吐政办函〔2023〕93号
关于公布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切实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严格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的通知》(新政办明电〔2023〕128号)有关要求,市政府组织对2023年5月31日前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制发的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清理,继续保留的行政规范性文件27件,废止或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36件。
宣布废止或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一律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依据。
附件:1.吐鲁番市人民政府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2.吐鲁番市人民政府废止或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吐鲁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