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31条、第32条规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第37条规定有关要求,现就吐鲁番地区科技局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汇总报告如下。
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咨询情况、工作人员及收费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资料数据的汇总统计期限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地区科技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吐鲁番市青年路588号;邮编:838000;电话:8522411;传真:8522411;电子邮箱:tlfkjj123@163.com)。本报告同时在“吐鲁番地区科技局”网站(http://kjj.tlf.gov.cn/)登载。
本报告内容主要为地区科技局2012年度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一、概述
(一)信息公开体制和机制建设比较完善。
为积极做好《条例》及《办法》的贯彻落实,地区科学技术局就完善组织推进机制、信息发布协调机制、保密审查机制、监督机制等制定了工作方案。同时,成立了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组长由局主管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各科室负责人担任,下设办公室,指定3名专职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
(二)积极工作,确保《条例》、《办法》在地区科技局贯彻实施。
1、积极做好目录和指南的编制和信息梳理工作。
2、为保障质量,在各科室自查的基础上,信息公开小组对各部门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仔细检查,并编制了详细的信息公开目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2年主要公开了吐鲁番地区科技局的政务公开、工作动态、政策法规、科技特派员、科技兴吐、科技成果、主要领导人简历、人事任免等信息。主动公开信息455条。其中工作动态类392条,占86%;政策法规类3条,占1%;科技兴吐类科技成果16条,占4%;项目申报类20,占4%;专家数据库6条,占1%;其他类信息18条,占4%;
三、依申请公开及咨询政府信息情况??按照《条例》开展了依申请公开信息工作。从2012年1月1日截至2012年12月31日,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数,没有出现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四、工作人员及收费情况
吐鲁番地区科技局信息化中心承担吐鲁番地区行署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有兼职人员3人负责具体工作。根据《条例》和《办法》规定,未开展收费工作。
五、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思路
2012年,全局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信息公开内容、完善信息公开配套制度,加强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等方面取得了重大进展,但主动公开的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公开的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为此,2013年计划采取以下工作措施:
1、继续加强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实现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正常化。认真学习贯彻《条例》、《办法》,确保公布的信息准确、及时、全面,最大限度地满足社会对科技信息的需求。
2、把信息公开纳入日常事务管理中,重视信息公开的时限。明确专人定时维护信息公开栏目,按照《吐鲁番地区行署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制规范》(吐地行办发〔2008〕7号)要求,完善政务公开栏目设置,对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应当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3、进一步查漏补缺,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对本单位已发布的政府信息进行认真的梳理和归类,对发布内容项不全的要及时进行补充和完善。
4、坚决遵循“谁产生、谁公开、谁负责”和安全、及时、便民的原则,按照《条例》、《办法》的要求,该公开的信息要全面公开,不该公开、涉密信息坚决不能公开。难以界定的信息,一定要及时请示保密部门,坚决防止失泄密事件发生。
以上报告,热诚欢迎社会各界对我们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出改进建议和意见。
吐鲁番地区科技局
2013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