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13年度吐鲁番路政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及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产生投诉举报、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与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六个部分组成。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吐鲁番路政管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吐鲁番市西环中路203号,邮编:838000,电话:0995-8527732,传真:0995-8527732)
一、概述
2013年在地委、行署、自治区路政海事局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为进一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具体规定,我局结合实际及时调整组织机构,完善工作体制,拓展公开载体,丰富公开内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政策法规”、“公路行政执法”“路产路权维护”、“公路巡查”、“超限运输管理”、“社会服务”、“工作动态”和“其他”等方面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取得了一定成效。
为使政务公开工作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我局着眼于建立政务公开长效机制,使政务公开成为一种自觉的意识和行为。一是加强和完善领导机制。成立了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分管领导任组长,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同时,强化“一把手挂帅,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到科室、基层局、治超站,落实到人头”的工作机制,形成纵到底、横到边、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体系。二是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对《吐鲁番路政管理局政务信息公开指南》进行了修改完善,尤其对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公开范围、公开形式、公开时限、受理机构、受理程序、监督方式及程序等制度进行了进一步明确,并及时在网站上进行公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3年,吐鲁番路政管理局公示栏共公开信息50条,公告栏20条,路政信息30期,党风廉政建设信息6条,三公经费按季度公开。政务公开工作的开展,促进了局机关的工作效率,拓宽了群众的办事渠道,增强了广大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
主动公开的内容。我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
条例》,将公开的内容设置为机构职能、行政决策、政策法规、行政审批等方面,基本涵盖了需要公开的全部内容。
主动公开的途径。一是充分发挥吐鲁番路政管理局公开栏作用。通过机构职能、行政决策、政策法规和行政职权等方面及时更新版面内容,二是利用法制宣传日等活动向广大市民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等相关知识,三是利用路政执法服务大厅、超限检测站执法大厅对所涉路政执法程序、执法依据、监督方式,收费标准等相关公开信息全部进行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我局依照政府公开信息原则将十项行政审批内容予以公开,不存在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3年,我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费用,也未减免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产生投诉举报、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3年,我局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投诉举报、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虽然在政务公开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离上级的要求仍有一
定的距离,一是认识上有待于进一步提高。少数干部对实行政务
公开的重要意义认识不足,工作存在被动应付现象。二是工作力度不够平衡。有的部门的政务公开力度不大,进展不快。有待下一步花大力气,下大功夫。三是有的公开内容需进一步规范。今后我局将从以下方面抓好政务公开工作:
1.严格落实地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年度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要点,结合路政管理工作实际,进一步认真清理我局政务公开事项,编制更加科学规范的公开目录,确保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按工作要求落实。
2.抓重点促深化。按照“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切合实际,稳步实施”的要求,在深化完善和巩固提高上下功夫,加大“真公开”的力度。同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一步对我局办理的行政事项做到公开办事程序、办事标准、办事结果,在工作质量、态度、时效等方面作出承诺,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
3.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理顺工作机制,加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将政务公开日常工作具体化,专门落实到负责部门和责任人,按照政务公开的各项要求,做好局机关政务公开工作。
2014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