矿的日常监督管理,掌握生产状况,督促及时编制与核定产能对应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生态保护修复方案》,变更采矿证生产规模,防止出现超规模生产情况。

五、完成情况:

(一)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根据煤炭核定产能,已督促企业按照核定产能编制相对应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保护修复方案》报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审查,及时办理采矿权变更生产规模登记。修编的1300万吨/年生产规模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保护修复方案》于2023年12月7 日在自治区自然资源厅门户网站公告,自治区自然资源厅于2023年12月22日颁发了该矿1300万吨/年生产规模的采矿许可证。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二)验收销号情况

11月16日市自然资源局成立验收工作组现场验收认为整改目标及措施已落实,印证资料真实完整,验收合格,呈请销号。12月23号吐鲁番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召开审议会议,认为该项任务具备销号条件,并于12月24日印发《关于对吐鲁番市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审议结果的的通报》,同意该项整改任务销号。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25日至2025年1月8日,共10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来电来函如实反映。

牵头责任单位电话:0995-8621085

牵头责任单位传真: 0995-8621053

牵头责任单位邮箱:1025298731@qq.com

吐鲁番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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