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吐鲁番市政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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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服务窗口|办理这些部门的业务不用多跑了,这里一窗通办!

  • 发布时间:2024年07月22日
  • 来源:吐鲁番市政务服务

综合服务窗口是政务服务管理机构设立的不分部门,对政务服务事项提供申办、综合咨询、材料接受、统一受理、办件流转、统一出件等通办服务的工作单元。

服务模式

通过优化整合办事流程,推进线上线下融合,集成预约、咨询、申办、受理、办理、出件、评价等服务,实现“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服务模式。

办理范围

整合审批事项较少的、季节性审批的、未入驻政务服务大厅的市自然资源局、市文旅局、市文物局、市林草局、市教育局、市商务局、市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住建局、市广播电视局、市财政局、市档案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民政局、市气象局、市统计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委统战部、市委编办、市邮政管理局、市新闻出版(版权)局、市国安局24家单位300多个事项于综合服务窗口。

办理渠道

线上申报

方法①:电脑端登录新疆疆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s://zwfw.xinjiang.gov.cn方法②:应用商城搜索“新疆政务服务”APP完成下载安装(暂不支持IOS系统下载);

方法③:长按下方微信小程序码快速进入“新疆政务服务”

线下申报1.电话咨询;2.窗口申请;3.邮寄申请。

网站pc端申请步骤

第一步

打开网页搜索新疆政务服务网(选择个人登录或法人登录,无账号请先完成注册)

第二步

新疆政务服务网首页,点击搜索栏,输入要办理的事项关键词,点击在线办理

第三步

进入办理页面,按提示点击下一步

第四步

确认基本信息,填写通讯地址,确认无误后,点击保存申请,进行下一步。

第五步

完成申请流程。

<滑动查看下一个步骤>

办理流程

1

预约服务

综合窗口可通过网络、电话、自助终端等渠道提供预约服务,明确预约服务事项、时间和地点,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预约服务事项的办理条件、申请材料要求等信息,应按照预约内容提供服务。

2

咨询服务

综合窗口可通过网络、电话、现场等渠道准确、完整解答申请人的咨询问题。不能及时解答的,要说明原因或转交有关人员处置。

3

收件和受理

1.申请人可通过网络、窗口、邮寄等方式提交事项办理申请材料,综合窗口工作人员应使用一体化平台及时受理或接受,按照审批部门提供的审查要点和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逐项审核申请材料的完整性、一致性、准确性。

未按审批部门要求履行受理(收件)的,由综合窗口工作人员承担相应责任;审批部门审查人员在规定材料和要求基础上自行增加条件的,由审批部门审查人员承担相应责任。

2.申请事项属于审批部门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及受理要求的,应当场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书;申请材料不能当场决定受理,但符合相关要求的,综合窗口宜当场收件并出具收件凭证。

3.申请人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根据审批部门授权情况,综合窗口或审批部门需当场或者在五个工作日内通过书面方式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申请材料清单及补正期限。4.对申请不符合受理条件的,综合窗口或审批部门按照程序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5.结合系统建设情况,综合窗口工作人员、审批部门审查人员需将受理(收件)环节涉及的受理(收件)、一次性告知等相关信息录入一体化平台。

4

申请材料流转方式

1.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为电子材料的,可由综合窗口工作人员预审后,流转至审批部门。

2.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为纸质材料的,可按方式进行流转。

使用电子化材料办理的事项,由综合窗口工作人员将纸质申请材料电子后,通过一体化平台传输至审批部门,并做好纸质材料收集、整理工作。

必须使用纸质材料审核的事项,综合窗口做好申请材料登记、整理,第一时间按照商定流程转交审批部门。

5

审查与决定

1.申批部门审查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实质审查,按照线上线下服务渠道公布的办事指南承诺时限内作出处理决定。

2.若需要进行实地核查、检验检测、听证、拍卖、鉴定、技术审评、专家评审和集体研究等特殊程序审查的,审批部门宜及时组织人员审查,并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特殊程序审查。3.审查过程中因客观原因需延长办理期限的,审批部门应按程序办理并告知申请人。4.审批过程中如发现材料不符合审批要求等导致审批无法通过的情况,审批部门应书面出具不予行政审批决定书并告知理由。5.结合系统建设情况,审批部门需将审查与决定环节涉及的相关信息录入一体化平台。

6

出件与决定

审批部门应在作出处理决定后及时形成办件结果,将办件结果转交至综合窗口,综合窗口工作人员应第一时间通知申请人。办件结果为电子材料的,审批部门宜向申请人提供验证渠道。

综合窗口工作人员应根据收件凭证或受理通知书并经核验身份后采取现场递交、邮寄送达、自助取件柜等方式将办件结果送达申请人。

7

好差评评价

综合窗口办件服务实行“一事一评”,现场业务咨询服务实行“一号一评”。

咨询电话

市行政服务中心市综合服务窗口:

0995-8526047

0995-8186664

0995-8186665




来源:吐鲁番市政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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