吐鲁番市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吐鲁番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4-03-24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有关要求,现就吐鲁番地区食品药品监管局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汇总报告如下。 

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咨询情况、工作人员及收费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资料数据的汇总统计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地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吐鲁番市东环路;邮编:838000;电话:8535069;传真:8535069;电子邮箱:tlfyyj8535069@sina.cn)。 

一、概述 

2013年,地区食品药品监管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办法》,按照行署关于政务公开的要求,精心组织,突出重点,强化督查,狠抓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推进,在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食品药品监管信息,提高政务工作透明度方面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确保公开规范。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领导制度,并及时调整相关人员,落实责任制。制定《吐鲁番地区食品药品监管局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程序,明确了机关各部门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职责和任务。建立了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对应该公开的文件,在经过各级保密审查后,按规定时间予以公布。 

二是及时公开信息,确保公开有效。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充分利用地区电子政务软件,及时准确公开信息。 

三是规范行政许可办事大厅,提高办事效率。起草下发了《关于加强行政许可工作提高行政效能有关规定的通知》,加强对行政许可的监督检查,局领导经常性亲自检查,促进效能提升和行政许可规范运行。制作“行政许可公示专栏”,编印“行政许可办事指南”,方便企业、群众办事。 

四是加强舆论宣传,促进政务公开。围绕地区局工作新思路,新举措,组织药品安全专项整治、餐饮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等专题宣传报道。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3年,主要在政府网站主动公布机构简介、机构设置、领导班子成员等情况,行政决4条, 政务公文5条,工作动态信息60条。 

三、依申请公开及咨询政府信息情况 

按照《条例》开展了依申请公开信息工作。从2013年1月1日截至2013年12月31日,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没有出现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情况 

本年度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设立了监督电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明确由办公室负责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2013年度没有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项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各类申诉案。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努力方向 

2013年我们在政务公开工作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也取得了成绩,但也有不足:一是机关部分科室信息上报不够及时不够,影响了公开的实效性,二是信息公开栏目编排和内容设置有待进一步优化。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局将创新工作机制,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不断改善政务公开的形式,让更多群众得到快捷、方便的服务;二是进一步加大主动公开力度。进一步做好食品药品安全热点问题信息公开,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行政处罚信息的公开力度;及时完善公开目录、公开范围,进一步增强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公开的全面性、准确性、针对性、及时性,切实满足公众食品药品安全信息的广泛需求。三是明确职责分工,落实责任制。加强局机关各科室之间的协调配合,强化内部监督和责任追究制度,确保各部门准确、及时地发布和更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