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3年减排工作完成情况
根据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印发的《“十四五”及2021年各地州市生态环境有关指标计划》,吐鲁番市“十四五”期间4项主要污染物氮氧化物、VOCs、COD、氨氮减排总任务分别为755吨、293吨、1295吨、61吨。
2023年,吐鲁番市4项主要污染物氮氧化物、VOCs、COD、氨氮累计减排任务分别为453吨、176吨、777吨、37吨。截至2023年底,4项主要污染物累计减排量分别为1097吨、532吨、3796吨、432.525吨,已通过自治区认定,4项污染物均全部完成2023年绩效考核任务。
二、2024年减排工作进展情况
2024年,吐鲁番市4项主要污染物氮氧化物、VOCs、COD、氨氮累计减排任务分别为604吨、234吨、1036吨、49吨。为进一步做好污染减排工作,为新项目落地腾出污染物总量,我局紧盯主要污染物减排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项目,深挖各区县主要污染物减排潜力,制定2024年减排项目清单,梳理大气减排项目2个,水体减排项目1个。
吐鲁番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