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人民政府,示范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药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深入开展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自治区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新政办函〔2022〕223号)要求,市政府决定成立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冯 卓(市政府副市长人选)
副组长:郭其军(市政协党组成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阳 斌(市政府副秘书长,市信访局党组书记、局长)
李 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艾克拜尔·肉孜(市委政法委副书记)
张 军(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成 员:武静(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艾尼瓦尔·尼亚孜(市委网信办副主任)
曹 敏(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
马建军(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鲍爱华(市发改委党组成员、副主任)
赛买提·艾依提(市科技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帕尔哈提·肉苏力(市工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玉英(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阿不来提·阿不拉(市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花保华(市人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徐 伟(市商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周宏宇(市卫健委党组成员、副主任)
吾买尔·吾守尔(市国资委党委委员、副主任)
吐尔洪·热西提(市医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卡的尔·依米提(市邮政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马西洲(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药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有关决策部署及吐鲁番市委、人民政府工作安排;统筹协调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研究解决药品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部署推进重点工作;督促检查药品安全有关法律法规和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督办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重大案件处置工作;总结、推广药品安全工作经验;完成吐鲁番市委、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工作情况、提出工作建议,督促、检查领导小组会议决定事项落实情况;组织对各区县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督导检查;组织开展专项行动成果宣传;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办公室设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主任由吐鲁番市政协党组成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副局长郭其军兼任,副主任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马西洲兼任,办公室成员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有关科室负责同志担任。
各区县人民政府要在8月30日前建立本辖区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机制,统筹推进全市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并报吐鲁番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吐鲁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备案。
《关于同意建立吐鲁番市药品安全协调会议制度的函》(吐政办函〔2022〕31号)同时废止。
吐鲁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8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