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吐鲁番市全面推进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实施意见>的通知》(吐政办〔2023〕47号)文件要求,为推进包容审慎监管执法,营造吐鲁番统计调查发展的良好执法环境,吐鲁番市统计局根据《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统计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实施办法>的通知》(新统规〔2024〕1号)制定的“四张清单”,认真梳理市本级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现将吐鲁番市统计局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进行公示。
附件:1、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
2、从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
3、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
4、免予行政强制措施事项清单
吐鲁番市统计局
2024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