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机构名称:吐鲁番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办公地址:吐鲁番市高昌区丝绸大道4100号吐鲁番市政务服务中心
办公时间:夏季:上午09:30-13:30;下午16:30-20:00
冬季:上午10:00-13:30;下午15:30-19:30(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995—8528383
负责人:李彦(主任)
办公室主任:李世涛
二、主要职责:
1.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2.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3.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4.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5.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的正确领导下,在自治区公积金监管处和相关部门的指导帮助和大力支持下,中心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中心规模不断壮大、服务水平逐步提升、业务技能显著提高、员工素质面貌一新,实现了社会和经济效益的双赢。
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设下列内设机构:
1.综合科。负责日常行政事务的组织协调、督查、督办和对外联络接待工作;负责文秘、信访、信息、网络、保密、保卫工作;负责拟定综合性报告、文件和各项规章制度;负责落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负责组织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政策的宣传工作;负责党群、组织人事、教育、劳动工资、计划生育等管理工作;负责内部资料的收集、住房公积金动态的编辑工作;负责“中心”计算机网络的维护、维修工作;负责“中心”办公室和设备设施等固定资产的实物配置与管理工作;负责地区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编制科室工作计划和年度工作报告;根据工作发展需要,对业务工作现状和存在问题及时分析,提出解决方法和措施;负责做好科室各种资料、报表的档案管理。
2.会计稽核科。负责中心住房公积金会计核算工作;负责办理住房公积金专户帐户的设置及结算;负责做好资金使用计划管理工作;负责制订财务管理制度、内审稽核制度、年度稽核检查工作计划方案并组织实施;督促各科室、管理部政策执行、计划任务指标完成及逾期贷款催收等职责履行情况;负责对住房公积金业务财务工作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完整性的稽核;负责中心岗位目标责任制的考核工作。
3.综合业务科。负责制订住房公积金业务管理办法及具体实施细则、操作规范,拟订住房公积金业务指标计划;负责对管理部住房公积金政策执行情况进行指导;负责缴存单位缓(停)缴住房公积金业务的审查及报批工作;负责对申请个人住房贷款合作楼盘进行复审、考察并提出合作意见;负责中心信息网络及住房公积金业务系统运行管理工作。
4.法规宣教科。负责制定住房公积金政策宣传计划及方案并指导督促各管理部门开展政策宣传工作;配合综合科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综合治理(平安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的宣传培训工作;负责干部职工思想教育、业务培训和考试考核工作;负责开展政策执行情况等相关课题研究工作;负责对业务科室法律文书使用进行指导和审核监督工作;协调处理有关信访投诉事宜;负责报送查处违规骗提、骗贷,并协同公安部门进行立案打击;负责指导各管理部处置逾期贷款抵押物等相关事宜的诉讼工作。
5.高昌区管理部。负责办理吐鲁番地直、吐鲁番市住房公积金单位的开户缴存登记、变更注销登记及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并记载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转移、封存、启封、提取、销户情况;负责调整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比例及结息结算与对账工作;负责受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初次审核和发放、偿还、催讨以及协助合同书的公证保险、他项权证、保单的收管归还;负责建立和健全个人住房贷款信用档案,保证档案资料的真实完整;负责有关住房公积金其他业务工作。
6.鄯善县管理部。负责办理鄯善县住房公积金单位的开户缴存登记、变更注销登记及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并记载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转移、封存、启封、提取、销户情况;负责调整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比例及结息结算与对账工作;负责受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初次审核和发放、偿还、催讨以及协助合同书的公证保险、他项权证、保单的收管归还;负责建立和健全个人住房贷款信用档案,保证档案资料的真实完整;负责有关住房公积金其他业务工作。
7.托克逊县管理部。负责办理托克逊县住房公积金单位的开户缴存登记、变更注销登记及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并记载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转移、封存、启封、提取、销户情况;负责调整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比例及结息结算与对账工作;负责受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初次审核和发放、偿还、催讨以及协助合同书的公证保险、他项权证、保单的收管归还;负责建立和健全个人住房贷款信用档案,保证档案资料的真实完整;负责有关住房公积金其他业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