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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010598667/2021-10946
  • 发布机构:吐鲁番市人民政府网
  • 发文字号:吐政办〔2018〕131号
  • 有效性:
  • 公开日期:2018-12-21

吐政办〔2018〕131号关于印发吐鲁番市落实自治区推广“十城百店”经验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2-21    浏览次数:    【字体:

各区县人民政府,示范区管委会,市直相关部门:  

《吐鲁番市落实自治区推广“十城百店”经验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吐鲁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2月18日  

吐鲁番市落实自治区推广“十城百店”经验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关于推广“十城百店”经验的实施意见》(新政办发〔2018〕94号),进一步加强吐鲁番市农产品外销平台建设工作,有效开拓内地市场,有力提升农产品市场开拓能力,促进农业增效,帮助群众就业增收、助力脱贫攻坚,特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第六次全国对口支援新疆工作会议、自治区党委经济工作会议、自治区党委农村工作会议、自治区党委九届四次、五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紧紧围绕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疆方略特别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借助对口援疆优势,创新市场开发新模式、新机制,推动产供销一体化、标准化建设,构建农商互联融合发展平台,培育唱响吐鲁番农产品特色品牌,助力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和乡村振兴战略,为实现吐鲁番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奠定基础。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坚持“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市场化运作”原则,发挥政策支持、统筹协调、指导监管、宣传推广等方面作用,积极牵线搭桥,联络衔接,推动湘吐援受两地市场主体有效对接合作,指导和支持有农产品营销经验、有责任担当的专业营销管理团队按照企业化运作模式,整合吐鲁番特色农产品资源,形成对外营销一体化力量。坚持“谁投资、谁受益”,自主经营,风险自担,积极支持企业作为市场主体稳步建立良性的营销体系,实现可持续发展。  

(二)突出重点,统筹兼顾。既要充分考虑湘吐两地对口支援帮扶对应关系,又要尊重持续消费的市场规律,确立合作模式,按照“一市一策”方式实施,以对口帮扶区县特色农产品为重点,统筹兼顾全市特色农产品。  

(三)政府授信,突出品牌。发挥政府品牌公信力、影响力,打造吐鲁番特色公共品牌,采取“政府授信+区域品牌+企业品牌”方式,强化农产品营销整体形象,强化消费信任感,提高市场竞争力。  

(四)统筹规划,稳步推进。坚持从实际出发,兼顾吐鲁番农产品产供能力和保障基础。2018年,在湖南省湘潭市、衡阳市、郴州市3个对口支援市推广基础上,逐步扩大到与吐鲁番缔结友好合作城市的长沙市、常德市;2019至2020年在先期推进并初步形成农产品外销体系建设基础上,逐步推广到湖南省其他城市。  

三、主要目标  

经过1至2年的援吐城市先期推广,进一步拓展吐鲁番农产品湖南市场,构建一套较为成熟健全、在湖南大部分城市能适用的经验模式。吐鲁番特色农产品营销专卖店完善到湖南所有城市,力争到2020年底前,基本健全特色农产品标准、质量追溯体系,建成重点特色农产品规模化生产基地,基本形成上下游衔接配套、资源信息对接共享的高效流通格局,建立比较完善的产品营销服务体系,推动吐鲁番农产品提质增效,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线上线下、疆内疆外的吐鲁番农产品外销格局和长效机制。  

四、重点任务  

(一)加快推进农产品基地建设。各区县人民政府负责提高本地特色农产品生产质量,强化农产品技术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对农、林、牧业的技术指导和服务,全面提高农、林、牧产品质量和增加有效商品量;市各涉农部门要以农业品牌效应为导向,抓紧研究引导和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农、林、牧产品销售出疆的工作措施,并落实落地;支持发展专业合作社、农村致富带头人以及农产品加工企业,引导建立“企业+合作社+农户”的利益联接机制;制定完善农业生产标准;加强特色农产品认证筛选工作;加强所在地进入平台产品抽检,尽快形成一批区域性强、绿色化、优质化、标准化原料生产基地。各区县、市农业部门要加快推进烘干房、冷库建设,提高储藏保鲜能力。  

