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人民政府,示范区管委会,市政府部门,各直属机构:
市政府同意市消防支队制定的《吐鲁番市消防工作“十三五”发展规划》,现转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吐鲁番市人民政府
2017年6月23日
吐鲁番市消防工作“十三五”发展规划
(2016—2020年)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自治区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不断完善社会化消防工作格局,夯实城乡消防安全基础,提升社会消防安全治理能力,结合工作实际,编制吐鲁番市消防工作发展“十三五”规划(2016—2020年),明确未来五年消防工作的主要目标、战略任务和发展路径。
一、“十二五”时期消防发展基础和面临形势
(一)发展基础
“十二五”时期是我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五年,也是消防工作取得新成绩、迈出新步伐的五年。面对严峻复杂的形势和繁重艰巨的消防安保任务,在市委、市政府和公安局的坚强领导下,全市消防部队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新政发[2014]77号)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消防工作考核办法》(新政办发[2013]28号),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创新消防安全管理,夯实消防工作基础,有力维护了全市消防安全形势稳定,取得了良好成效。
1.消防责任体系建设取得新进展。吐鲁番每年将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消防规划编制、消防安全管理等纳入安全生产目标管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平安建设范畴,政府消防责任体系逐步完善;行业主管部门加大对本行业系统的火灾隐患整治和宣传教育培训,消防责任逐步落实;社会单位持续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筑消防设施“三化”建设,抗御火灾和自防自救能力进一步提高。
2.城市消防规划编制工作成效显著。“十二五”期间,全市(一区两县)、7个重点镇、5个其他建制镇、1个城关镇5个工业园区完成了消防规划的编制审批,使得城乡消防基础设施和消防事业发展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3.城市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加强。全市共新建市政消火栓768个、消防水鹤9座,新建消防站1座,为“灭大火、打恶战”提供了有力保障。
4.部队车辆器材装备建设得到较大改善。全市新购消防车11辆、器材装备2.5万件(套),装备配备日趋合理,灭火救援战斗力明显提升。
5.社会面火灾防控成效显著。“十二五”期间,全市共检查社会单位27378家,发现火灾隐患50936处,督促整改隐患50382处,有效保护了各族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全市未发生较大以上亡人及有影响的火灾事故。
6.部队实战化练兵成效显著。“十二五”期间,全市接出警3340起,出动消防车辆5842辆,出动消防官兵28544 人,抢救被困人员 1480人,疏散被困人员11136人,抢救财产价值28293.3500元。修订完善灭火救援预案1120余份,开展重点单位熟悉1570家,实战灭火救援演练1350次。
7.消防信息化建设成效显著。建成了支队作战指挥中心和营区监控、部队营区管控等信息化系统,能够实现全市“119”报警集中受理和全市消防实力统一调度指挥,通过3G车载和单兵图像传输系统实现灾害现场图像实时传输到支队指挥中心和总队指挥中心。已达到图像、声音“时时通、处处通”。消防350兆通讯网达到全市区县消防站互通,一级网覆盖吐鲁番市高昌区和托克逊县。同时,配备有公安数字集群对讲机、POC对讲手机、移动警务终端等设备作为通讯辅助。
8.社会化消防宣传成效显著。扎实开展了消防安全职业化教育,累计培训建(构)筑消防员400余人、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等2000余人,提高了消防执业人员的消防技能。充分利用新闻媒体、户外视频、互联网、手机等媒介,大力普及消防安全常识,营造了良好的消防安全社会氛围。
(二)面临形势
“十三五”时期是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决定性时期,制定和实施好“十三五”消防规划,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从严治军战略布局的落实,事关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总体上看,全市消防工作“十二五”规划执行情况较好,部队建设得到了进一步加强,以防火、灭火为中心的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但整体来讲我市消防安全基础薄弱,城乡消防规划、公共消防设施、消防装备、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严重不相适应,历史欠账较多且随着城镇化建设的不断深入,整体抗御灾害的能力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之间的矛盾日益彰显,消防安全形势也日趋严峻。
1.消防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政府“重部署、轻落实”现象普遍存在,行政主管部门大局观念不强,“上热下冷”现象突出,消防工作考核流于形式,甚至错误地认为消防工作只是消防部门的事,“推诿扯皮”情况时有发生。
2.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较为薄弱。市政消火栓欠账率仍然较高,全市应建市政消火栓1448个,实有823个,总体欠账率达43.2%;城市消防站建设的滞后,全市应建9座城市消防站,目前有4座,缺建5座一级消防站。
