吐鲁番市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010598667/2024-01038
  • 发布机构:吐鲁番市人民政府网
  • 发文字号:〔〕号
  • 公开日期:2024-11-22

吐鲁番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11月22日环评文件受理情况的公示(核与辐射)

发布时间:2024-11-22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41122我局受理了1个核与辐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1122-20241128日(5个工作日)。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1

华能托克逊红河谷220千伏汇集站项目

华能吐鲁番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吐鲁番市托克逊县

新疆环能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995-8665592

   真:0995-8665100

通讯地址:吐鲁番市示范区月光湖路66号(邮编838000)

附件:华能托克逊红河谷220千伏汇集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吐鲁番市生态环境局

20241122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生态影响类)

项目名称:华能托克逊红河谷220千伏汇集站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华能吐鲁番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         202411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

华能托克逊红河谷220千伏汇集站项目

项目代码

2409-650422-04-01-899957

建设地点

吐鲁番市托克逊县

建设项目

行业类别

五十五、核与辐射

161输变电工程

用地面积(m2/长度(km

永久占地:43952m2

临时占地:5000m2

总占地:48952m2

建设性质

新建(迁建)

改建

扩建

技术改造

建设项目

申报情形

首次申报项目

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

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

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部门(选填)

吐鲁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文号(选填)

吐市发改能交〔2024303

总投资(万元)

25169

环保投资(万元)

160

环保投资占比(%

0.64

施工工期

6个月

是否开工建设

是:

专项评价设置情况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输变电》(HJ24-2020)附录B要求:输变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应设电磁环境影响专题评价,华能托克逊红河谷220千伏汇集站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属于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输变电建设项目,因此设置电磁环境影响专题评价。

规划情况

规划环境影响

评价情况

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

其他符合性分析

1 产业政策符合性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本项目属于第一类 鼓励类第四部分电力2电力基础设施建设,电网改造与建设,增量配电网建设,项目建设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

2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新政发〔202118)符合性分析

根据《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通知》(新政发〔202118),将本项目与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相关要求对比分析,详见表1-1

1-1   本项目与新政发〔202118号相符性分析

文件名称

环境管理政策有关要求

本项目情况

符合性

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通知》(新政发〔202118)

生态保护红线

按照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的基本要求,对划定的生态保护红线实施严格管控,保障和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的底线和生命线。

本项目位于吐鲁番市托克逊县,项目不涉及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等环境敏感区,本项目也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

符合

环境质量底线

全区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受污染地表水体得到有效治理,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持续提升,地下水超采得到严格控制,地下水水质保持稳定;全区环境空气质量有所提升,重污染天数持续减少,已达标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保持稳定,未达标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沙尘影响严重地区做好防风固沙、生态环境保护修复等工作;全区土壤环境质量保持稳定,污染地块安全利用水平稳中有升,土壤环境风险得到进一步管控。

本项目为输变电项目,运营期无大气、废水排放,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水环境无影响,也不会对工程周边区域土壤环境造成影响。通过采取的环保措施能确保污染物对环境质量影响降到最小,不突破所在区域环境质量底线。

符合

资源利用上线

强化节约集约利用,持续提升资源能源利用效率,水资源、土地资源、能源消耗等达到国家、自治区下达的总量和强度控制目标。加快区域低碳发展,积极推动乌鲁木齐市、昌吉市、伊宁市、和田市等4个国家级低碳试点城市发挥低碳试点示范和引领作用。

本项目为输变电项目,占地类型为裸土地,造成的自然资源损失的量较小。项目所在地不属于资源、能源紧缺区域,项目运营期无能源消耗,不会超过划定的资源利用上线,可以满足资源利用要求。

符合

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自治区共划定1323个环境管控单元,分为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和一般管控单元三类,实施分类管控。优先保护单元465个,主要包括生态保护红线区和生态保护红线区以外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源涵养区、防风固沙区、土地沙化防控区、水土流失防控区等一般生态空间管控区。生态保护红线区执行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一般生态空间管控区应以生态环境保护优先为原则,开发建设活动应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严守生态环境质量底线,确保生态功能不降低。重点管控单元699个,主要包括城镇建成区、工业园区和开发强度大、污染物排放强度高的工业聚集区等。重点管控单元要着力优化空间布局,不断提升资源利用效率,有针对性地加强污染物排放管控和环境风险管控,解决生态环境质量不达标、生态环境风险高等问题。一般管控单元159个,主要包括优先保护单元和重点管控单元之外的其它区域。一般管控单元主要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基本要求,推动区域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本项目位于吐鲁番市托克逊县,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区。本项目不在负面清单内,不属于禁止类及限制类建设项目,运营期无大气、水污染物排放,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水环境无影响,生态环境功能不降低。也不会对项目周边区域土壤环境造成影响,满足对管控单元的管控要求。

