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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010598667/2021-01274
  • 发布机构:吐鲁番市人民政府网
  • 发文字号:吐政办函〔2018〕188号
  • 公开日期:2018-12-06

吐政办函〔2018〕188号关于成立吐鲁番市严禁“三高”项目进吐鲁番协调领导小组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2-06    浏览次数:    【字体:

各区县人民政府、示范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严禁三高项目进新疆”重要指示精神,落实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严禁“三高”项目进新疆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新党厅字[2018]74号)文件部署,建立健全严禁“三高”项目进吐鲁番的管控体系和长效机制,扎实做好严禁“三高”项目进吐鲁番工作,形成全面落实严禁“三高”项目进吐鲁番的坚强组织协调保障。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吐鲁番市严禁“三高”项目进吐鲁番协调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市委、市人民政府决策部署,加强对严禁“三高”项目进吐鲁番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政策协调,研究推动严禁“三高”项目进吐鲁番重点工作的落实措施,研究协调构建吐鲁番市绿色产业体系、促进绿色发展方面的重大突出问题,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组成人员  

组 长:肖建武(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师小华(市委常委)  

汤红杰(市委常委、市国资委党委书记)  

成 员:何远新(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张 亮(市委副秘书长、市金融工作办公室主任)  

张新建(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卢春景(市经信委党组副书记、主任)  

朱国锋(市发改委党组副书记、主任)  

赵新亭(市环保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陈建华(市科技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拜建军(市水利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王 平(市住建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杨 锦(市国资委党委副书记、主任)  

王 漠(市国土资源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杜汉伟(市财政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多力坤·胡加不都(市人社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郭其军(市质监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沈俊亮(市工商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冯春明(市安监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外力·阿不力孜(市林业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李 博(市税务局党组书记)  

陈 实(市交通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徐建新(市煤炭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崔志瑞(人行吐鲁番中心支行行长)  

三、工作机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经信委,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研究提出严禁“三高”项目进吐鲁番的建议措施,督促落实领导小组审定事项。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卢春景同志兼任,办公室成员由各成员单位相关负责人担任。  

四、工作规则  

领导小组实行工作会议制度,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工作会议由领导小组组长召集,也可由组长委托副组长召集,会议参加人员为领导小组全体成员或部分成员,必要时可邀请其他有关单位人员参加。领导小组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议定事项并印发有关单位。  

五、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落实领导小组工作部署,主动研究严禁“三高”项目进吐鲁番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研究相关配套措施或提出政策措施建议;要加强配合、沟通联络和信息共享,在项目审批、土地供应、金融支持、项目建设事中事后管理等方面互联互通,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做好严禁“三高”项目进吐鲁番工作。  

吐鲁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