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类别 |
其他行政权力类 |
职权编码 |
652100229QT01400 |
职权名称 |
设立分公司备案(20190718取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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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项 |
实施对象 |
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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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机构 |
吐鲁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科 |
公开范围 |
向社会公开 |
办理数量 |
0 |
责任主体 |
吐鲁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实施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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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征收)依据和标准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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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事项 |
1.受理阶段:(1)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备案申请材料。(2)对不符合规定的,应当当场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或书面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 2.审查阶段:对申请材料、文件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进行审查。 3.决定阶段:核准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复核,决定是否准予备案。 4.事后监管阶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履行备案企业监督管理责任。 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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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责情形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1.符合法定条件受理、未办理的情形; 2.不符合法定条件受理、办理的情形; 3.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权力可能出现的不良后果; 4.在行政权力行使过程中的失职、渎职情形; 5.出现的腐败行为; 6.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