符合

3 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动态更新情况说明》的符合性分析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动态更新情况说明》,本项目位于吐哈片区,具体管控要求见表1-2

1-2 自治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动态更新要求符合性

文件名称

环境管理政策有关要求

本项目情况

符合性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动态更新情况说明》

强化吐哈盆地文物古迹、坎儿井、基本农田、荒漠植被、砾幕、城镇人居环境保护。

煤炭、石油、天然气开发单位应当制定生态保护和恢复治理方案,并予以实施。生态保护和恢复治理方案内容应当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强化油(气)资源开发区土壤环境污染综合整治。

加强涉重金属行业污染防控与工业废物处理处置。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提高水资源集约节约高效利用水平。积极推进吐鲁番鄯善超采区、托克逊超采区和哈密超采区的地下水超采治理,逐步压减超采量,实现地下水采补平衡。

本项目位于吐鲁番市托克逊县,项目占地主要为裸地,施工期控制占地范围,对施工道路进行硬化等,以保护项目区荒漠植被和砾幕。本项目不开采地下水,不涉及重金属污染物,也不涉及煤炭、石油、天然气开发。本项目不属于煤炭、石油、天然气开发项目。

符合

4 与《吐鲁番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符合性

根据关于印发《吐鲁番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吐政办〔202124)的通知及动态更新成果,本项目位于环境管控单元编码为ZH65042230001区域内。本项目与吐鲁番市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见表1-3。本项目在环境管控单元分布图中的位置见附图1

1-3          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

《吐鲁番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及动态更新要求

本项目

相符性

分析

生态保护红线。按照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的基本要求,对划定的生态保护红线实施严格管控,保障和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的底线和生命线。

本项目位于吐鲁番市托克逊县境内,项目不涉及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海洋特别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本项目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

符合

环境质量底线。全市环境空气质量进一步改善,PM2.5浓度稳步下降,重污染天数持续减少;水环境质量稳定达标并持续改善,水生态建设得到加强,地下水超采得到严格控制,地下水水质保持稳定;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土壤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证,土壤环境风险得到进一步管控。

本项目施工期采取有效措施防治大气、水污染,运营期无大气、水等污染物排放,不会对周边大气、地下水及土壤环境造成污染。本项目采取的环保措施能确保污染物对环境质量影响降到最小,不突破所在区域环境质量底线。

符合

资源利用上线。强化节约集约利用,持续提升资源能源利用效率,水资源、土地资源、能源消耗等达到自治区下达的总量和强度控制目标。推动低碳发展。

本项目为输变电项目,项目运行无二氧化碳排放,项目占地类型为裸土地,项目区域无珍稀濒危物种,工程占地面积较小,造成的自然资源损失的量较小。项目所在地不属于资源、能源紧缺区域,项目运营期资源利用量较少,不会超过划定的资源利用上线,可以满足资源利用要求。

符合

本项目所在环境管控单元管控要求详见表1-4

1-4            环境管控单元管控要求

环境管控单元编码

ZH65042230001

本项目

情况

符合性

环境管控单元名称

托克逊县一般管控单元

环境管控单元类别

一般管控单元

管控要求

空间布局约束

1.原则上禁止建设涉及一类重金属、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排放的工业项目。2.限制进行大规模高强度工业化、城镇化开发。按照自治区要求建立两高项目环评管理台账,严格执行环评审批原则和准入条件,落实主要污染物区域削减、煤炭消费减量替代等措施。3.推进新能源的开发和利用,鼓励发展风力发电和太阳能发电。4.建立集镇居住商业区、耕地保护区与工业功能区等集聚区块之间的防护带。5.严格执行畜禽养殖禁养区规定,根据区域用地和消纳水平,合理确定养殖规模。6.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改变或者占用基本农田保护区。国家能源、交通、水利、军事设施等重点建设项目选址确实无法避开基本农田保护区,需要占用基本农田,涉及农用地转用或者征收土地的,必须经国务院批准。7.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建窑、建房、建坟、挖砂、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破坏基本农田的活动。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

