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机构名称:吐鲁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办公地址:吐鲁番市绿洲东路495号
办公时间:夏季:上午09:30-13:30;下午16:30-20:00
冬季:上午10:00-13:30;下午15:30-19:30
单位负责人:朱国锋
办公室负责人:庞猛 0995-8522751 8522369(传真) 8522915
二、主要职责:
(一)研究提出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年度发展计划,贯彻执行有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方针、政策;统筹协调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分析经济形势,提出国民经济发展、价格总水平调控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政策,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调控建议。负责市级发展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市发展规划的统筹衔接;起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对外开放的有关草案、部门规范性文件。
(二)提出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重大任务以及相关政策。组织开展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评估督导,提出相关调整建议。
(三)统筹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负责监测预测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趋势,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综合协调宏观经济政策,牵头研究宏观经济应对措施。调节经济运行,协调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价格政策;组织制定少数由政府管理的重要商品、服务价格和收费项目、标准等。参与拟订财政政策、金融政策和土地政策。
(四)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提出相关改革建议。牵头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协调推进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牵头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五)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政策。牵头推进实施“一带一路”建设。承担统筹协调走出去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
(六)负责投资综合管理,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和政策。申报和下达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安排市级财政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计划,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备案、审核重大项目。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拟订并推动落实鼓励民间投资政策措施。
(七)推进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和重大政策,组织拟订相关区域规划政策。统筹推进实施国家、自治区重大区域发展战略。组织实施易地扶贫搬迁等。统筹协调区域合作和对口支援工作。组织编制并推动实施新型城镇化规划。
(八)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协调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统筹衔接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服务业及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综合研判消费变动趋势,拟订实施促进消费的综合性政策措施。
(九)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推进市创新创业的规划和政策,提出创新发展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政策。会同有关方面提出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布局建议。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协调产业升级、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十)研判涉及经济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科技安全、社会安全等各类风险隐患,提出相关工作建议。承担经济、生态、资源等重点领域国家安全工作协调机制相关工作。负责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落实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调控政策并提出相关建议。会同有关部门执行国家、自治区储备物资品种目录、总体发展规划。
(十一)负责市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市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提出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牵头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十二)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推动市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协调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工作。提出健全市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提出全市能源消费控制目标、任务并组织实施。
(十三)参与制定市能源发展重大战略和政策建议;组织起草全市能源管理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拟订实施市能源发展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实施能源体制改革;按权限审核市级能源行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市重大能源项目的管理和组织协调;指导电力计划调度和市场交易;开展我市能源国际国内合作;承担市区范围内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统筹做好煤矿、电力安全监督管理。
(十四)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粮食流通、地方储备粮油和物质储备管理管理的法规、规章草案和有关政策。
(十五)研究提出地方储备粮油和物资储备规划、储备品种目录的建议,负责编制粮油、棉花、食糖、食盐等重要商品储备、轮换和投放计划,组织实施地方储备粮油、棉花、食糖、食盐等物资的储备、轮换和日常管理;承担中央级生活类救灾物资及自治区救灾物资采购和储备管理工作,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
(十六)负责市级地方储备粮油行政管理工作,指导和协调地方储备粮油管理,研究提出地方储备粮油总体布局和收购、销售、轮换计划建议。承担粮食监测预警和应急责任,承担粮食安全市长责任制考核的日常工作。承担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军民融合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仓储管理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指导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承储单位安生产工作。
(十七)根据粮食和物质储备总体发展规划,统一负责储备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拟订储备基础设施、粮食流设施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有关储备基础设施和粮食流通设施国家和自治区投放项目。负责对管理的政府储备、企业储备以及储备政策落实情况和粮食流通进行监检查,负责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环节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粮食库存检查工作。负责粮食流通行政管、行业指导,起草粮食行业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国家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有关标准、粮食质量标准和技术规范,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粮食流通和储备有关地方标准和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承担粮食流通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十八)贯彻落实对口援疆各项政策措施,做好对口援疆工作综合协调、服务保障,组织开展对口援疆规划衔接平衡。
(十九)承担对口援吐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西部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等相关具体工作。
(二十)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文书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务信息、政务公开、督查、机关安全、保密、信访、电子政务等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干部人事、机构编制、教育培训、工资福利等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财务管理、部门预决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内部审计和专项财务检查等工作。
(二)国民经济综合科(体制改革综合科)
组织研究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改革开放的重大问题;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市级发展规划;组织拟订和实施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预测全市宏观经济形势;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推进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三)经济运行调节科。
监测分析市经济运行态势及价格波动,提出宏观调控目标和政策取向及调控建议,开展重大政策预研和预评估;协调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相关工作;统筹市煤电油气运保障工作,提出安排相关物资储备和动用的建议等工作。
(四)固定资产投资科。
起草固定资产投资管理有关法规草案;申报和下达中央、自治区预算内投资计划;负责安排市级财政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计划,按权限审核投资项目;负责市政府投资项目事中事后监督和后评价有关工作。
(五)重点项目前期办公室
提出全市重点项目建设计划和政策措施,协调推进重大项目建设;提出市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建议;研究拟订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相关政策措施;承担市西部开发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六)农村经济科。
提出农村经济、生态保护与建设发展战略及有关政策建议,协调有关重大问题;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安排相关项目和投资。负责组织开展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以工代赈规划等相关工作。
(七)产业协调环资科
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及建议;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的政策措施及建议,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工业重大项目布局建议和相关产业重大工程并协调实施;按规定权限审核重大工业投资项目;协调推进资源型地区经济转型和采煤沉陷区及独立工矿区综合治理;拟订和组织实施市绿色发展相关规划和政策;组织编制并协调实施全市碳达峰实施方案及节能规划;按权限负责全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组织污染治理和节能减碳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申报工作。
(八)社会发展科
负责全市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协调有关重大问题;按规定权限审核社会事业领域投资项目;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统筹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与相关体制改革等相关工作。
(九)综合能源交通科
负责能源、交通领域综合业务工作;组织协调能源、交通管理工作的日常运转;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能源、煤炭、煤层气、电力、电网、石油(包括油砂、页岩油等非常规石油)、天然气(包括页岩气等非常规天然气)勘探开发及炼油、管道、能源科技装备、煤制燃料、燃料乙醇、新能源、水能、生物质能和其他可再生能源发展交通的规划、计划、政策,统筹协调全市能源、交通重大项目实施。
(十)能源监督管理科
承担全市石油、天然气输送管道保护工作;统筹做好电力相关安全监督检查管理工作。
(十一)价格管理科
负责指导做好全市价格收费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清费减负,负责做好年度行政事业单位收费统计报告工作,依照国家、自治区收费政策对各单位收费项目标准进行动态调整,并纳入新疆收费管理信息网进行公示。统筹推进全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和棉花目标价格改革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价目录》,严格执行政府定价项目清单化管理,负责制定和调整权限内行政事业性收费、公益服务性收费、公用事业价格、景区门票价格和区间车票价及相关的经营服务性收费标准及相关价格政策。
(十二)价格成本监审科。
组织市重点行业、重要农产品、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的成本调査;按规定承担政府定价项目成本监审;组织拟订市成本调查和监审制度、办法、目录,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指导各区县成本调査和监审工作。
(十三)粮食、经贸和物资储备科。
监测分析区内外市场及外贸形势并提出政策措施;承担全市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相关工作,研究重要商品流通政策;拟订流通设施建设和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和政策;负责粮食和物资储备行业调研工作;提出地方储备粮油总体布局、规模和收购、销售、轮换计划并组织要施;承担所属粮油和物资储备单位安全储存和安全生产的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