吐鲁番市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010598667/2021-02137
  • 发布机构:吐鲁番市统计局
  • 发文字号:〔〕号
  • 公开日期:2019-10-25

吐鲁番市统计局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

发布时间:2019-10-25    浏览次数:    【字体:

一、基本情况

机构名称:吐鲁番市统计局

负责人:张晨

联系电话:0995—8522830

传真电话:0995—8522830

地址:吐鲁番市绿洲东路495号

办公时间:夏季:上午09:30-13:30;下午16:30-20:00

          冬季:上午10:00-13:30;下午15:30-19:30

办公室负责人:张兵

二、主要职责:

(一)组织领导和统一协调全市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依照国家和自治区的法律、法规、政策拟订本市的统计规章制度和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执行情况。

(二)执行国家统一的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投入产出调查;核算全市生产总值,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监督管理和指导各区县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三)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重大国情国力、区情区力普查计划、方案;组织实施人口、经济、农业等国情国力普查和重大专项调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国情国力、区情区力方面的统计数据;审查各区县及市级各部门的统计调查计划、方案,管理市级各部门的统计调查表。

(四)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并对全市国民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五)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出版全市的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六)组织全市统计工作调研、统计业务技术教育、干部培训,提高全市统计工作水平。

(七)协助各区县人民政府管理区县统计局局长;指导全市统计专业技术队伍建设;监督管理统计部门的统计事业费和专项基本建设投资。

(八)组织指导全市统计信息自动化建设,建立健全和管理全市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组织协调和统一管理全市统计数据库网络,指导各区县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体系建设。

(九)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市统计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法规科)。负责机关政务事务工作,承担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财务、修志、信访、政务公开、保密工作,综合管理机关信息化建设;负责党风廉政建设、综合治理、计划生育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起草地方性统计规章制度;统一组织全市统计调查单位的注册登记管理工作;清查部门统计报表;开展全市统计执法检查工作,查处统计违法案件;负责基层统计人员上岗培训和继续教育培训;负责统计教育人才库的管理工作。

(二)综合核算统计科。贯彻国家国民经济核算制度;承担国民经济核算及专业资料搜集、整理汇总分析等任务;负责《领导干部手册》《吐鲁番统计年鉴》等书籍的编辑、出版工作;定期公布宏观经济统计资料及统计公报;对社会、经济、科技、小康状况进行统计监测、分析和预测,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社会、经济、科技统计信息,提供宏观调控咨询建议;对全市主要经济指标数据质量进行审核评估;研究改进统计方法制度;指导各区县认真履行综合统计职能;组织开展城镇居民的住户调查和民生统计工作。

(三)社会经济统计科(能源统计科)。组织实施工业、物资、能源、建筑、交通运输、邮电、原材料、商业、劳资、外经、投资、房地产、基本单位等专业统计调查及全市旅游统计调查;组织实施对妇女儿童两个发展纲要执行情况的统计监测;收集、整理、汇总上述各专业的社会经济统计数据,满足自治区及市对专业统计资料的需求;监督、检查、指导源头数据质量;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评估;承担并组织完成各类专项调查任务;承担重点调查及普查相关专业数据的审核、查询工作;负责全市统计方法制度改革工作;组织指导基层统计工作,开展专业培训和专业统计资料的开发应用。

(四)农村经济统计科。负责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统计调查;负责组织实施农牧业统计制度,搜集整理和提供农村基层统计数据和社会与科技资料、乡镇企业资料;对相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全市农村基层统计网络建设工作;对全市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进行调研。

四、市统计局下属事业单位:

吐鲁番市普查信息网络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