3.多种形势消防力量薄弱。目前,消防队站建设的规模、数量以及布置还没有完全达到《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的要求;现有的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还存在能力与任务不适应、要求与保障不适应的问题,乡镇政府专职消防站建设还处在起步阶段,乡村义务消防组织建设还基本处于有组织基础但物质基础薄弱的状况。同时,缺乏统一调度、指挥的保障体系。
4.装备器材量难以满足实际需求。近年来,由于城市建设的不断发展,抢险救灾形势日益严重,以往配备适合普通抢险救灾的装备器材已远不能满足目前实际需求,全市现有消防站每站应配消防车5-7辆,现有35辆,但车辆使用年限较旧,面临淘汰,车辆参数性能老化;消防员基本防护装备应配4320件套,实配2886件套,缺配率达33%;特种防护装备应配2400件套,实配640件套,缺配率达73%;抢险救援器材应配1800件套,实配287件套,缺配率达84%。由于火灾、道路交通事故等灾害事故不断增多,各类特种器材和常规灭火器材使用频繁,加上很多装备器材配置时间较早,部分器材装备早已超过规定使用年限或极限次数,整体性能大幅下降。无法与日益繁重的抢险救援任务相适应,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部队建设发展。
5.消防宣传还有待加强。人民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存在未能按照国务院《全民消防宣传教育纲要》要求,落实消防宣传工作责任;电视、报纸、广播等市级主流媒体和网络、官方微信、微博等新兴媒体发挥消防宣传作用不明显;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和消防宣传车建设配备工作滞后。
二、“十三五”规划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与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稳中求进、改革创新,大力推进“四项建设”,进一步创新社会消防安全治理体系,加快城乡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不断完善消防综合应急救援体系,全面提升火灾防控水平和灭火救援能力,为全市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提供坚实的消防安全保障。
(二)发展目标
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消防安全治理格局基本形成,社会消防安全责任制得到有效落实,城乡消防规划编制完善,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基本达标,公民的消防安全素质明显提高,社会抗御火灾的能力进一步增强,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得到有效遏制。
消防法治建设更加完善。地方消防法规、标准体系进一步完善,权责明确、严格规范、公开透明、监督有效的执法工作制度和机制健全,依法治火的格局不断完善,消防监督执法服务水平明显提升。
灭火应急救援更加高效。实战化训练改革稳步推进,作战调度指挥扁平顺畅,车辆装备器材不断优化,逐步建立覆盖城乡的灭火和应急救援力量体系,社会联勤联动机制完善有效,部队整体实战水平明显增强。
费保障水平有效提升。抓住中央“一带一路”的发展机遇,全面提升消防部队后勤保障水平,基层营房建设改造力度进一步加大,培训基地建设有序开展,基层基础设施明显改善。
(三)基本原则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自觉把消防工作置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来谋划、推进,严格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牢记使命、忠实履职,努力为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服务。
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立足解决影响和制约消防工作发展的突出问题,着眼于“十三五”时期我市发展大局,着眼于新形势新任务对公安消防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新挑战,准确把握消防工作发展趋势,提出具有前瞻性的发展思路、任务和举措。
解放思想,创新发展。抓住中央“一带一路”的战略部署,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积极创新消防管理体制机制,构建符合实战要求的现代警务勤务机制,全面提升防火和灭火应急救援能力,确保消防工作与我市经济发展相适应。
三、重点工作措施
(一)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1.落实政府部门消防工作责任。将消防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确保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严格落实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每季度研究本地区消防安全工作形势,及时协调解决消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严格落实部门监管责任,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健全消防工作领导机构和责任机制,完善部门联合执法机制,严格依法审批涉及消防安全的工程项目,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消防知识教育培训;认真贯彻落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消防工作考核办法》(新政办发[2013]28号),实行专项考核,并纳入我市综合考核、综合治理、安全生产目标管理、政务督查等工作内容,落实消防行政问责制度,将消防安全重大事项作为领导干部绩效考评以及社会单位项目核准、用地审批的重要依据。
