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吐鲁番市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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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吐鲁番市贯彻落实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吐鲁番市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问题编号十三)已完成整改,现将具体情况予以公示:
一、整改任务
鄯善县2022年、托克逊县2020-2022年均未收取超计划外水资源费,累计加价制度落实不到位。
二、整改时限
2024年底前
三、整改目标
堵塞漏洞,严格落实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
四、整改措施
一是鄯善县、托克逊县对标《吐鲁番市地下水资源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有关要求,组织开展全面梳理摸排,掌握水资源费超定额累进加价征收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制定相关防范措施堵塞漏洞。二是进一步建立健全核查工作机制,开展全面核查,经确认取用水户有超定额、超计划的,严格按照累进加价制度征收水资源费。
五、完成情况
一是制定并下发《关于开展全额收取水资源费和落实累进加价制度情况摸底的通知》,要求各区县依法依规征收水资源费,确保足额征收到位。二是严格落实超计划水资源费累进加价制度,2023年征收累进加价水资源费30.65万元,其中鄯善县2.5万元、托克逊县28.15万元。2024年截至目前征收本年度累进加价水资源费4.75万元,其中鄯善县4.35万元、托克逊县0.4万元。三是市水利局就水资源费征收情况建立了定期通报机制,每季度对各区县水资源费征收情况进行通报,督促各区县水利局严格落实超计划水资源费累进加价制度,应征尽征。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24日至2025年1月7日,共10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来电来函如实反映。
责任单位电话(传真):0995-8535142
邮箱:860380467qq.com
吐鲁番市水利局
2024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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