本项目属于输变电项目,项目不占用基本农田,符合项目区域空间布局约束。

符合

污染物排放管控

1.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科学合理使用化肥农药,逐步削减农业面源污染物排放量。2.加强矿产资源开采的环境保护工作。

本项目运行期无大气、水等污染物排放,不涉及总量控制指标,也不涉及农业面源污染。

符合

环境风险防控

1.禁止向农用地排放重金属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质含量超标的污水、污泥,以及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尾矿、矿渣等。2.加强农田土壤、灌溉水的监测及评价,对周边或区域环境风险源进行评估。

本项目占地不涉及农用地,运行期无有毒有害物质产生和排放,不会对周边土壤造成污染。

符合

资源利用效率

1.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推进农业节水,提高农业用水效率。2.优化能源结构,加强能源清洁利用。

本项目运行期无水资源消耗,项目属于属于风力发电项目配套建设的升压站,符合加强能源清洁利用的要求。

符合

本项目符合《吐鲁番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及更新后的管控单元相关管控要求

5 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点行业生态环境准入条件(2024)》的符合性

对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点行业生态环境准入条件(2024)》,建设项目与重点行业准入中电力行业符合性分析,见表1-5

1-5      自治区重点行业生态环境准入符合性分析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点行业生态环境准入条件(2024)

建设项目

相符性分析

一、通则

()生态环境准入总体要求:禁止在自然保护区、世界自然遗产地、风景名胜区、自然公园(森林公园、地质公园、湿地公园、沙漠公园等)、重要湿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依法划定禁止开发建设的环境敏感区及其它法律法规规章禁止的区域进行污染环境的任何开发活动。

项目位于吐鲁番市托克逊县,项目不涉及自然保护区、世界自然遗产地、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重要湿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重点保护区域内及其它法律法规禁止的区域。

符合

四、电力行业

()适用范围:适用于自治区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和扩建电力生产建设项目相关的环境管理活动。包括火力、风力、光伏、垃圾、生物质发电项目。

()选址于空间布局

4.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应符合区域、产业规划要求,与项目所在地风能、光伏资源、环境等情况相适应,用地必须符合土地供应政策和土地使用标准,风电项目应重点关注对鸟类栖息、迁徙等影响,避免影响其正常活动。

()污染防治与环境影响

2.风电场、光伏发电场

需采用先进成熟、节能环保型技术装备,保证机组的安全、稳定和长期运转。

项目属于风力发电项目配套建设的升压站。

符合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点行业生态环境准入条件(2024)》,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准入中电力行业适用要求、空间布局、污染防治与环境影响的相关要求。

6 与《新疆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的符合性

202112月,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了《新疆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规划提出:大力发展清洁能源。进一步壮大清洁能源产业,着力转变能源生产和消费模式,推动化石能源转型升级。加快非化石能源发展,推进风电和太阳能发电基地建设,积极开发分布式太阳能发电和分散式风电,支持可再生能源与工业、建筑、交通、农业、生态等产业和设施协同发展,配套发展储能产业,推进抽水蓄能电站建设,加快新型储能示范推广应用。积极发展可再生能源微电网、局域网,提高可再生能源的推广和消纳能力。

本项目属于华能吐鲁番100万千瓦风电项目配套建设的升压站,可以提高当地发展清洁能源,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新疆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的相关要求。

7 与《吐鲁番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符合性分析

加强新能源产业发展。结合疆电外送”“北电南送战略实施,继续加强新能源基地建设。加快技术进步和提高新能源产业创新能力,实施一批风、光、热、储综合能源示范工程。积极推进新能源装备制造业建设,提升新能源装备制造水平。积极推进可再生能源制氢储能示范项目和综合智慧能源示范项目。加强地热资源勘探开发,积极推动梯级利用。

本项目建设点位于吐鲁番市托克逊县,属于风力发电项目配套建设的升压站,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吐鲁番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要求。

