吐鲁番市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010598667/2021-02145
  • 发布机构:吐鲁番市公安局
  • 发文字号:〔〕号
  • 公开日期:2020-11-05

吐鲁番市公安局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发布时间:2020-11-05    浏览次数:    【字体:

一、基本情况:

机构名称:吐鲁番市公安局

办公地址:吐鲁番市示范区蒲昌街200号

办公时间:夏季:上午09:30-13:30;下午16:30-20:00冬季:上午10:00-13:30;下午15:30-19:30

联系方式:0995—8525522

负责人:唐作斌

办公室负责人:魏洪亮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吐鲁番市委、市政府以及公安部、自治区公安厅制定的有关公安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法规、规章;研究制定符合本市公安工作实际的规章制度和实施意见;领导、监督、检查全市公安工作。

(二)指导并参与重大刑事案件、经济案件的侦破和缉毒工作;组织协调重大行动和专项斗争;协调处置重大案件、重大骚乱案件、重大治安事故及其他重大突发事件。

(四)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等工作;组织实施消防安全工作,依法进行消防监督和管理。

(五)组织指导出境、入境和外国人在本市居留、旅行的有关管理工作。

(六)组织实施党和国家领导人及重要外宾来访的安全保卫工作,指导并组织实施大型活动的安全警卫工作。

(七)规划、指导、组织实施全市公安科学技术和信息化建设工作;规划、实施公安信息技术、刑事技术和技侦技术建设工程;指导监督全市网络安全保卫工作。

(八)指导全市公安机关依法管理道路交通安全,维护交通秩序,以及车辆、驾驶人管理工作。

(九)指导、监督、考核全市公安机关刑事行政执法活动,按照管辖依法办理公安机关的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案件,指导执法制度建设和法制宣传工作;办理全市劳动教养审批工作。

(十)指导和实施全市公安机关装备、被服和经费管理等警务保障工作。

(十一)制定全市公安机关民警培训、公安教育及公安宣传等工作规划,检查监督落实情况,按规定权限管理干部。

(十二)制定全市公安队伍监督管理工作规章制度;组织指导全市公安机关督察工作;按规定权限实施对干部的监督。查处或督办公安队伍重大违纪案件。

(十三)承办市政府和自治区公安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职责

(一)政治部

负责指导和组织实施全市公安队伍的思想、组织和纪律作风建设,负责全市公安民警教育培训、警衔管理和奖惩工作;负责局机关的干部人事管理和离退休老干部工作,指导全市公安机关人事、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负责协管吐哈公安分局及区县公安局领导干部的考核工作并提出任免、交流意见。

(二)警务督察支队

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全市公安机关警务督察工作;负责对全市公安机关网上督察系统的应用,对民辅警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遵守纪律情况进行网上监督检查。负责受理、核查、督办人民群众对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检举、控告。负责组织、协调、督办全市公安机关维护民警正当执法权益。

(三)监察室

负责监督局党委及其成员贯彻落实党的方针、政策、决议以及各项政治纪律的情况;监督市公安局党委选拔任用干部工作;受理和调查对市公安局民警的举报、控告;调查处理市公安局科级以下干部违反党纪政务的案件;协助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初核全市公安系统干部违反党纪政纪的问题和案件;调查下一级公安机关领导人员的违法违纪案件及其他重大案件,并提出处分建议。

(四)警令部

统一协调、指挥各部门、各警种的警力;负责接待和外联工作;负责保密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其它事项。

(五)指挥中心

负责指导区县公安机关强化快速接派警能力建设,确保警情第一时间传达到一线处置力量;对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应急处突的预案编制、演练及指挥体系的编制、组织和实施等进行指导、督促和落实,收集掌握全市公安机关各种重大警情。

(六)办公室

承办领导讲话、方案、汇报、总结、简报、调研文章等各类文字材料撰写;负责日常工作协调、督办、催办工作落实;负责公安数据统计、汇总、分析工作;按照档案管理规定,承办纸质、音像、电子、图片等收集、整理、分类、归档和档案保管使用等工作。

(七)信访室

负责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维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负责承办上级公安机关和市信访部门及有关部门转办、交办、督办信访事项。

(八)科技信息化支队

承担全市公安科技信息化工作的总体规划、标准制定和应用、指导工作;负责全市公安通信保障和公安通信设施运行管理;负责全市公安应急通信指导、保障、考核等工作;承担全市公安信息通信网络的运行、维护、管理和服务;协调指导全市公安视频监看工作。

(九)警务保障处

负责全市公安机关装备和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工作;负责全局基建规划、方案编制和实施建设工作。

(十)治安管理支队

指导全市公安机关办理或直接办理治安部门管辖的刑事案件;负责大型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对全市保安服务业的管理与指导;指导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开展治安防范工作;指导全市公安机关人口管理、身份证制发等工作。

(十一)刑事侦查支队(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

掌握、分析全市刑事犯罪动态,收集、通报、交流刑事犯罪信息,研究拟定预防、打击对策;组织、指导、参与全市公安机关打击刑事犯罪的侦查工作;组织和参与重特大刑事案件侦查布控工作。

(十二)交通警察支队

指导全市各级交警部门贯彻执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法规;负责全市机动车的安全检验、牌证发放和管理工作;负责驾驶员的考核和管理工作。

(十三)经济犯罪侦查支队

掌握全市经济犯罪动态,分析研究经济领域犯罪活动的情况,制定预防、打击经济犯罪对策和措施。

(十四)禁毒支队

掌握辖区毒品违法犯罪活动动态;协调、组织、指导、监督各区县对毒品犯罪案件的侦查以及毒品预防教育、禁吸戒毒、禁种铲毒,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和易制毒化学品管制等工作。

(十五)法制支队

对全市公安机关执法活动进行监督、检查、指导;法律审核工作;负责组织全市公安机关开展法律服务、法律培训、普法宣传工作。

(十六)出入境管理科

负责为境外人员在吐鲁番市签证延期、旅行事务办理相关证件;负责境外人员管理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基层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工作。

(十七)特警支队

承担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任务、特定的巡逻执勤任务;承担全地区警犬技术工作;负责督促、检查、指导、协调各区县特警大队的各项业务工作。

(十八)机场分局

负责空防安全信息和机场公安工作情况的收集、统计和上报工作;负责对飞行机组、空中警察、安检部门移交的相关案件进行查处;制定机场分局民警培训,公安教育、公安宣传工作规划。

(十九)食品药品环境犯罪侦查分局

掌握全市食品药品、知识产权、生态环境、森林草原、生物安全、制售伪劣商品等领域犯罪动态,拟定预防、打击对策;侦办全市范围内有重大影响的相关领域犯罪案件,办理全市范围内有重大影响的公安机关负责的相关领域行政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