吐鲁番市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010598667/2021-02051
  • 发布机构:行署办公室
  • 发文字号:吐地行办〔2014〕150号
  • 公开日期:2014-11-14

吐地行办〔2014〕150号关于批转《吐鲁番地区推动金融IC卡公共服务领域应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11-14    浏览次数:    【字体:

各县(市)人民政府、地直各单位:  

人民银行吐鲁番地区中心支行《吐鲁番地区推动金融IC卡在公共服务领域应用的实施意见》已经地区行署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吐鲁番地区行署办公室  

2014年12月3日  

 

吐鲁番地区推动金融IC卡在公共服务领域应用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发展普惠金融”、“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部署,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信息消费扩大内需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32号)提出的“大力推进金融集成电路卡(IC卡)在公共服务领域一卡多用”的精神,推动金融IC卡在吐鲁番地区公共服务领域的应用,提升金融服务民生的水平和能力,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金融IC卡推广应用的重要意义  

金融IC卡是由商业银行(信用社)或支付机构发行的,采用集成电路技术,遵循国家金融行业标准,具有消费信用、转账结算、现金存取全部或部分功能,可以具有其他商业服务和社会管理功能的金融工具。金融IC卡是以智能芯片为介质的银行卡,相对于传统的以磁条为介质的银行卡,具有功能强、安全性高、支付快速等特点,可广泛应用于交通、旅游、医疗、教育、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领域。  

推广应用金融IC卡是一项国家战略,中国人民银行已做出全面部署,要求各商业银行2015年停止发行磁条卡,全面使用金融IC卡。全面推进金融IC卡应用,有利于提高我国银行卡的整体风险防控能力,降低风险损失,维护金融稳定和社会稳定;有利于增强银行卡在公共服务领域的拓展能力,实现“一卡多用”,便民惠民;有利于促进城市信息化与金融信息化的结合,提升各类交易与管理的信息化和智能化;有利于带动银行卡产业升级。  

在新疆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中,加快推进地区金融IC卡公共服务领域应用有利于改善吐鲁番的金融生态环境,提高行业金融应用水平,提升城市形象,方便群众生活,促进智慧城市和数字吐鲁番建设。同时,金融IC卡的安全性和个人身份信息可追溯性,不但为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可靠地信息保障,也为地区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提供强有力的信息支持。各单位要抓住机遇,把推动金融IC卡应用作为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抓好、抓实。  

二、指导思想和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主线,以市场为导向,以法律为保证,充分发挥政府推动和引导作用,围绕交通、旅游、医疗、教育、水电气暖等公共服务领域,有重点有步骤地推进金融IC卡的应用,实现区域内城乡居民生活“一卡多应用”,拓宽地区公共服务信息化应用渠道,提升金融服务民生的水平和能力。  

(二)基本原则  

1.政府推动,统筹规划。各级政府积极推动发卡金融机构与公共服务部门开展合作,统筹全地区公共服务资源,配置安排金融IC卡在公共服务领域的应用,规划长期目标。  

2.市场运作,合作共赢。合理利用市场配置资源的手段,成本分摊、收益共享,引导各类机构和企事业团体参与金融IC卡公共服务领域推广应用建设,最终实现合作共赢。  

3.先易后难,逐步拓展。以金融IC卡应用环境较为成熟的县(市)和行业为突破口,以点带面,积累经验,最终实现向全地区所有公共服务领域拓展。  

三、工作目标  

(一)试点阶段。以鄯善县作为地区推进金融IC卡在公共服务领域应用的试点县(市),2015年上半年完成金融IC卡在公共交通、旅游等公共服务领域的推广应用。  

(二)推广阶段。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鄯善县作为推广应用阶段的试点,2015年底前除公共交通、旅游等领域外,完成1-3个重点公共服务领域金融IC卡的推广应用,并在全疆起到阶段性示范作用,其他县(市)完成1-2个重点公共服务领域金融IC卡的推广应用。  