8 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十四五电力发展规划》符合性分析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十四五电力发展规划》提出:加快推动沙漠、戈壁、荒漠为重点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建设,优化提升新能源发电占比,改革新能源汇集和电力分配方式,打破县市界限,统筹规划新能源建设,支撑新能源规模化、集约化开发。加快推进风电开发。持续推进以外送为核心的哈密、准噶尔新能源基地建设,有序推动以内消为重点的塔城、达坂城、百里风区、额尔齐斯河谷、若羌等百万千瓦级风区开发。到2025年风电总装机5080万千瓦,较2020年新增2725万千瓦。

本项目位于属于风力发电项目配套建设的升压站,项目建设符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十四五电力发展规划》要求。


二、建设内容

地理位置

本项目位于新疆吐鲁番市托克逊县西北侧约23km

项目组成及规模

1 项目组成及规模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华能红河谷220kV升压站,主变规模为3×240MVA;顺唐220kV升压站扩建1回间隔。

本项目概况汇总,见表2-1

2-1                      项目组成表

建设项目概况

主体工程

新建220kV升压站

站址

托克逊县

建设

规模

项目

本期建设

主变(MVA)

3×240,户外布置

220kV出线间隔()

1

110kV出线间隔()

4

220kV配电装置型式

采用GIS,户内布置

无功补偿

4×±48Mvar

2×±50Mvar调相机

顺唐220kV升压站间隔扩建工程

站内扩建1220kV出线间隔,占用自北向南第1回预留出线间隔。

辅助工程

220kV升压站

综合楼

新建综合楼,主要布置有办公室、会议室、活动室、阅览室、资料室、厨房、餐厅和休息室等满足站内工作人员生产、生活需求。建筑面积3450m2,三层,总高10.8m,框架结构。

附属用房及水泵房

建筑面积345m2,一层,层高3.6m,框架结构。

警卫室

建筑面积39.83m2,一层,层高3.3m,框架结构。

给水

采用水车拉水方式,设置生活给水系统,包括112m3生活水箱、1套生活恒压变频供水装置。

排水

站区排水采用生活污水、雨水分流制排水系统,生活污水排入站区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雨水采用散排方式。

消防

各建筑物室内均配置手提式干粉灭火器或手提式二氧化碳灭火器;室外配置手推车式磷酸镀盐干粉灭火器及lm3消防砂箱、消防桶和消防铲等消防工具。

采暖、通风

使用电采暖;自然进风、机械排风。

公用工程

进站道路

从场区东侧的简易道路引接,长度约50m,路面宽6m,采用混凝土路面。

站内道路

宽约4m混凝土道路,满足日常巡查和检修的要求。

环保工程

噪声

选择低噪声的设备,合理布局站内电气设备及配电装置;加强站内电气设备的日常维护。

电磁

在总平面布置上,按功能分区布置;对员工进行电磁辐射基础知识培训;设立电磁防护安全警示标志等。

事故油池

新建1座事故油池,容积约85m3

污水处理设施

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夏季用于场区绿化,冬季储存在300m3集水池。

危废

贮存库

危废贮存库,30m2

生态保护

限制施工作业范围,不超出项目占地范围,减少施工开挖面积和临时性占地,施工结束后恢复临时占地原有地貌;占地范围内清理平整。

临时工程

废水治理

防渗污水沉淀池、移动环保厕所

废气治理

运输途中要加篷布、场地定期洒水

固废治理

垃圾桶

2 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本项目主要经济指标,见表2-3

2-3               主要经济指标

序号

    

金额(万元)

1

华能红河谷220kV升压站

24731

2

顺唐220kV升压站间隔扩建

438

3

合计

25169

3 工程占地

本项目总占地面积约为4.8952hm2,其中升压站永久占地面积约为4.3952hm2,施工期临时占地约为0.5hm2。工程占地详情见表2-4

2-4                 本项目占地面积汇总表

项目

占地类型

占地面积(hm2)

工程永久占地

升压站(含进站道路、站内道路)

