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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吐鲁番市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2-09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和自治区有关工作部署,结合工作实际,编制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吐鲁番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加快转变政务公开职能,为助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发挥积极作用。

(一)主动公开方面。一是强化涉及市场主体的信息公开。为有效应对疫情给市场主体发展带来的不利影响,帮助市场主体渡过难关,先后制定并公开了《吐鲁番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十一条措施(试行)》《吐鲁番市关于进一步加大对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助企纾困力度20条政策措施》,同时,建立“稳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和接续政策”和“吐鲁番市优化营商环境”专栏,公开转载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国务院各部委、自治区出台的政策措施和接续政策等,为市场主体提供必要的政策查询服务,进一步增强政策制定实施的透明度和可预期性,提振了市场主体信心。二是强化涉及减税降费的信息公开。通过吐鲁番市政府网减税降费栏目、自治区税务局网站吐鲁番频道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服务专栏、优化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专栏,公开了国家和自治区税务局已出台的各项减税降费政策,特别是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帮助纳税人缴费人第一时间全面准确了解政策,做到应知尽知、应享尽享。三是强化涉及扩大有效投资的信息公开。依托吐鲁番市政府网“规划计划”栏目持续加强各类规划、重大投资建设项目主动公开,依法依规做好扩大有效投资相关规划、政策文件及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全年公开2022年吐鲁番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及主要指标等规划信息6条、重大建设项目进展信息9条、重大建设项目招标信息2条。四是持续做好疫情防控信息公开。结合当前疫情形势,加强疫情防控信息公开,形成公开合力,及时充分回应社会关切。依托吐鲁番市政府网站公开疫情防控政策、高中风险区调整、违反疫情防控规定典型案例通报等涉疫信息100余条,先后链接转载中国政府网、国家卫健委、自治区政府网、天山网等各类疫情防控专题专栏9个,让社会充分了解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及时有效纾解引导群众情绪,增强了广大干部群众打赢疫情防控“歼灭战”的信心和决心。五是强化稳就业保就业信息公开。加强就业政策宣讲和推送工作,及时宣传就业支持政策,公开技能培训政策规定及经办流程,让更多群众能够获得就业培训机会,帮助他们更好就业创业。依托吐鲁番市政府网和吐鲁番就业服务网公开稳岗就业信息12条,用工招聘信息140期,举办网络招聘会和直播带岗活动84场。通过新疆政务服务网(吐鲁番市)及时公开就业政策法规咨询、稳岗返还(稳岗补贴)申领、职业介绍补贴、创业开业指导等公共服务事项59项,助力各项政策能够落得快、落得准、落得实,最大限度利企惠民。六是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和议案提案集中公开。通过市级政府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公开并动态更新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逐步建立本地区统一的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库。今年以来,依托吐鲁番市政府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公开行政规范性文件4件,公开提案议案办理结果5件。七是优化政策咨询服务。切实落实政务服务回应责任,特别是在疫情期间,通过市长信箱、12345便民服务热线及新闻发布会和新闻媒体,积极回应解答涉及疫情的各类问题和咨询,及时解决群众遇到的各类难点热点问题,得到了群众的理解和支持,起到了良好效果。持续加强重大政策解读发布力度。转发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策解读工作的通知》,坚持“谁起草、谁解读”“谁解读、谁负责”的原则,抓好重要政策法规、重大规划方案等政策解读信息的公开,并不断在提高解读质量、丰富解读功能方式上下功夫。一年来,公开市本级政策信息7条,发布政策解读信息8条,切实增强了政策解读效果。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按照国办公开办函〔2019〕61号文件要求,不断规范信息公开申请接收渠道建设。在市政府门户网及区县政府门户网站建立了传真、邮寄和互联网电子邮箱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渠道,规范、准确公开了各区县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明确了申请办理主体、回复时限、联系方式及注意事项等内容。今年来,全市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14件,均依法按时予以回复。认真执行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制度,依法审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今年来,审结涉及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1件、行政诉讼案件4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一是认真落实国务院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工作部署。2022年,市政府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2〕8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自治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新政办函〔2022〕127号)要求,先后制定印发了《关于落实自治区2022年度政务公开和深化“放管服”改革重点任务落实评价指标的通知》《关于印发2022年吐鲁番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等文件,明确了工作任务和责任单位,积极贯彻落实政务公开工作部署,为推动政务公开工作的全面深入开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今年以来,依托各级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务信息共计5106条。二是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强化信息安全及保密意识,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公开内容涉及社会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广泛知晓的,可通过互联网等渠道主动公开。公开内容仅涉及部分特定对象或特定范围的,结合实际以适当的方式公开,防止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或者泄露个人隐私、商业秘密,确保不发生泄密和安全风险。