(二)组建吐鲁番农产品营销服务管理公司。由市国资委牵头,市商务局、招商局、供销社配合,具体由吐鲁番火洲果业股份有限公司负责发起,联合疆内外有规模和影响力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知名流通企业组建吐鲁番农产品营销服务管理公司,以产品营销为核心功能,集物流服务、金融服务、电子信息服务和市场资讯服务于一体,牵头制定农产品生产、产品标准,成品统一采购、品牌管理、运营方案、市场推广、产品质量安全等具体经营业务,推动建设开放型、多元化、市场化特色农产品销售平台。  

(三)制定统一的吐鲁番特色农产品标准、认证、标识。采用“标准化+认证”模式,按照“行业主管部门指导,核心企业主导,协会、疆内外知名销售公司共同参与”的方式,在市农业局、林业局、畜牧兽医局指导下,由吐鲁番农产品营销服务管理公司具体负责,制定符合市场要求的吐鲁番特色农产品商品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加快消费需求旺盛、社会关注度高的产品评价标准制定工作。市质监局、食药监局、工商局等单位,共同指导吐鲁番农产品营销服务管理公司制定产品认证实施规则和认证标识,逐级上报国家认监委备案,联合发布认证标识使用管理办法。  

(四)建立高效便捷的流通运作体系。采用市场化合作方式,整合吐鲁番本地及湖南省援吐城市现有具备规模化条件的市场物流、仓储资源,建设标准化可追溯的物流配送体系。并在吐鲁番建立新疆农产品原产地集散中心。根据商品运输需要,通过吐鲁番农产品营销服务管理公司信息服务平台,实现统一调配。  

(五)推动经营合作。市发改委(援吐办)积极协调湖南省前方援疆指挥部,争取湘吐援受两地政府高位推动,一个援吐城市对接一个主销城市、落地一个核心营销网点,争取长沙市建立农产品仓储配送中心;同时以主销城市为核心,建立辐射到二、三级城市的销售网络。争取援吐城市支持吐鲁番农产品对接城市原有销售网络,促成有意愿、符合条件的营销企业开展多种形式合作。农业、林业、畜牧兽医等农口部门要加强与长沙、湘潭、衡阳、郴州、常德等城市对接洽谈,市商务局、招商局、供销社配合,筹办好农产品展销会,充分利用吐鲁番火洲果业股份有限公司等吐鲁番企业在湖南的销售网点布局,创新开展吐鲁番农产品主题展销活动。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市发改委(援吐办)要积极对接自治区援疆办,落实好推广“十城百店”工作经验的工作指导,充分发挥政府引导、行业部门配合、湖南省援疆前方指挥部和后方、受援地协调联动作用,统筹协调营销公司建设及运作、相关标准的制定和认证实施、渠道对接等工作,各负其责推进工作开展。  

(二)健全配套政策。加强对吐鲁番农产品营销服务管理公司及参与企业的服务和监督管理,强化对产品标准制定、产品监督检测、产品车辆运输通行和临时停靠、物流合作等具体工作的帮扶力度。市金融办要积极对接自治区金融办,引进推介自治区相关农产品流通领域金融支持产品,为我市农产品订单采购企业提供融资服务,解决好农产品收购资金不足和企业融资困难问题。  

(三)加强监督监管和品牌保护力度。研究制定对吐鲁番农产品营销服务管理公司的监督和调整办法。建立产品安全保障“黑名单”制度,严格落实生产者对产品质量的主体责任、认证实施机构对检测认证结果的连带责任。吐鲁番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区域公用品牌和产品保护力度,严厉打击侵犯品牌知识产权和假冒伪劣商品等行为。协调湖南相关城市工商等部门配合开展维权打假活动,维护吐鲁番农产品流通秩序。  

(四)加大营销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吐鲁番、对口援吐城市主流媒体,开展吐鲁番优质产品公益宣传,宣传推介吐鲁番特色农产品,提高吐鲁番特色农产品知名度,提升品牌影响力。市农业、林业、畜牧兽医等部门要制定宣传工作方案,并制作广告宣传片,报市委宣传部审定后,交由市发改委(援吐办),协调援吐城市在当地媒体上投放宣传。  

(五)落实激励保障措施。每年对援吐城市支持吐鲁番特色农产品外销工作进行认真梳理总结,对于年度推进工作较好的城市,采取多种方式宣传表彰,并争取湖南省在年终绩效综合考核时给予相关指标适度加分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