裸土地

4.3952

工程临时占地

施工生产生活区

0.5

工程总占地总计

4.8952

总平面及现场布置

1 220kV升压站平面布置

拟建220kV升压站站址位于托克逊县,占地类型为裸土地,地形平坦开阔,交通方便升压站围墙内占地面积为39025m2,升压站总征地面积为43952m2

本项目综合楼位于升压站北侧,生产区位于站内南侧;警卫室及附属用房位于主入口旁边;110kV220kV 采用户内预制舱布置,SVG集装箱就近布置在站区南侧。35kV预制舱于站区中部,220kV预制舱位于站区中部偏东侧,出线向东北方向,110kV预制舱位于站区中部偏西侧,出线向西南方向。

220kV顺唐升压站主变容量规划为2×180+240MVA,已建成2×180+240MVA主变电压比为230±8×1.25%/115±2×2.5%/36.5kV,采用三相三绕组变压器。顺唐220kV升压站已按最终规模征地,本期仅在预留间隔位置建设相应220kV配电装置(断路器、隔离开关、电流互感器、电压互感器等)及设备构架、支架及设备基础、电气接线,不新增占地。

2 施工现场布置

2.1.1施工生产生活区

根据主体工程布置、地形及施工的特点,考虑按施工集中布置原则,本项目施工生产生活区布置在拟建升压站旁,占地面积约0.5hm2

2.1.2施工道路

(1)进场道路

进站道路从场区东侧的简易道路引接,长度约50m,路面宽6.0m,采用混凝土路面。

(2)站内道路

站内道路宽度4m,混凝土路面,占地在升压站用地范围内。

2.2 工程挖填方

本项目挖方量约2.2m3,填方量约2.2m3,挖方全部回填,无弃方,不设置弃渣场

2-5            土石方工程量表

项目

挖方(立方米)

填方(立方米)

备注

220kV升压站

22000

22000

含站区场平、道路等的施工

2.3 建设周期及进度安排

本项目计划于20251月开始建设,预计20256月竣工,总工期6个月。

2.4 取料

根据主体施工组织设计,本项目建设过程所需要水泥、砂石料、钢筋、木材等从托克逊县采购,不设置专用料场。

2.5 施工条件

2.5.1 施工用水

本项目用水考虑采用汽车从附近村庄拉水。

2.5.2 施工用电

施工用电可采用移动式柴油发电车供给。

3 劳动定员

施工期:本项目施工人数为150人,施工期6个月;

运营期:本项目定员人数为8人,集中在升压站生活区内。

施工方案

施工工艺和方法

升压站施工主要为:

1场地平整:对施工场地进行平整、清理

2基础开挖:主要包括土方开挖、浇筑地基、地基回填等

3)土建工程建设:为配电室及附属用房的建设等,主要包括钢筋砼浇筑、墙体砌筑、屋面制作、门窗制作等工程

4)设备安装及调试:主要包括各设施、设备、管线的安装、调试等

5竣工验收

主要施工工艺、时序见图5

5 升压站主要施工工艺时序图

其他


三、生态环境现状、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

生态环境现状

1 与主体功能规划相符性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主体功能区规划》,主体功能区按开发方式,分为重点开发、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区域三类;按开发内容,分为城市化地区、农产品主产区和重点生态功能区三类;按层级,分为国家和自治区两个层面。

本项目位于吐鲁番市托克逊县,属于国家级农产品主产区。不属于主体功能区划中确定的国家和自治区层面的禁止开发区域。对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主体功能区规划》的划分,本项目所处区域为限制开发区域。

限制开发区域(国家级农产品主产区)——限制进行大规模高强度工业化城镇化开发的农产品主产区。其功能定位是:保障农牧产品供给安全的重要区域,农牧民安居乐业的美好家园,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示范区。

农产品主产区发展方向和开发原则是:加强土地整治,搞好规划,统筹安排、连片推进,加快中低产田改造,鼓励农民开展土壤改良。加强水利设施建设,加快水源工程、大中型灌区配套和节水改造工程建设。加强人工影响天气能力建设。优化农牧业生产布局和品种结构,搞好农牧业布局规划,科学确定各区域农牧业发展重点,形成优势突出和特色鲜明的农牧业产业带和生产区。支持优势农产品主产区农产品加工、流通、储运设施的建设,引导农牧产品加工、流通、储运企业向优势产区聚集。农村居民点以及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要统筹考虑人口迁移等因素,适度集中、集约布局等。