2.强化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社会单位依法履行职责,保障必要的消防投入,推广、应用消防安全管理新技术、新产品,深入开展建筑消防设施“三化”暨消防安全“四个能力”、“一懂三会”建设,每年开展达标检查,设有自动消防系统的单位“三化”建设100%达标,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四个能力”建设100%达标。火灾高危单位严格落实《自治区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暂行规定》,按要求配备急救和防护用品,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每年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对本单位消防安全进行一次评估并向社会公开评估结果。商场、大型集贸市场、公共娱乐场所及火灾高危单位应当投保火灾公众责任险,其他公众聚集场所和生产、运输、储存、销售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单位应积极投保火灾公众责任险。
3.推动行业部门落实监管责任。严格落实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积极发挥消防工作联席会议作用,及时协调解决消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定期通报、会商研判消防安全形势,指导开展行业系统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推动督促行业部门加强对本系统、本行业的消防安全管理,严格依法审批涉及消防安全的事项。
(二)加快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
1.加快城镇市政消火栓建设。将市政消火栓建设纳入城镇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重要内容,按照城镇道路建设规划和供水管网布局,核准建成区应设市政消火栓的道路及其里程,按照国家标准核定应建消火栓的数量,制定年度实施计划,加快建设步伐,落实“标识化”管理。健全建设、维护保养机制,明确责任部门,落实经费保障。要结合本地实际市政管网、道路改造及水源建设情况,制定详细改造、建设计划,逐步递增市政消火栓和消防水鹤数量,以达到火灾扑救时实际供水要求。此外,按照《关于印发吐鲁番地区公共消火栓管理办法的通知》(吐地行[2015]35号)要求,进一步明确市政消防设施维修主体责任,定期对消火栓和消防水鹤进行维护保养,确保发生火灾时能保持完整好用。设有供水管网的乡(村),参照国家标准建设公共消火栓。2016年,城镇市政消火栓达到应建数的90%,形成建设、维护、管理长效机制;2017年,市政消火栓建有率达到国家标准要求,完好率达到98%以上;2018年至2020年,城镇规划区新、改、扩建时一并建设并达到国家标准要求。
2.大力推进城市消防队(站)建设。按照国家《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坚持“逐步推进的原则”,以现役公安消防队伍为骨干,大力发展政府专职消防队伍,规范训练、运行机制,不断提高综合素质,形成有点有面、以点带面、点面结合的政府综合救援体系。2016年组建吐鲁番市高昌区七泉湖镇政府专职消防队、鄯善县火车站镇政府专职消防队、托克逊县伊拉湖镇、阿乐惠镇政府专职消防队,新增专职消防队员32人,新增消防文员8人。2017年组建托克逊县库米什镇政府专职消防队,新增专职消防队员8人。2018年组建吐鲁番市高昌区胜金乡政府专职消防队,新增专职消防队员8人。2019年组建鄯善县达浪坎乡政府专职消防队,新增专职消防队员8人。2020年组建吐鲁番市高昌区二堡乡政府专职消防队,新增专职消防队员8人。
(三)创新消防安全管理体系
1.加大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力度。落实消防安全形势分析、每日消防监督检查、重要节日重大活动消防安保、火灾隐患举报投诉、重大火灾隐患挂牌督办和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有机结合的常态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机制,开展以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高层和地下建筑、工业园区、棚户区等为重点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加大“三边”工程查处力度,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组织开展人员密集场所“五人一室”(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消防专兼职人员、保安和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消防控制室)责任落实专项活动。落实重大火灾隐患挂牌督办制度,及时审批公安消防部门依法报请停产停业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年内100%整改消除。
2.推进社会消防管理创新工作。2016年30%的商业区、工业区和100%的易燃易爆等重点单位集中区域建立消防安全联防协作组织;2017年50%的重点区域建立协助组织;2018年至2020年所有重点区域建立协助组织。推行社会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2016年,文化、教育、卫生、民政等行业系统的重点单位实行标准化管理,100%的重点单位规范实行“户籍化”管理。提升建筑自动消防设施管理水平,2016年完成消防设施动态监测管理服务云平台建设,100%设有消防控制室的火灾高危单位接入;2017年全面推广应用消防设施动态监测管理服务云平台,100%设有消防控制室的社会单位接入;2018年至2020年,100%新增设有消防控制室的社会单位接入。深化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2016年,50%的街道乡镇消防安全网格化规范管理;2017年,100%的街道乡镇消防安全网格化实现规范化管理;2018年至2020年,新批准街道乡镇消防安全网格化100%实现规范化管理。
