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公布中国人民银行吐鲁番地区中心支行(以下简称吐鲁番中心支行)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工作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等七部份组成。本报告中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
第一部分:工作情况概述
2013年,吐鲁番中心支行根据《条例》和上级行、吐鲁番地区行署有关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编写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在政府网上对社会公开。根据《条例》要求,编写吐鲁番中心支行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在吐鲁番中心支行依托互联网的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对社会公众进行了公开,接收全社会的监督。
(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为进一步规范吐鲁番中心支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根据上级行有关制度,制定《人民银行吐鲁番地区中心支行政务主动公开制度(试行)》、《人民银行吐鲁番地区中心支行政务依申请公开制度(试行)》、《人民银行吐鲁番地区中心支行政务公开监督检查管理办法》、《人民银行吐鲁番地区中心支行政务公开考核评议管理办法》、《人民银行吐鲁番地区中心支行政务公开责任追究管理办法》、《人民银行吐鲁番地区中心支行政务公开档案管理办法》、《人民银行吐鲁番地区中心支行政务依申请公开内部操作指南》等,为顺利推进吐鲁番中心支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制度保障。
(三)严格履行政务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加大政务公开力度
2013年,严格按照《人民银行吐鲁番地区中心支行政务公开信息审核办法》和“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以及“上网不涉密、涉密不上网”等原则,对吐鲁番中心支行履职过程中的各类信息严格履行部门领导、法律事务办公室、保密委、主管行领导层层把关审核制度,对未解密的信息未经审核通过的信息严禁对外公开,确保了对外发布信息的绝对安全。
(四)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规范公开内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级行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在2012年政务公开目录和指南的基础上,结合吐鲁番中心支行实际情况,全面梳理对外公开的各类信息,详细编写政务公开指南和目录,及时进行对内外公开,保障本行职工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
(五)拓宽特色政务公开载体,为社会公众服务。
一是借助“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为契机开展政务公开。3月15日,吐鲁番中心支行组织辖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了以“金融·创新·消费·法制”为主题的金融法律知识宣传活动。活动当天,吐鲁番中心支行对全社会进行反洗钱、反假人民币、支付结算、外汇业务、征信知识及个人金融理财产品消费权益保护。金融支付结算工具、银行卡使用与风险防范知识为主要内容的金融法律知识、咨询服务等宣传活动。散发以维汉两种文字印制的反假币宣传册、《百姓征信手册》、《百姓征信知识问答》、《个人信用知识》等各类宣传资料2000余份,答复前来咨询的各族群众的疑难问题。
二是借助“信用记录关爱日”为平台开展政务公开。2013年6月,吐鲁番中心支行以“我的信用我做主”,“珍爱信用记录,享受幸福人生”为主题,组织辖区各银行金融机构开展“信用记录关爱日”大型户外宣传活动,向过往行人发放征信方面的维汉两种文字宣传材料1000余份,并向全辖各族群众发送“今天是信用记录关爱日,请您关注并爱护您的个人信用记录,享受您的信用幸福人生”为内容的短信,扩大宣传覆盖面。
三是借助“火州行风热线”解答金融热点问题。2013年,吐鲁番中心支行行领导带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3次走进吐鲁番人民广播电台维汉双语“火州行风热线”直播间,与全地区的听众通过电波直接进行交流,开展政务公开活动。直播交流期间,行领导向听众介绍了央行职能及吐鲁番中心支行在履行基层中央银行职责、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行风建设等方面所采取的积极有效的措施以及所取得的成效。并对假币鉴别、个人信用、银行卡使用、办理安居工程贷款、出境旅游携带外币等问题进行了答复,同时向全社会公布了吐鲁番中心支行咨询电话。
(六)开展政务公开知识宣传培训。一是组织开展政务公开知识测试。2013年6月,吐鲁番中心支行组织全行职工开展政务公开知识测试,进一步提高了干部职工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二是开展政务依申请公开演练。2013年7月,吐鲁番中心支行组织有关部门开展了政务依申请公开演练,锻炼了参演人员的政务公开工作水平。该演练工作获得乌鲁木齐中心支行通报表扬。
第二部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
2013年,吐鲁番中心支行主动公开信息共48条。具体如下:
(一)机构职能类信息:在主动公开信息中,有关吐鲁番中心支行机构职责和设置共19条,内容主要包括办公地址、领导班子、联系电话、内设机构和下属机构、工作职责等。
(二)政策法规信息:在主动公开信息中,有关国家金融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等信息共12条。
(三)行政职能类信息:在主动公开信息中,有关吐鲁番中心支行行政许可事项的信息共2条。
(四)履职业务类信息:在主动公开信息中,有关吐鲁番中心支行履职信息共15条。
二、信息公开的方式
吐鲁番中心支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要通过以下方式:
(一)吐鲁番政府网站
(二)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
(三)吐鲁番地区图书馆、档案局等政府信息指定查阅点
(四)机关办公场所电子屏、公告栏
(五)面向社会的公开宣传活动等其他方式
第三部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3年,吐鲁番中心支行未收到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事项。
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吐鲁番中心支行建立了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和程序,明确规定对于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金融信息,与行政执法有关,公开后影响检查、调查、取证等执法活动或者会威胁个人、单位安全的事项等金融信息不予公开。
第四部分: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3年,吐鲁番中心支行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而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案件。
第五部分: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减免情况
2013年,吐鲁番中心支行尚未因公开政府信息收取相关费用。
第六部分: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2013年,吐鲁番中心支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还存在着一些不足,如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还需要拓展,信息公开的形式还需要进一步丰富。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形式,不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