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入河(湖)排污口管理,吐鲁番高昌区清源水处理科技有限公司向我局提交了《入河(湖)排污口设置申请书》及《吐鲁番市高昌区污水处理厂入湖排污口设置简要分析材料》(以下简称《简要分析材料》),经组织专家审查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认为申请单位申请事项符合实际需要,提交的材料符合《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35号)规定,基本同意《简要分析材料》论证观点,拟向吐鲁番高昌区清源水处理科技有限公司颁发《准予许可决定书》,现对排污口基本情况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25年1月6日—1月10日
举报电话:0995-8665559
传 真:0995-8665100
电子信箱:sthj8665559@126.com
经办科室:吐鲁番市生态环境局污染防治科
排污口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吐鲁番高昌区清源水处理科技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顾明
排口位置:吐鲁番市高昌区恰特喀勒乡公相村南侧3km处
受纳水体:艾丁湖湿地
排放方式:连续排放
排口类型: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污口
执行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
排放总量:水量不超过985.5万m³/a、化学需氧量不超过425 t/a、氨氮不超过42.5 t/a、总磷不超过4.25t/a、总氮不超过127.5t/a。
有效期限:长期
吐鲁番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