3.强化社会消防宣传培训教育。加强消防知识普及,消防监督人员每周至少半天时间开展宣传教育,深化消防宣传“七进”工作,推动消防教材进学校、进军训,探索将消防教育纳入地方院校教育体系,全面提升公众消防常识知晓率,2016年、2018年、2020年,公众消防安全知晓率分别达到70%、75%、80%。加强消防科普基地建设,2016年,已建成的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学校)使用率、完全率达到100%;2020年,全市建成1个以上消防主题公园、广场或宣传示范街。加强消防职业培训,推行建(构)筑消防员中高级职业技能鉴定和灭火救援员职业技能鉴定工作,2016年,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持证上岗率达85%,保安人员全部经过消防培训;2017年,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持证上岗率达100%。
4.加强“微型消防站”建设工作。依托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社区等为载体,完善“微型消防站”建设工作。实现快速扑灭初期火灾、开展日常防火巡查和强化日常消防宣传培训,即实现“防消一体化”的火灾防控体系。达到“小火可灭、大火可控”的目标,2016年完成100%的社区及50%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建设工作。2017年,70%的重点单位、50%的街道和社区建成微型消防站。到2020年,所有重点单位、街道和社区建成微型消防站,全面提升社会火灾防控能力。
(四) 提升灭火救援实战能力
1.优化车辆装备配备结构。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应急队伍建设的意见》,优化装备结构,提升装备性能,促进部队战斗力。加强防护装备配备。按照安全性、可靠性、高效性、舒适性和季节性要求,加强11类防护装备的配备,100%的执勤中队个人基本防护必配装备达标;按照执勤中队配备“四个一”灭火救援基本作战单元采购消防车辆装备,加大装备技师的培训力度,提高装备技师的专业素质。通过培训,提高一线官兵的整体素质,加强爱装备的思想意识,加强对装备技师的实践。
2.加强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依托公安消防部队同步建立县级综合应急救援队伍,提请政府各级应急办每季度结合全市多发灾害事故类型,建立应急救援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牵头组织一次大型应急救援演练,加强各救援力量之间的协调配合,提高抵御灾害事故和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党委关于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的一系列指示精神,立足实际,系统规划,注重实效,大力推动支队指挥中心、特勤消防站建设和鄯善消防站改扩建工作,不断推动部队跨越式发展。加大向党委政府工作汇报力度,争取政府财政资金支持,同时不断拓宽资金筹措渠道,不断改善部队基础设施和装备建设。
3.推进基础信息化建设。制定支队等级力量调派方案,在灭火救援指挥系统设定火警(应急救援)分级规定和等级力量调派规则。2016年,完成119与110接处警系统数据对接,完成消防部队高清视频会议、高清监控、语音综合集成系统建设,支队作战指挥中心配备基地台、背负式短波电台和卫星便携站系统建设,按比例配备北斗卫星定位系统设备和移动指挥终端设备。完成吐哈油田消防队指挥调度网络接入工作。2017年-2018年,完成消防350兆无线通信系统数字化升级改造,依托消防物联网、云计算平台和移动互联网消防服务平台,开展消防大数据分析研究和应用;2019年至2020年,建成消防大数据分析平台,利用网上数据开展综合研判工作,推动信息化升级转型发展,全面提升信息化平台支撑能力,充分发挥信息主导警务作用。
4.加快多种形式队伍建设。建成以公安现役消防力量为主体、多种社会消防力量为补充的覆盖城乡的消防力量体系。高度重视加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要充分认识到发展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积极争取政府、相关部门给予人力、财力、物力的支持,着力破解政策、建设、管理等方面难题,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的良性发展创造有利条件。进一步加强沟通交流。每年积极组织政府、企业专职消防队责任人开展座谈会,加强专职消防队伍建设,定期开展业务技能交流、战术、战力研讨,取长补短,共同提高业务技能。同时在对辖区“六熟悉”的基础上,共同编制灭火应急预案,确保预案的科学性、准确性。
(五)提升战勤综合保障水平
1.加大消防安全经费投入。积极向各级政府汇报加大公共财政支持消防事业发展力度,建立完善的消防业务经费保障机制,进一步拓宽消防业务费保障范围,结合当地财政收入实际制定消防业务经费保障标准,保障消防事业经费,并建立完善消防经费逐年增长机制,保障消防事业同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协调。积极争取财政项目经费和援疆资金,加大消防基础设施和装备建设专项资金投入力度,依据装备建设评估论证意见,制定公共消防基础设施、消防队(站)和装备建设专项投入三年规划,加大资金投入,充分合理使用资源,促进消防事业健康发展。
2.加强战勤保障体系建设。“十三五”期间,结合实际,将加强消防综合训练基地建设,设置模拟化工装置火灾事故处置训练区、体能真火烟热训练室、综合训练楼等消防实战模拟训练设施,完善模拟实战训练,切实提高部队灭火救援实战能力。规划期内,战勤保障大队投入使用,支队应急物资储备库建成并投入使用,加快消防应急装备物资储备库建设,实现物资储备并投入运行,提高消防部队实战化水平,为灭火救援攻坚提供素质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