(四)平台建设方面。一是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规范化建设,信息公开保障力度不断加强。按照《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1号)要求,依托全市各级政府门户网站持续打造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规范设置了政策、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等一级栏目,优化了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下的二级栏目,强化信息内容更新保障力度,公开能效不断增强。二是持续优化全市各级政府门户网站功能。根据自治区统一要求,将市本级及各区县政府门户网站纳入自治区集约化平台统一建设,先后完成了IPv6改造、网站搜索、网站域名及名称、党政机关网站标识、网站标识码、ICP备案编号、公安机关备案标识等功能优化工作;同时,围绕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获取网站信息的需求,完成了市本级政府网站无障碍及适老化改造建设,进一步提升了信息无障碍水平。三是持续强化政务新媒体平台管理。将市本级及各区县政府开办的微博微信纳入内容更新监测范围,定期检查并及时整改检查发现的问题,积极做好政务新媒体内容保障,确保不出现泄密和严重错误情况。

(五)监督保障方面。一是开展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问题整改。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2021年度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报告〉的通知》、《关于转发国务院办公厅2021年度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发现问题的通知》要求,为做好2021年度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问题整改,印发了相关整改通知,细化了整改措施,明确了牵头部门、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组织各区县及相关部门,认真对照问题逐项整改,目前涉及我市政府网的问题均已按时整改完毕。二是强化各级政府网站内容更新监测。为督促全市各级政府网站及时更新,与有关机构合作,根据检查规范,定期对全市各级政府网站内容及安全运行情况进行检测,提出不足和整改意见,以整改促提升,进一步保障了政府网站内容及时更新和安全运行。三是督促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编制公开工作。根据《条例》和自治区有关要求,及时下发通知,督促各区县各部门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要求的格式和时限,切实做好本区县本单位上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编制工作。目前,各区县各部门均已按时完成本地本单位上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报告的编制和公开工作。四是接受群众监督,及时回应关切。积极办理“我为政府网站找错”平台网民留言,全年各级政府网站共受理网民留言4条,均已按时答复完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0

0

0

规范性文件

5

23

13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0617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31663

行政强制

6778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073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3

0

0

1

0

0

1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2

0

0

0

0

0

1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4

0

0

0

0

0

1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1

0

1

0

0

4

0

4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针对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中提出的基层区县政府政策解读功能形式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需进一步完善的问题,我市高度重视,及时制定整改措施,确保问题得到及时有效整改。一是转发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策解读工作的通知》,督促指导解读单位坚持“谁起草、谁解读”“谁解读、谁负责”的原则,抓好重要政策、重大方案等政策解读信息的公开。二是丰富解读形式。结合第三方评估整改要求,要求解读单位解读政策时,除文字解读同时,还要进行图形解读等,以方便群众理解。三是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司法部关于审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若干问题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1〕132号)精神,强化对市本级各区县涉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工作的指导监督。

2022年,我市在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自治区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如:决策预公开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升等。下一步,我市将按照国务院和自治区人民政府的工作部署,在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市委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好《条例》,持续推动政务公开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助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保持社会和谐稳定。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收费标准,依法开展信息处理费收取工作,一年来,全市未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