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工作,按照《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印发食品药品行政案件信息公开实施细则的通知》(食药监稽〔2017〕121号)有关规定,现将吐鲁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向社会公开。
附件:吐鲁番市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示表(11月28日)
吐鲁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1月28日
吐鲁番市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示表(11月28日)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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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吐市监处罚[2023]55号 |
未经许可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隐形清水接触镜经营活动案 |
高昌区余丽吐孜婚纱服务中心 |
92650402MA77K3CR06 |
余* |
根据《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继续深入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实施方案》(新药监稽〔2023〕55号)的要求,2023年9月11日,我局对高昌区余丽吐孜婚纱服务中心进行监督检查,在该店经营场所西北侧第二个化妆镜前的梳妆台左手第二节抽屉内发现软性亲水接触镜,数量13副,当事人未能提供上述产品供货方资质、购进票据、进货查验记录等相关资料。 当事人未经许可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的行为违反《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的规定。 |
依据第八十一条第(三)项和第八十九条第(三)项的规定,参照《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的通知》(新药监规〔2023〕4号)第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和第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 1.对当事人改正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建立并执行医疗器械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行为给予警告; 2.没收违法经营的的第三类医疗器械隐形清水接触镜13副; 3.并处5000.00元罚款。(大写:伍仟元整)。 |
主动履行 |
吐鲁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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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吐市监处罚[2023]65号 |
吐鲁番市颐仁堂医药连锁第六百一十三加盟店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医用外科口罩案 |
吐鲁番市颐仁堂医药连锁第六百一十三加盟店 |
91650402MA78PKOR96 |
黄* |
2023年10月2日,我局执法人员对位于吐鲁番市亚尔镇新城西门村2组108号的吐鲁番市颐仁堂医药连锁第六百一十三加盟店开展监督检查,检查时该店处于正常经营状态。检查中发现,该店第二类医疗器械货架上摆放有在售的第二类医疗器械-医用外科口罩50包(产品名称:医用外科口罩,生产批号20220518)。其中一包口罩,通用名称中的“口罩”字样缺失,另有一包“医用外科”字样缺失。现场当事人提供了上述口罩的进货验收记录、销售记录、《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出厂检验报告、第三方检验检测报告及产品注册人和供货商资质证明等材料。经核对,上述两包医用外科口罩产品名称与生产企业备案的产品名称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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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参照《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裁量适用规定》第十六条第四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行政处罚栽量基准》(试行),决定给予当事人1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
主动履行 |
吐鲁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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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吐市监处罚〔2023〕5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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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按照规定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且向消费者提供过期化妆品案 |
高昌区吴寒爱美丽医疗美容诊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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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650402MACLBB1N27 |
吴* |
2023年8月18日,根据投诉线索执法人员对当事人检查,发现在经营场所东南侧美甲区货架上摆放有米卡甲油胶148个(生产日期:2021-06-21;保质期:2年;委托方:广州市米卡化妆品有限公司;被委托方:广州市伊顶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大龙街金龙路193号;净含量:15ml),现场当事人未能提供产品资质、供货方资质、进货查验记录以及合格证明文件(批检验报告)等。 当事人未按照规定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和经营中对消费者使用超过使用期限化妆品的行为,违反《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和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 |
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第六十条第五项的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经案件审理委员会决定减轻处罚,并给予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 1.警告; 2.罚款3000元,没收违法所得116元,合计3116元; 3.没收过期化妆品。 |
主动履行 |
吐鲁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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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吐市监处罚〔2023〕3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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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
高昌区阿伊湾客栈 |
92650402MA78N7KLOF |
艾* |
2023年8月21日,执法人员对当事人检查发现在其后堂食品操作室凉菜间操作台摆放有已开封并有剩余的海天味极鲜特级酱油(生产日期:20200722,保质期:24个月,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SC10344060800014,受托加工方:佛山市海天(高明)调味食品有限公司,净含量:380ml)1个,精制牛肉末豆豉油辣椒(生产日期:2022.04.26,保质期:14个月,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SC10352272310269,生产商:贵阳南明老干妈风味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净含量:210g)1个。 事人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的规定。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经案件审理委员会决定减轻处罚,并给予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 1.没收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2.罚款5000元。 |
主动履行 |
吐鲁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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