本项目属于风电项目配套的升压站项目,为该区域的新能源发展提供保障,本项目开发建设符合该区域开发功能定位要求。

2 生态环境现状

根据《新疆生态功能区划》,本项目所在区域位于天山山地温性草原、森林生态区(Ⅲ)-天山南坡吐鲁番-哈密盆地戈壁荒漠、绿洲农业生态亚区(Ⅲ4)-吐鲁番盆地绿洲外围防风固沙、油气开发生态功能区(51)。该功能区主要的特征,见表3-1

3-1            本项目所属生态功能区主要特征

功能区

吐鲁番盆地绿洲外围防风固沙、油气开发生态功能区

主要生态服务功能

油气资源、荒漠化控制

主要生态环境问题

油气污染、风沙危害、土壤风蚀

主要生态敏感因子、敏感程度

土壤侵蚀极度敏感、土地沙漠化轻度敏感

主要保护目标

保护地下水、保护荒漠植被和砾幕

主要保护措施

规范油气勘探开采作业、废弃物无害化处理、铁路公路沿线采用机械和生物措施防风防洪、节约用水

适宜发展方向

在保护生态、控制污染的前提下,合理开发油气资源

本项目位吐鲁番市托克逊县,属于输变电项目,项目区地势较开阔,无泥石流及滑坡等问题,本项目占地类型为裸土地,见附图8;土壤主要为石膏棕漠土,见附图9;植被类型见附图10。根据实地调查,评价区主要地表无植被覆盖。项目所在区域无大型野生动物,常见有蜥蜴、鼠等小型动物,无国家及自治区级野生保护动物,无国家及自治区保护的珍稀、濒危物种分布。

3 区域的沙化土地概况

根据《新疆第六次沙化土地监测报告》,本项目所在区域为非沙化土地区。

4 电磁环境现状评价

新疆德能辐射环境科技有限公司20241024日对本项目所在区域的电磁环境进行了现状监测,布置10个电磁监测点。根据现场监测结果,本项目监测点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监测结果均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中的(电场强度≤4000V/m;磁感应强度≤100μT)公众曝露控制限值,具体数据详见电磁专题分析报告。

5 声环境现状评价

5.1 监测因子

昼间、夜间等效声级

5.2 监测方法及布点原则

监测方法:《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布点原则: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2.4-2021)的要求,本次评价设置10个现状监测点。具体点位布置见图11

5.3 监测单位及监测时间

监测单位:新疆德能辐射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监测时间:20241024

5.4 监测仪器、监测条件

监测仪器参数,见表3-2

3-2                  测量设备特性表

序号

监测

项目

设备名称

设备(校准证书)编号

有效日期

1

噪声

AWA5688

多功能声级计

JV23000526

20241225

2

HS6020

声校准器

检定字第202312004394

20241220

3

风速

PH-SD22风速仪

JL2301220167

20241219

4

温湿度

THM-01

RM24230174

20250115

监测条件:天气晴、昼间相对湿度2830%、夜间相对湿度3132%、昼间温度15.817.9℃、夜间温度10.213.1℃、昼间风速2.62.8m/s、夜间风速2.83.0m/s

5.5 监测结果

监测结果,见表3-3

3-3                  声环境现状监测结果

检测

点号

测点描述

监测数值(dB(A))

昼间

夜间

1

拟建华能红河谷220kV升压站

2

顺唐220kV升压站东侧偏北

3

顺唐220kV升压站东侧偏南

4

顺唐220kV升压站南侧偏东

5

顺唐220kV升压站南侧偏西

6

顺唐220kV升压站西侧偏南

7

顺唐220kV升压站间隔扩建端

8

顺唐220kV升压站西侧偏北

9

顺唐220kV升压站北侧偏西

10

顺唐220kV升压站北侧偏东

由表3-3监测结果可知,拟建220kV升压站及顺唐220kV升压站厂界四周的声环境质量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

6 水环境现状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表水环境》(HJ2.3-2018),本项目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为三级B,只作简单的环境影响分析。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本项目属于“E电力,35 ()变电工程,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类别为类,无需进行地下水评价。

7 土壤环境现状调查及分析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土壤环境(试行)(HJ964-2018),结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本项目属于第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中其他,土壤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类别为类,项目不开展土壤环境影响评价,因此,本次评价不开展土壤环境现状监测。

