吐鲁番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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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010598667/2021-00953
  • 发布机构:吐鲁番市政府网
  • 发文字号:吐政函〔2017〕150号
  • 公开日期:2017-06-17

吐政函〔2017〕150号关于吐鲁番示范区交通道路及配套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政府购买服务有关事宜的批复

发布时间:2017-06-17    浏览次数:    【字体:

吐鲁番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你单位《关于吐鲁番示范区交通道路及配套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政府购买服务有关事宜的请示》(吐市国资〔2017〕92号)收悉。经市政府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吐鲁番示范区交通道路及配套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参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新政办发〔2014〕133号)执行,根据《关于做好吐鲁番市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编制管理工作的通知》(吐市财综〔2016〕96号)中《吐鲁番市2015-2016年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有关规定,同意将本次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纳入《吐鲁番市2015-2016年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中“其他政府向社会购买公共服务事项”类。  

二、授权吐鲁番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作为本项目政府购买服务的购买主体,履行相关报批程序后,依法依规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确定吐鲁番市丝路通达交通投资有限公司为承接主体,授权吐鲁番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代表吐鲁番市人民政府与承接主体签署政府购买服务合同。  

三、同意将本次项目政府购买服务合同期内所需资金分年度列入吐鲁番市本级财政预算。  

吐鲁番市人民政府  

2017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