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吐鲁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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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吐鲁番市贯彻落实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吐鲁番市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问题编号十七)已完成整改,现将具体情况予以公示:
一、整改任务
高昌区一期生活垃圾填埋场超库容填埋长达10年,至今未闭库;鄯善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周边混存大量生活垃圾及建筑垃圾,入库管理不规范;托克逊县生活垃圾一期填埋场填埋量底数不清,现场管理混乱,超期服役2年。
二、整改时限
2024年底前。
三、整改目标
加强生活垃圾填埋场运行和管理,对达到有效库容或服务年限的生活垃圾填埋场,按期保质保量完成封场。
四、整改措施
1.高昌区加强二期生活垃圾填埋场规范化管理运行,按照《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封场技术规范》(GB51220-2017)相关要求,于2024年底前完成一期生活垃圾填埋场闭库封场。
2.鄯善县开展生活垃圾填埋场排查整治,规范填埋作业,严禁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混堆,设置建筑垃圾堆存点,规范消纳建筑垃圾。
3.托克逊县对一期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全面摸排,摸清填埋底数,建立健全运行管理制度,实施分区管理,规范建立台账,2024年6月底前建成投运二期生活垃圾填埋场,2024年底前完成一期生活垃圾填埋场闭库封场。
五、完成情况
1.市住建局高度重视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成立自治区环保督察整改任务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定期督促落实整改验收工作,实行清单化调度管理,确保整改任务落实落细。先后组织多次局务会集中研讨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认真落实整改任务月报制度,及时掌握整改任务进展情况,分析存在问题,提出具体解决措施。定期到现场实地督促指导,加快推进问题整改落实和验收销号工作,确保2024年年底前完成销号整改任务,防止发生逾期风险。截至目前,到项目现场实地督查21次、召开项目调度会议12次、下发督办提醒函6份。
2.高昌区委、政府扎实抓好高昌区一期生活垃圾填埋场闭库封场工作。封场工程于2024年9月20日开工建设,严格按照封场工程设计方案组织施工,2024年11月29日,高昌区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项目竣工验收。同时加强了二期生活垃圾填埋场规范化管理运行。
3.鄯善县住建局严格按照国家生活垃圾及建筑垃圾填埋规范要求,对鄯善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周边混存的生活垃圾及建筑垃圾进行分类处置集中填埋,2024年8月20日完成整改任务。2024年8月18日制定完成《生活垃圾场操作管理制度》,梳理完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进场、消毒消杀、生活垃圾填埋、安全生产检查、值班等台账。压实工作责任,在垃圾倾倒区域安排专人指挥、疏导,规范填埋作业,严禁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混堆,保障规范运行。按照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要求,严格规范日常运营管理,确保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运营安全稳定、生态环保。
4.托克逊县住建局全面摸排一期生活垃圾填埋场底数,建立健全运行管理制度,实施分区管理。督促企业更新完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应急演练》《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垃圾入场检验》《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设施维护》《垃圾处理场设施检查维护》等台账。托克逊县二期生活垃圾填埋场于2024年2月底完成竣工及环境验收,并于2024年6月投入使用。托克逊县自筹资金,于2024年6月编制完成托克逊县一期生活垃圾填埋场封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及评审工作,2024年7月取得县发改委立项批复,2024年8月完成施工图设计审查及工程招投标等工作,2024年10月正式开工建设,2024年11月29日完成竣工验收。
2024年12月9日,吐鲁番市住建局组织第十七项整改任务验收工作组召开验收专题会议,经审议,认为具备验收条件,同意该项任务通过验收。截至目前,已完成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问题编号十七),已达到整改预期目标和效果。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25日至2025年1月8日。共10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来电来函如实反映。
牵头责任单位电话(传真):0995-8529352
牵头责任单位邮箱:tlfzjcjk@163.com
吐鲁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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