(三)普及阶段。在试点成功经验的示范带动下,2016年底前,所有县(市)实现金融IC卡在重点公共领域应用的全覆盖,逐步推广到更多民生领域,实现多领域、跨行业的金融IC卡“一卡多应用”。  

四、建立工作机制,落实责任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成立地区公共服务领域推广应用金融IC卡协调推动工作组(以下简称协调推动工作组),由人民银行吐鲁番地区中心支行牵头,地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卫生局、工商局、教育局、旅游局、农业局、金融办、国税局、地税局、各银行业金融机构等单位共同负责协调推动金融IC卡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应用工作。要建立定期沟通联席会议制度,定期交换工作信息,协调解决推广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二)强化媒体宣传和行业宣传。大力宣传金融IC卡知识,着力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金融IC卡的认知度,营造良好用卡氛围。适时举办金融IC卡公共服务领域推广应用启动仪式或新闻发布会,通过新闻媒体进行全方位的报道,充分扩大社会影响面。地区、县(市)要通过电视、广播和网络等宣传媒介,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力宣传金融IC卡的使用常识,提高广大群众对金融IC卡的认知度。各发卡行和公共服务部门联合开展推广营销活动,提升社会各界参与的积极性。各银行机构负责本单位金融IC卡在相关公共领域的宣传,同时定期开展各种形式的推介宣传。  

(三)完善优惠扶持政策,促进银企良性互动。各县(市)要按照“政府推动、市场运作”的原则,结合本地实际,对金融IC卡参与单位和行业给予扶持优惠政策或奖励,引导和支持金融IC卡在公共服务领域的应用,总结和借鉴成功经验,不断拓宽应用范围,扩大覆盖面。  

(四)职责分工  

协调推动工作组统筹协调金融IC卡在吐鲁番地区公共服务领域推广应用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和协商解决金融IC卡在公共服务领域应用推广中的重大事项和推进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各成员单位负责金融IC卡在本行业(系统)应用的统筹规划,积极组织推动金融IC卡在本行业(系统)的广泛应用,加大惠民便民力度,提升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水平。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不断扩大加载金融功能社保卡的应用覆盖面,充分发挥社保卡的社会管理与服务功能;地区交通运输局要推进金融IC卡在城市公共交通及高速公路上的应用;地区旅游局要推动在景区实现可刷卡通过闸口、购物、餐饮住宿;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推动相关企业实现可刷卡缴纳物业管理费、水费及煤气费等;地区卫生局要推动医疗机构现金收费环节可刷卡支付,并积极探索“居民健康卡”与金融IC卡的融合;地区教育局要推动学校等单位把金融IC卡作为校园卡的有益补充,实现在食堂就餐支付等应用。对已实施金融IC卡应用的部门和行业要将业务逐步集成到新疆金融IC卡公共服务领域推广应用系统平台,实现行业开放,缴费支付互联互通。各县(市)要结合本地实际,引导和支持金融IC卡在本地应用,总结和借鉴成功经验,不断拓宽应用范围,扩大覆盖面。  

人民银行吐鲁番地区中心支行负责组织制定推动和保障金融IC卡推广应用的相关政策,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协调有关部门,促进公共服务领域多应用的开展。加强与行业主管部门的协作,为金融IC卡推广应用提供金融政策支持,规范各发卡机构的市场行为,做好监管和服务工作。督促和指导各发卡银行加大金融IC卡发放力度,加快金融IC卡受理终端改造和升级的速度,并将金融IC卡发行工作纳入“两管理、两综合”工作范畴。  

  各商业银行负责按时保质完成本单位金融IC卡的发行与受理,积极拓展金融IC卡在公共服务领域的应用。要加快金融IC卡的发行和受理机具的改造、布放,积极参与行业应用,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具有金融功能的金融IC卡的发行、宣传、推广应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