与项目有关的原有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问题

顺唐220kV升压站是大唐托克逊风电场一期49.5MW工程建设的1座升压站,该升压站已建成2×180MVA+240MVA主变,主变电压比为230±8×1.25%/115±2×2.5%/36.5kV,采用三相三绕组变压器。

顺唐220kV升压汇集站220kV电气主接线规划为双母线接线形式及6回出线;已建成双母线接线及4回出线,分别至小草湖变1回、托克逊工业园变1回,备用2回,预留2回,本期占用自北向南第1回预留出线间隔进行扩建。

201111月取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局”)核发《关于大唐托克逊风电场一期49.5MW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新环评价函〔20111075

本期顺唐220kV升压站仅在站内新增出线间隔,不新增占地,不新增生活污水排放,升压站内已设置事故油池,未发生事故排油情况,站内设置化粪池,各项环保设施运行正常,不存在遗留的环境问题,不涉及以新带老环境问题。

本项目为新建工程,不存在与项目有关的原有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问题。

生态环境保护目标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输变电类项目环境敏感区为:

()类,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海洋特别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类,以居住、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行政办公等为主要功能的区域

本项目不涉及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海洋特别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

根据对工程所在区域的现场踏勘,本项目升压站围墙外500m评价范围内不涉及《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HJ 19-2022)中的生态保护目标,也不存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等生态环境敏感目标。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输变电》(HJ 24-2020),电磁环境敏感目标为电磁环境影响评价需重点关注的对象。包括住宅、学校、医院、办公楼、工厂等有公众居住,工作或学习的建筑物。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2.4-2021),声环境保护目标指医院、学校、机关、科研单位、住宅、自然保护区等对噪声敏感的建筑物或区域。根据现场勘查,本项目拟建升压站评价范围内电磁环境和声环境保护目标

评价

标准

1 环境质量标准

(1)电磁环境:《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的(电场强度≤4000V/m;磁感应强度≤100μT)。依据《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1“公众曝露控制限值规定,电磁环境敏感目标(即为住宅、学校、医院、办公楼、工厂等有公众居住、工作或学习的建筑物)工频50Hz的电场强度控制限值为4000V/m、磁感应强度控制限值为100μT

(2)声环境:根据《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2014)中区划的划分次序,本项目属于a)城市用地现状已形成一定规模或近期规划已明确主要功能的区域;b)划定013类声环境以外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域。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限值:即昼间60dB(A),夜间50dB(A)

2 污染物排放标准

(1)《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即昼间70dB(A),夜间55dB(A)

(2)《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3)《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域噪声限值,即昼间60dB(A)、夜间50dB(A)

(4)运营期废水执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DB 65 4275—2019)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水用于生态恢复的污染物排放限值”A级标准。

(5)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

(6)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其他


四、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期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项目施工期内容主要为混凝土浇筑、升压站基础、电缆沟开挖、进场道路等。其施工期对环境的影响主要有废气、废水、噪声、固废、生态环境及水土流失。

1 环境空气影响分析

1.1施工扬尘

施工期间,混凝土浇筑(采用商砼)、基础开挖、电缆沟、进场道路等工程建设时施工开挖,空气影响因素为汽车运输过程材料洒落时及工程地基开挖造成地面的裸露所产生的扬尘,施工机械和车辆运输会产生一定的扬尘污染,会对大气环境产生不利的影响。

由于建筑粉尘降尘较快,只要加强管理,文明施工,施工时通过对进场道路和施工场地进行洒水抑尘,避免在大风天气进行土地开挖和回填作业。为最大限度的降低施工扬尘,要求在施工过程中贯彻文明施工的原则,加强施工管理;施工中的物料运输采用带篷布的汽车运输,以降低运输途中产生的二次扬尘。通过上述措施,可将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降到最小。

1.2设备燃油废气

施工机械、运输车辆及现场小型发电机基本都以燃油为主,燃烧尾气中含有COTHCNOx等大气污染物,影响施工区大气环境质量。鉴于项目排放的大气污染物相对较小,项目工程量小且施工期短,主要在施工区内,机械尾气排放与当地的大气容量相比很小,且具有流动性和间歇性的特点,废气产生后能迅速稀释扩散,对区域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综上,施工废气大部分以无组织形式扩散,在做好上述防护措施的前提下,施工废气对区域空气环境的影响较小,且施工期造成的污染是短期的、局部的,随着施工的结束,这些影响也随之消失,不会对周边环境空气质量产生较大影响。

