吐鲁番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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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010598667/2023-00957
  • 发布机构:吐鲁番市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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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开日期:2023-09-07

吐鲁番市应急管理局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

发布时间:2023-09-07    浏览次数:    【字体:

一、基本情况

机构名称:吐鲁番市应急管理局

办公地址:吐鲁番示范区博格达路汇能巷259号

办公时间:夏季:上午09:30-13:30;下午16:30-20:00

     冬季:上午10:00-13:30;下午15:30-19:30

负责人:卢春景 党组副书记、局长

联系方式:值班电话:0995-8526641

传真电话:0995-8526635

办公室主任及电话:刘鹏山 0995-8526641 监督电话:0995-8522818

、主要职责

(一)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区县、示范区及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组织编制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起草相关法规草案,组织制定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类综合性法规、规章、标准、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三)负责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吐鲁番市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四)牵头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编制和落实信息传输渠道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五)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吐鲁番市应对重大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吐鲁番市委、市人民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重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六)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应急指挥平台对接,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七)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管理指挥吐鲁番市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指导各区县、示范区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八)负责消防管理工作,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九)指导协调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十)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自治区和吐鲁番市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十一)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各区县人民政府、示范区管委会和市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十二)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煤矿除外)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三)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十四)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

会同吐鲁番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十五)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吐鲁番市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开展应急管理方面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十六)完成吐鲁番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1.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机关文电、综合治理、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政务督办、重要文稿起草等工作;组织开展应急管理方面的对外合作与交流。负责部门预决算、财务、装备和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人事、机构编制、 劳动工资等工作,指导吐鲁番市应急管理系统思想政治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机关、直属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纪检监察工作。

2.工贸安全监督管理科:负责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工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监督检查工贸企业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监督指导相关行业落实安全生产规程、标准和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

3.政策法规和宣传教育科:组织起草相关法规草案和政府规章,承担重大政策研究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听证、案件审查等工作;承担行政许可集中受理工作,指导应急管理系统行政审批工作。负责制订应急管理队伍业务培训规划、年度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吐鲁番市综合应急救援队伍教育训练和所属培训基地建设及管理工作;负责应急管理系统安全生产培训及相关考核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社会动员工作。承担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新闻宣传、灾情应对、文化建设等工作,开展公众知识普及工作组织编制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并监督实施,研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推动应急重点工程和避难设施建设;承担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安全评价、安全标志中介机构资质管理并监督检查。承担科技和信息化建设工作,规划信传输渠道,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拟订有关科技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科技项目管理和科技成果推广以及科技条件平台建设工作。

4.综合执法监督和调查统计科:组织指导对吐鲁番市应急管理方面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应急管理行政执法综合性工作,组织编制执法计划,指导执法计划编制、执法队伍和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综合管理全市规定范围内的生产安全事故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分析工作;依法承担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和举报案件查处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负责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统计分析工作。

5.矿山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科。负责拟定矿山安全生产方面的规章制度;承担矿山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建设综合工作;依法指导监督矿山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负责推广应用矿山安全先进、适用技术成果工作;负责煤矿安全培训工作。

6.煤矿安全监督管理科。主要负责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指导煤矿安全生产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指导监督煤矿灾害防治,指导监督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承担煤炭行业安全生产执法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煤矿企业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参与煤矿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工作。

7.非煤矿山安全监督管理科。主要负责非煤矿山(地质勘探)、石油(不包括炼化、成品油管道及石油天然气输送管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监督检查非煤矿山企业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参与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工作。

8.应急救援协调和预案管理科:承担应急值守工作,制定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发布预警和灾情信息;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组织编制吐鲁番市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并负责各类应急预案衔接协调,承担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承担吐鲁番市应对重大灾害指挥部的现场协调保障工作。指导吐鲁番市和各区县、示范区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指导应急救援指挥中心落实职责范围内各项工作。

9.防灾减灾救灾和物资保障救援科建立重大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和评估论证机制,承担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调查评估。承担吐鲁番市减灾委员会相关工作。组织协调水旱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协调指导重要河流湖泊和重要水工程实施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工作。承担吐鲁番市防汛抗旱总指挥部相关工作。组织协调地震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协调地质灾害防治相关工作,组织重大地质灾害应急救援。承担吐鲁番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相关工作。承担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 灾捐赠等灾害救助工作,拟订应急物资储备规划和需求计划,组织建立应急物资共用共享和协调机制,组织协调重要应急物资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承担自治区和吐鲁番市救灾物的管理、分配和监督使用工作,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因灾毁损房屋恢复重建补助和受灾群众生活救助。

10.火灾管理负责消防管理工作;督促落实消防法规和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城镇、农村、森林、草原消防工作规划编制并推进落实,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工作。承担吐鲁番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相关工作。

11.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依法监督检查化工(含石油化工)、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及化学制药生产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对新建、改建、扩建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验收活动和验收结果进行监督检查;依法负责市内危险化学品登记监督管理工作;指导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监督相关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参与相关行业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工作。

12.安全生产综合协调科。承担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下称市政府安委办)的日常工作。主要职责:1、研究提出安全生产重大方针政策和重要措施的建议;2、监督检查、指导协调各区县、示范区和市直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3、组织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巡查、大检查,以及专项督查、专项整治等工作4、参与研究有关部门在产业政策、资金投入、科技发展等工作中涉及安全生产的相关工作;5、研究拟定年度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承办市人民政府与市直有关部门,各区县签订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完成情况的考核工作;6督查安全生产事故结案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7、承办市政府安委会召开的会议和重要活动,督促、检查市政府安委会会议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8、办理市安委办其他相关工作

三、下属事业单位

1.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应急救援队。

3.应急救援指挥中心。

4.矿山安全服务保障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