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名称:吐鲁番市广播电视局
办公地址:吐鲁番市高昌区(示范区)库木塔格路220号市委党校二号楼一楼
办公时间:夏季:上午09:30-13:30;下午16:30-20:00
冬季:上午10:00-13:30;下午15:30-19:30
联系方式:0995-8523301
负责人:加帕尔·热西提
办公室负责人:刘国林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党的宣传方针政策,拟订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管理的政策措施,加强广播电视阵地管理,把握正确的娱乐导向和创作导向。
(二)负责起草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管理的地方性法律法规草案和规章,制定行业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指导、推进广播电视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
(三)负责制定广播电视领域事业发展政策和规划,组织实施公共服务重大公益工程和公益活动,指导、监督广播电视重点基础设施建设。
(四)指导、协调、推动广播电视领域产业发展,制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
(五)负责对各类广播电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对网络视听服务机构进行管理,实施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组织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六)指导电视剧行业发展和电视剧创作生产。监督管理、审查广播电视节目、网络视听节目的内容和质量,协调组织和推动少数民族广播电视精品创作生产。指导、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负责对境外卫星电视节目接收的监管。
(七)指导、协调广播电视全市性重大宣传活动,指导实施广播电视节目评价工作。
(八)负责推进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推进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
(九)组织制定广播电视科技发展规划、政策和行业技术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对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进行监管,指导、推进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指导、协调广播电视系统安全和保卫工作。
(十)开展广播电视对外交流与合作,协调推动广播电视领域走出去工作,负责广播电视节目的进口、收录和管理。
(十一)指导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行业人才队伍建设。
(十二)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议、机要、档案、督查等机关日常工作;承担政务公开、保密、信访、建议提案办理、信息化建设等工作;指导、协调广播电视系统安全和保卫工作;负责机关应急值班和安全保卫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教育培训等工作;指导行业队伍建设工作;承担机关财务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局属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承担局属企事业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纪检监察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
(二)宣传传媒管理科。指导、协调广播电视全市性重大宣传活动及重大突发事件报道和应急播报;指导广播电视节目的创作生产;指导、监管理论文献片、纪录片、电视动画片的创作生产和播出;指导、协调少数民族语言影视剧译制工作;组织广播电视对外交流合作,协调推动广播电视领域走出去工作;承办政府间文化协定中有关广播电视项目的执行工作;承担广播电视节目进口、收录和管理工作;承担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和业务、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机构、广播电视节目传送、有线电视付费频道、移动数字电视业务的监督管理工作; 拟订广播电视节目评价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负责广播电视行业消费维权及“扫黄打非”工作;拟订广播电视重大改革措施,推进体制机制改革;协调推进三网融合,推进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创新融合发展;对申请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的机构提出初审意见;承担电视剧制作的指导、监管工作;组织对国产电视剧、引进电视剧和对外合拍电视剧(含动画片 ) 进行申报备案、内容审查;研究起草广播电视、网络祝听节目服务管理的地方性法律法规草案和规章;指导广播电视系统依法行政和行政审批改革工作。
(三)科技科。拟订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科技发展政策、规划、行业标准并组织实施,协调推进广播电视科技创新和重大科技工程项目攻关;负责广播电视技术质量监督,指导广播电视技术计量检测和技术成果应用转化工作; 承办广播电视设施工程设计、安装许可工作;承担广播电视科技对外交流工作;指导、推进广播电视公共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并实施监督;协调推进广播电视“村村通”“户户通”;指导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的发展和宣传;对信息网络和公共载体传播的视听节目进行监管,审查其内容和质量,承担节目应急处置工作;指导网络视听节目监管体系建设,组织查处非法开展网络视听节目服务行为;拟订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和监测监管网的规划,推进广播电视有线、无线、卫星等传输覆盖体系建设;负责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的监督管理和技术保障工作,指导、监管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工作;指导、推进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拟订广播电视有关安全制度和处置重大突发事件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广播电视有线、无线传输设施和电台、电视台等重点单位安全播出工作,并与无线电管理局协调无线电管理事宜;承担广播电视统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