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2024年水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通知》(新环办便函〔2024〕76号)有关要求,市生态环境局高度重视,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开展了各项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前三季度具体情况如下。
一、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水质目标管理。前三季度,吐鲁番市白杨河河东乡大桥1个国控监测断面水质为Ⅱ类水质,水质达标率100%。白杨河水电站、柯克亚河柯克亚村、阿拉沟河烽火台、阿拉沟河水电站等4个区控断面水质均为Ⅱ类以上优良水质,达标率100%。高昌区大河沿水库水源地、鄯善县柯克亚二库地表水水源地、托克逊县供排水公司水源地等3个县级及以上城市水源地水质均为Ⅲ类以上优良水质,水质达标率为100%。吐鲁番市大河沿水库、柯克亚二库等2座水库水质均为Ⅱ类以上优良水质,达标率100%。
(二)提升饮水安全保障水平。一是提升重要水源地水质监测自动化水平。完成3个县级以上水源地水质自动站验收并投入使用,实现县级水源地水质在线监测。二是推进水源地保护区规范化建设。推进鄯善县柯克亚河地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项目和托克逊县县城水源地保护区规范化建设项目进度,托克逊县县城水源地保护区规范化建设项目已建成并验收,鄯善县柯克亚河地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项目已开工。三是做好城市饮水安全全过程监督。生态环境、住建、卫健三部门分别完成水源水、出厂水、末梢水水质检测和信息公开工作。四是开展水源地环境状况评估。完成县级及以上水源地环境状况评估和水源地保护区矢量边界数据编制。
(三)深化水污染源管理。一是继续深入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在2023年排查整治的基础上,对未完成排污口排查整治的河流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截至目前,我市确定的16条重点河流及艾丁湖已累计排查岸线1852km,未发现入河排污口。二是加强城镇(园区)污水处理厂环境监管。市生态环境局会同市住建局制定了《吐鲁番市2024年开展城市黑臭水体排查整治和城镇(园区)污水处理厂检查工作方案》,并联合开展了城市黑臭水体排查、城镇(园区)污水处理厂专项检查和指导帮扶。
(四)巩固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成效。市生态环境局会同市住建局制定了黑臭水体排查整治工作方案,联合开展了城市黑臭水体排查,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城市建成区12个景观水体开展了水质监测工作,监测结果显示,前三季度吐鲁番市城市建成区未出现黑臭水体。
(五)推进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目标落实。一是对“十四五”水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进行对照分析,截至2024年6月,地表水优良率、劣Ⅴ类水体比例、河流优良比例、湖库优良比例、水源地水质优良比例、城市黑臭水体比例均达到或优于规划目标。二是推动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项目实施,调度重点项目进展情况,目前我市《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中列出的20个项目已完工7个,已开工5个,累计完成投资9496万元。三是积极配合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完成国家、自治区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中期评估,并提交评估报告。
(六)有效防范水生态环境风险。健全水污染事件协调联动处置机制。市生态环境局与市水利局签订了《关于建立突发水污染事件应急联动工作机制的协议》,明确了具体措施和工作内容。二是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机制。完成《吐鲁番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修编并印发实施。三是加强汛期水环境质量监管。组织各区县生态环境分局对3条重点河流岸线和4个地表水型水源地汇水范围开展排查,向各责任单位提出汛期水污染防治要求,并委托监测机构对4个重点关注河流断面和4个地表水水源地水质开展汛期加密监测,水质均保持在优良范围。
(七)积极推动水生态保护。一是组织开展艾丁湖水生态基础状况调查与评估,已完成现场调查及水质采样。二是坚持以项目为支撑提升管理水平,谋划利用人工湿地净化工程提升再生水水质确保城镇污水处理厂尾水受纳水体水生态安全,组织申报了高昌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净化及再生利用工程,项目总投资5374.32万元,已通过生态环境部评审并推荐入库。三是认真做好重点湖库水华防控工作,组织对全市19座湖库开展了全覆盖巡查,对水库管理部门提出水华防控要求,对水库补水河道开展了排污口排查,对水库周边村民开展了水污染防治宣传。
(八)加强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项目管理。一是做好全市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项目监督,加强资金监管,推进鄯善县柯克亚河地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项目和托克逊县县城水源地保护区规范化建设项目进度,目前,托克逊县县城水源地保护区规范化建设项目已建成,鄯善县柯克亚河地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项目正在建设。二是加大中央资金项目申报力度,前三季度我市共申报水污染防治类项目1个,已纳入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项目储备库。
二、下一步计划
(一)继续做好城镇(园区)污水处理厂监管。定期调度和检查设施运行及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加大现场帮扶指导力度,推进污水处理厂环境问题整改进度。
(二)继续做好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继续做好城市饮水安全全过程监督,督促各责任单位定期向社会公开源水、出厂水、末梢水水质信息。推进水源地规范化建设项目进度,定期调度进展情况,加大督促力度,确保年内完成建设。
(三)根据吐鲁番市2024年水生态保护工作要点,推进艾丁湖水生态基础状况调查评估、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等其他水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
吐鲁番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