吐鲁番市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010598667/2025-00049
  • 发布机构:
  • 发文字号:〔〕号
  • 公开日期:2025-01-13

关于拟作出合盛电业(鄯善)有限公司吐鲁番市鄯善县210万光伏等2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01-13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我局拟对合盛电业(鄯善)有限公司吐鲁番市鄯善县210万光伏等2个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内容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113日-2025117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5-8665828

   真:0996-8665100

通讯地址:吐鲁番市示范区月光湖路66号(邮编838000)

吐鲁番市生态环境局

                                                                     2025113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备注

1

合盛电业(鄯善)有限公司吐鲁番市

鄯善县210万光伏项目

合盛电业(鄯善)有限公司

吐鲁番市鄯善县境内

新疆水木清华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合盛电业(鄯善)有限公司吐鲁番市鄯善县210万光伏项目位于吐鲁番市鄯善县境内。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主要建设内容为:规划光伏电站容量为2100MW,配套建设储能电站,设计储能容量为525MW/2100MWh。本项目永久占地:3966.46hm2

临时占地:1.6hm2,总投资约75017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380万元,约占总投资的0.05%。

(一)落实施工期各项环保措施。加强项目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防止施工期废水、扬尘、固体废物和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施工结束后及时恢复。

(二)严格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施工期污染物主要为扬尘、车辆尾气及焊接烟气,主要采取围挡、物料遮盖、出入车辆冲洗、路面洒水抑尘等措施控制扬尘污染;施工机械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油,加强机械设备维护保养;采用带有焊接烟尘净化器的焊接机来控制烟尘。

(三)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运营期主要为光伏板清洗废水,清洗废水不含清洁剂,主要污染物为SS,直接落入光伏组件下方的空地,全部自然蒸发。

(四)强化厂区分区防渗措施。严格按照标准规范要求进行防渗设计、施工、验收;采取分区防渗,强化危废贮存库、事故池等重点污染防治区防渗,加强地下水和土壤监测,如发现防渗功能下降应采取积极措施及时处理,严防污染地下水及土壤。

(五)加强固体废物的分类管理。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弃光伏组件由厂家回收,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本项目产生的废磷酸铁锂电池由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拆解利用处置单位进行回收处置;检修废油暂存于拟建升压汇集站的危险废物贮存库;光伏箱变下设有事故池,产生的事故油交有资质单位定期回收,不得随意外运、转移处置。项目收集贮存危废设施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相关要求。项目严格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工业固体废物(试行)》(HJ1200-2021)及《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部令第23号)要求进行收集、贮存、运输。

(六)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用吸声、隔声、减震等防护措施,运营期各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的要求。

(七)严格落实生态防治措施。本项目运营期主要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为:施工结束后严格落实水土保持措施,在光伏场区适当种植适宜生长的植物进行防风固沙,制定运营期生态恢复措施;运营期场内检修道路需严格控制占地面积,不得随意扩大或变更行车道路的宽度和长度,避免行驶车辆及检修人员的行走路线对征地范围外地表碾压扰动。

(八)建立严格的环境管理体系。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事故防范和应急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完善环保规章制度,定期开展环境应急演练。提高操作管理水平,加强设备管理、维护及操作人员的教育培训,控制和降低环境风险,杜绝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2

新疆鄯善县卡梅斯布拉克玄武岩(岩棉用)矿调查评价项目

新疆博轩矿业有限公司

吐鲁番市鄯善县东北方向87千米处

乌鲁木齐天之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新疆鄯善县卡梅斯布拉克玄武岩(岩棉用)矿调查评价项目位于吐鲁番市鄯善县东北方向87千米处。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主要建设内容为探矿工程,工程内容主要包括主体工程、储运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及环保工程。本项目总占地面58740000m2总投资259.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7万元,占总投资10.4%。

(一)落实施工期各项环保措施。加强项目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防止施工期废水、扬尘、固体废物和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施工结束后及时恢复。

(二)严格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施工期主要大气污染源为钻孔扬尘与机械尾气。主要采取的措施有:制定合理的施工计划,尽量缩短施工周期;加强施工管理,采取洒水、遮盖、控制车速等抑尘措施;施工车辆确保正常运行;大风天气禁止大量土石方施工作业。

(三)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探矿期,钻探废水经沉淀后综合重复利用,探矿期生活污水排入移动式环保厕所,定期拉运至鄯善县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加强地下水和土壤监测,如发现防渗功能下降应采取积极措施及时处理,严防污染地下水及土壤。

(四)加强固体废物的分类管理。本项目探矿施工中以表土剥离的土石方、钻井泥浆等为主的施工固体废物,待探矿结束后用于开挖区的回填平整等,员工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清运至附近生活垃圾收集点,通过加强探矿期间的现场管理,严禁乱堆、乱倒,可以减轻探矿期间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对环境的影响。探矿期结束后,临时堆土全部回填至开挖迹地;对勘探产生的弃土平整;将堆存的表层土壤回填,恢复原貌。

(五)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据《报告表》,项目场界外50米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生态影响类)》,不对声环境质量现状调查监测。施工期噪声主要为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噪声,产生短期、局部影响,探矿结束后消失。

(六)严格落实生态防治措施。本项目生态环境影响主要体现在项目勘查过程,其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为对工作区植被破坏、土地利用和水土流失、野生动物、景观及地质环境的影响采取的保护措施主要为:合理进行施工布设,组织施工管理,严格将工程施工区控制在直接受影响的范围内;对施工人员和矿山工作人员加强管理,严禁人员狩猎野生动物、破坏占地范围外地表;对土壤、植被的恢复,遵循破坏多少、恢复多少的原则。本项目建成后植被恢复主要为临时占地及车辆碾压造成的植被损失。施工地表生态恢复主要为泼洒草籽、加强管理等使其恢复原地貌;在工程走向设计方案和施工中,尽可能避开已有植被等地段;施工周期一定要根据季节情况合理安排,避免在雨季进行基础开挖工程,减少水土流失。基础开挖后必须立即施工,施工完成后即进行回填工作,并做好硬化排水措施,基础周围恢复到原地面状态。探矿期结束后,临时堆土全部回填至开挖迹地;对勘探产生的弃土平整;将堆存的表层土壤回填,恢复原貌。勘探区的生态恢复与周围景观基本相协调,与原生地形、地貌基本一致,无明显斑块状、条带状视觉印象,需要选用耐寒、繁殖容易、根系发达抗逆性强,防风固沙和保土性好且生长迅速的草种进行土地植被恢复。

)建立严格的环境管理体系。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事故防范和应急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完善环保规章制度,定期开展环境应急演练。提高操作管理水平,加强设备管理、维护及操作人员的教育培训,控制和降低环境风险,杜绝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