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自治区〈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规定,由吐鲁番市司法局编制的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咨询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收费及费用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具体行政行为发生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及行政赔偿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部分组成。
本报告中所列资料数据的汇总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吐鲁番市司法局网站(http://sfj.tlf.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吐鲁番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市司法局法制宣传科,邮箱:dqyfzdb@126.com,邮编838000,电话(传真):8520997)。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今年来,我局根据市政府和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的总体要求,紧密结合自身实际,不断规范公开内容,扩大公开范围,强化公开监督,有力地推动了司法局政务公开工作。
2016年度,主要通过本局网站主动公开信息385条。其中:业务动态类政府信息99条,占25.7%;队伍建设信息52条,占13.5%;普法工作信息39条,占10.1%;基层工作信息35条,占9.1%;法律服务信息32条,占8.3%;行政决策类信息5条,占1.3%;政务信息17条,占4.4%;图片信息67条,占4.4%;其他信息17条,占4.4%。回复领导信箱1件。
同时通过不同媒体扩大公开范围,除利用本局网站公开外,还被“法治吐鲁番”微信平台采用46条,法治新疆网站采用32条。
二、依申请公开及咨询政府信息情况
按照《条例》开展了依申请公开信息工作。2016年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件。解答网上咨询1人次,2016年我局网站全年访问量42994次。同年11月和12月,我局主要负责人带领科室长和专业法律服务人才,两次走进“火洲行风热线”(汉语、维语版),详细解答了市民的法律咨询,受到群众的欢迎。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收费及费用减免情况
2016年吐鲁番市司法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未收取任何费用。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具体行政行为发生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及行政赔偿情况
2016年没有因为政府信息公开而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及行政赔偿的情况。
五、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思路
2016年,吐鲁番市司法局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信息公开内容不够丰富。二是信息公开实效性需加强。三是信息更新时间不定,部分时段没有保持定期更新。
2017年将重点做好以下三方面的工作:一是按照相关规定,丰富信息内容,尤其是加大法律方面内容的公开。二是及时更新信息,确保信息更新实效性。三是建立长效机制,保障信息定期更新。
吐鲁番市司法局
2017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