吐鲁番市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010598667/2021-02121
  • 发布机构:吐鲁番市气象局
  • 发文字号:〔〕号
  • 公开日期:2019-10-07

吐鲁番市气象局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

发布时间:2019-10-07    浏览次数:    【字体:

一、基本情况

机构名称:吐鲁番市气象局

办公地址:吐鲁番市新能源示范区姑师路68号

办公时间:夏季:上午09:30-13:30;下午16:30-20:00

     冬季:上午10:00-13:30;下午15:30-19:30(节假日除外)。

负责人:杜江

联系电话:0995—8529839

联系方式:0995—8522275(办公室)8522308(气象台)

办公室负责人:袁建海

二、主要职能:

吐鲁番市气象局于1976年在原吐鲁番县气象站的基础上组建成立,为隶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气象局和吐鲁番市人民政府双重管理下的正处级单位,履行着吐鲁番市气象事业、人工影响天气的政府管理职能,主要承担着气象观测、气象预报与服务、人工影响天气、气象行政执法等业务工作。

三、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人事科)。1.组织协调全局工作,负责综合性工作计划.总结的起草和综合性规章制度的制定。
  2.负责文秘、机要、信息、保密、档案、宣传、外事、接待及全局性会议的组织工作。
  3.落实局党组、局务会、局长办公会决议及领导批办的工作,并负责督办、查办。
  4.负责全局机构编制的管理,做好科级领导班子建设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工作。
  5.负责全局人事、劳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等管理工作。
  6.负责制定全局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办法,并承担具体管理和有关服务工作。
  7.负责全局精神文明建设、纪检监察和职工政治思想教育工作。
  8.负责应急管理和重大事件上报工作。
  9.负责办公自动化建设和在职职工教育的管理工作。
  10.承担局机关和局党组学习服务工作,协助地方党委推进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11.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

(二)业务科。 1.负责全局业务工作规划、计划和目标管理办法等的制定和组织实施;负责督促、检查各项业务规范规定、规章制度、质量考核办法等执行情况。
  2.负责气象探测(地面、农业气象、高空、辐射)、农业气象试验的业务管理工作,并指导各县局、站开展基础业务工作。
  3.依法做好探测环境保护的管理工作。监督落实探测环境影响和破坏情况,及时开展调查,并上报市局和自治区气象局。
  4.负责气象预报与服务、测报业务、农业气象观测与试验业务、业务类国有资产、业务资料档案、行业气象业务等的管理工作。
  5.负责气象预报、气象信息、资料统一发布的协调管理;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基本气象业务及公益气象服务工作并负责监督、检查和指导。
  6.负责本局业务学习计划安排与考核;定期和不定期组织全市业务巡检。组织业务人员技术培训、技术交流、技术竞赛、新业务的开展等。业务新技术、新软件的开发和推广应用的管理。
  7.负责全局气象科研管理、创新工作、气象科技成果及新技术、新业务的推广工作。
  8.根据上级和本局制定的气象事业发展规划、计划,组织拟订具体的实施细则及落实。
  9.对本局气象站点(含单项业务)的新建、迁移、撤消、合并等提出具体论证和方案,上报自治区气象局,并协助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10.负责开展重大气象活动、公益服务、为农服务专项、特色气象服务等项目的管理。
  11.在负责落实上级业务管理部门下发的业务工作的同时,对相关报告、资料的上报进行协调。
  12.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

(三)计财科 。1.负责系统内财务管理,监督和指导各企事业单位财政、税收、物价、财政纪律、财务制度的执行情况。
  2.负责系统内行政事业收费项目的立项、申报工作以及经济合同管理等工作。
  3.负责本局项目库的管理和申报工作。
  4.负责全局政府采购管理和执行。
  5.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
   (四)法规科(执法支队) 。1.负责气象法规工作的归口管理。组织草拟吐鲁番地方性气象法规、政府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拟订局领导下达的重大政策法规调研和立法调研计划,经批准后进行组织、协调、实施。
  2.对吐鲁番气象行政执法工作进行组织、管理和监督检查,负责气象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和组织气象法制普法宣传;负责吐鲁番气象系统的气象行政执法和责任追究。对未经审批,擅自动工建设影响气象探测环境的建设工程的管理。
  3.负责气象行政许可的归口管理吐鲁番局气象行政许可的受理。负责气象探测环境保护的管理和影响探测环境建设工程项目的审批及实施对违法行为的执法工作。?
4.承担有关气象行政复议,经局长授权组织或出任气象行政诉讼的代理和法律咨询服务。负责吐鲁番人大、政协的咨询和提案办理。负责地区气象局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和汇编工作。
  5.负责吐鲁番气象行业管理工作,组织拟订气象行业管理的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对本行政区气象行业管理范畴内的气象活动进行指导、监督。
  6.组织实施新疆气象局、吐鲁番气象局下达的行政区域内气象行业管理技术开发项目。
  7.负责气象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项目的建议、申请,对区局承担的气象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项目实施组织协调及管理工作。
  8.负责吐鲁番局气象科技服务工作的宏观协调及政策指导,组织研究、制定气象科技服务工作的发展计划和政策;负责科技服务技术推广及项目验收工作。
  9.会同相关单位对科技服务目标进行调研、落实和任务下达。
  10.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事项。
  执法支队:负责气象行政执法,负责协调、整合和使用全市执法资源,开展全市的执法检查,对本辖区的气象违法案件进行查处。

四、下属单位:市气象台、财务核算中心、装备保障中心、气象服务中心、公共气象服务中心5个直属单位,下辖鄯善县、托克逊县、高昌区3个县区气象局和吐鲁番农业气象试验站(国家一级农业气象试验站、三类艰苦站)、库米什气象站(国家一类艰苦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