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吐鲁番市数字化发展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20    浏览次数:    【字体:

吐鲁番市数字化发展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市数字化发展局编制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市数字化发展局2024年6月份成立,暂无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4年我局未收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产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发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我们坚持“严格依法、全面真实、注重实效、及时便民”的原则,深入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努力提高工作透明度。严格依照保守国家秘密法、《条例》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建立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明确审查程序和责任,指定专人负责,并建立审查记录,确保发布的信息不涉及国家秘密和法律法规禁止公开的信息。

(四)平台建设情况。我局新成立,暂无自建平台,主要依托吐鲁番市政府门户网站和新疆政务服务网(吐鲁番)开展政务公开工作。

(五)监督保障情况。建立健全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办法,明确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和各环节责任主体,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有章可循、规范有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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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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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对《条例》的学习、理解还不全面到位,对照《条例》要求进行全面公开还有差距。我局将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进一步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加强对《条例》的学习,不断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一是做好补差补缺。对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对还没有及时公开的政策及信息进行自查,及时完善相应栏目和相关内容。二是形成长效机制。将政务公开工作与业务工作等其他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完善公开制度、公开行为,建立政务公开长效机制,切实做好我局政务公开的各项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吐鲁番市数字化发展局

                          2025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