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吐鲁番市煤改电工程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吐政办函〔2022〕99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示范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市政府决定调整吐鲁番市煤改电工程领导小组,现将调整后领导小组成员及职责分工通知如下:
组长:汤红杰(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陈光耀(市政府副市长)
吾买尔·艾力(市政府党组成员、一级巡视员)
成员:朱国锋(市发改委党组副书记、主任)
张建伟(市住建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王旭红(市财政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赵新亭(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买买提·阿不力米提(市自然资源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薛智林(市林草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木合塔尔·买买提(市水利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孟存录(市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西力艾力·买合苏提(市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杨文浩(市委宣传部文化产品鉴定中心主任)
丁振华(高昌区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
吴卓(高昌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
代新宏(鄯善县委副书记、常务副县长、鄯善工业园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
徐超(鄯善县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
薛雪(托克逊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蒋颖(托克逊县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
陈进(国网吐鲁番供电公司党委书记、副总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负责牵头定期组织召开工程建设调度会,督促落实领导小组例会各项决定,对公开招投标、工程验收等关键环节进行监督。
各区县人民政府、示范区管委会负责严格落实煤改电工程主体责任,对本区县煤改电工程各项工作全过程统筹推进,加强宣传引导,确保工程如期完工见效;宣传部门负责开展煤改电宣传、营造良好工作氛围;发改部门负责煤改电入户工程前期确村确户、实施方案编制、定期开展工程调度;住建部门负责入户改造工程监督管理工作,加强工程技术培训指导;市场监管部门负责电采暖设备检验监督工作;财政部门负责落实煤改电工程补助资金政策及农户自筹资金的管理,确保资金足额拨付到位;国网吐鲁番供电公司负责落实电网改造工程主体责任,推进煤改电工程配套电网项目实施;生态环境、自然资源、水利、交通运输、林草等部门配合做好煤改电配套电网项目审批工作。
吐鲁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