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吐鲁番国电投鄯善高泉南升压汇集站220千伏送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2月7日-2025年2月12日(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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吐鲁番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2月7日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吐鲁番国电投鄯善高泉南升压汇集站 220千伏送出工程 |
国网新疆电力吐鲁番供电公司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吐鲁番市鄯善县 |
湖北安源安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吐鲁番国电投鄯善高泉南升压汇集站 220千伏送出工程位于吐鲁番市鄯善县。新建高泉南升压汇集站—鄯善750千伏变电站220千伏线路工程和鄯善750千伏变电站新增220千伏保护工程。本工程总投资3573万元,环保投资为47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为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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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生态环境。本工程变电站及输电线路生态影响评价范围内不涉及生态环境保护目标。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主要为:合理规划、设计施工便道及场地,施工机械和车辆固定行车路线,禁止另开辟便道,保证周围地表和植被不受破坏;施工前对施工人员进行宣传和教育并设置环保宣传牌,严禁施工人员捕捉伤害野生动物等行为;合理规划临时占地,减少原始土壤的扰动,尽量避免对植被的破坏;加强对施工现场和物料运输的管理,保持道路清洁,管控料堆和渣土堆放,运输采用带篷布的汽车运输;对易起尘的临时堆土、运输过程中的土石方等采取密闭式防尘布(网)进行苫盖,对道路及施工面采取洒水抑尘等措施防治扬尘污染;施工结束后对施工场地进行平整压实,做好施工场地恢复工作,以减少水土流失;基础开挖时应做到分层开挖、分层回填,施工结束后及时回填。运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主要为:加强线路设备检修维护人员的生态保护意识教育和管理,禁止滥采滥伐,避免沿线自然植被和生态系统的破坏;对施工便道、牵张场、跨越场进行土地整治、生态恢复,加强维护,实施跟踪,了解生态恢复效果,以便及时采取后续措施。 (二)水环境。本工程不涉及地表水以及地下水环境敏感区,无水环境保护目标。 本工程施工期不设置施工生活营地,无生活污水产生。施工废水主要是塔基基础养护废水。养护废水用于塔基混凝土吸收或自然蒸发。工程布设塔位时,对区域内的冲沟进行合理避让,避免在有明显过水痕迹位置立塔。本工程运营期无生产生活污水的产生。 (三)固体废物。本工程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土石方、建筑垃圾等。沿线不设施工营地,无生活垃圾产生。施工期开挖余土用于塔基基础垫高利用,不涉及无表土剥离;塔基础开挖临时堆土用于基础回填,无弃方产生。建筑垃圾主要为建筑材料包装物、施工废弃物料等,由施工单位统一回收,综合利用,不能综合利用的运至当地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理。本工程运营期不涉及危险废物。线路检修时产生的少量检修废弃物(如废导线、绝缘子、金具等),为一般固废,收集带回检修基地统一处置。 (四)声环境。本工程输电线路评价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输电线路施工主要噪声源为运输车辆以及架线、牵张机械噪声。通过避免在同一地点安排大量动力机械设备、采用低噪声型的机械设备、控制避免局部声级、对动力机械设备进行定期维修、养护等措施,施工期场界外噪声可满足《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限值要求。运营期噪声防治主要采用按照有关操作规范进行设备安装、线路选用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的导线等措施。经类比同类项目监测数据,本工程220千伏线路由输电线路跨越公路处噪声满足GB3096-2008中4a类标准;跨越铁路处满足4b类标准;其余沿线声环境满足2类标准。本期220千伏保护新增工程完成后,鄯善750千伏变电站220千伏出线端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五)电磁环境。本工程电磁影响评价范围内无环境敏感目标分布。运营期采取的防护措施主要为:合理布局站内电气设备及配电装置;线路选用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要求的导线,防止由于导线缺陷导致的电晕增加;设置警示、防护指示标志及环保标志,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变电站或靠近带电架构;对员工进行电磁基础知识培训,在巡检带电维修过程中,尽可能减少曝露在电磁场中的时间;线路与公路、通讯线、电力线交叉跨越时,严格按照有关规范要求留有足够净空距离,控制地面最大场强;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加强职工安全教育,加强电磁水平监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