吐鲁番市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010598667/2022-00027
  • 发布机构:吐鲁番市政府办公室(扶贫开发办公室)
  • 发文字号:吐政办〔2021〕46号
  • 公开日期:2021-12-24

关于印发《吐鲁番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2-24    浏览次数:    【字体: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吐鲁番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吐鲁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2月21日

吐鲁番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机制,提高领导干部法治素养,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全面建设法治政府,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自治区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实施方案》,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适用对象

第二条 市政府常务会议组成人员和列席人员学法活动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由市长或委托常务副市长主持。

第三章 基本原则

第四条 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应坚持以下原则:

(一)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点,围绕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按照自治区党委和市委的部署要求开展学法活动,更好地服务吐鲁番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大局。

(二)坚持知行合一,学用结合。以会促学、学以致用,认真梳理政府部门需要履行的法定责任和义务,强化对相关法律法规的理解认知,做到依法行政、规范执法。

(三)坚持创新方法,注重实效。推动学法活动理念、机制、方式方法创新,不断提高学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力戒形式主义。

(四)坚持以上率下,带动示范。充分发挥“关键少数”引领作用,政府领导带头学法,以上率下,带动全市政府系统干部形成自觉学法和规范执法的行为习惯。

第四章 总体要求

第五条 市政府领导要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带头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用实际行动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环境。

第五章 主要内容

第六条 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的重点内容:

(一)习近平法治思想;

(二)实施全面依法治国方略、推进依法行政的基本理论;

(三)宪法及与政府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文件;

(四)保密、廉政、防止职务犯罪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五)国家、自治区新颁布或新修订实施的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等。

(六)具有典型性的案例或者市政府(政府部门)作为当事人的案例。

第六章 学法形式

第七条 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主要采取会前学法、领导讲法、专家授课、交流研讨、警示教育、现场考法等形式进行。

(一)会前学法。坚持自学与集中学相结合,以自学为主,集中学原则上每月学法1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

(二)领导讲法。由市政府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讲述相关法律法规,原则上每年不少于2次,每次不少于1.5小时。

(三)专家授课。学法活动承办部门可根据实际需要,邀请政府法律顾问、法律专家或经验丰富的法律事务工作者到会讲法。讲法应当紧密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增强针对性,提高有效性。

(四)交流研讨。市政府班子成员参加集中学法,应结合分管工作职责和特点,积极交流发言,促进学习成果转化。

(五)警示教育。市司法部门负责搜集提供严重违纪违法案例视频短片,集中学法时播放观看,汲取教训、以案警示、以案释法。

(六)现场考法。每年第四季度,由市政府组织对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情况进行考试,推动学考结合、以考促学、以考促用。

第七章 组织流程

第八条 市政府办公室负责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活动的组织实施,根据法治政府建设要求和实际工作需要,每年年初向市政府分管领导及市政府相关部门征集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清单,制定本年度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计划,报市政府主要领导审定后实施。

第九条 根据“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要求,列入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计划的法律、法规、规章学习,原则上由执行该法律、法规、规章的部门承办。

第十条 学法活动承办部门应提前15天左右将学法讲稿报市政府办审核,并负责为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提供学习资料。

第八章 学法成效

第十一条 通过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让政府班子成员从不同角度吸收“法治营养”,全面提升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素养;政府各部门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提升政府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能力,全面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促进全民学法,在全社会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第九章 附则

第十二条 各区县人民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应当参照本制度制定本地本部门的学法制度。

第十三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