2 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施工期间产生的废污水主要来自于施工废水及施工人员生活污水。

本项目施工人员约150人,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施工期按6个月计算,每人每月用水量为1m3,污水量按用水量的80%计算,则施工期污水排放720m3,污水中主要污染物是SSCODBOD5和氨氮等,施工人员主要集中生活在拟建管理区施工营地内,施工营地内设置移动环保公厕用于解决施工人员生活排污,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拉运。

工程施工生产废水主要由混凝土运输车、施工机械的冲洗、混凝土养护等产生,主要成分是含泥沙废水,但总量很小,且主要集中在施工前期基础施工时段,施工期废水设防渗沉淀池,可回用于施工区洒水降尘,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3 噪声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期噪声主要为施工机械设备所产生的作业噪声,施工机械如推土机、载重汽车、挖掘机、混凝土搅拌车等。根据类比调查和有关资料:这些建筑施工机械的声源噪声强度大多在85105dB(A)左右,噪声随距离增加而衰减,距各种施工设备不同距离噪声预测结果见下表

4-1    距各种施工机械不同距离的噪声值    单位:dBA

距离(m)

施工设备

源强

10

20

40

80

160

320

推土机

105

85

79

73

67

61

55

挖掘机

105

85

79

73

67

61

55

装载机

90

70

64

58

52

46

40

运输车辆

85

65

59

53

47

41

35

混凝土搅拌车

105

85

79

73

67

61

55

空压机

102

82

76

70

64

58

52

施工期噪声评价标准采用《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具体标准限值,见下表。

4-2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单位:dB(A)

昼间

夜间

70

55

由表4-1、表4-2可知,施工噪声值昼间在距声源80m处即可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要求。本项目施工大部分安排在白天,同时,施工过程中需合理安排施工活动,减少施工噪声影响时间;选择低噪声施工设施,避免强噪声施工机械在同一区域内同时使用。故施工期噪声对周围环境较小。

4 固体废物对环境的影响

本项目每日平均施工人员约150人,施工期为6个月,生活垃圾按0.2kg/·d计算,则施工期产生的垃圾总量约5.4t。施工前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宣传和教育,要求施工中产生的生活垃圾,如饭盒,矿泉水瓶等应集中收集放置在施工营地垃圾收集箱,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运至就近的垃圾填埋场处理。

5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5.1土地利用的影响

本项目施工过程中的基础开挖对土地造成扰动影响,堆填土石方等工程可能引起水土流失。基础开挖占地等临时占地,将破坏原有地表形态,引起水土流失量增加。要求在电缆沟开挖过程中尽量减少对周围土地的扰动,临时弃土合理堆放,电缆沟覆土后恢复原有地貌,尽量减少水土流失量。

本项目设置施工营地,施工结束后施工临时建筑及施工期环保设施全部拆除,经采取恢复保护措施使其恢复至原有土地利用功能。因此,本项目施工期对土地利用功能影响不大。

施工活动严格控制在征地范围内,尽可能减少对周围土地的破坏,考虑对进场道路与施工道路进行一次性规划,施工道路不再单独临时征用土地;施工道路应有固定路线,不要随意向两边拓展或单另开道,减少对土地的破坏、占用;电气设备必须严格按设计规划指定位置来放置,各施工机械和设备不得随意堆放,以便能有效的控制占地面积,更好的保护原地貌。

5.2植被影响分析

本项目升压站站址占地为裸土地,本项目所在区域地表无植被覆盖。

5.3野生动物影响分析

施工机械噪声和人类活动噪声是影响野生动物的主要因素,各种施工机械如运输车辆、推土机、振捣棒等均可能产生较强的噪声。虽然这些施工机械属非连续性间歇排放,但由于噪声源相对集中,且多为裸露声源,故其有一定辐射范围。预计在施工期,本区的野生动物都将产生规避反应,迁往附近同类环境,动物迁徙能力强,且同类生境易于在附近找寻,故物种种群与数量不会受到明显影响。本项目所在区域无大型野生动物,主要是鼠、兔等小型动物。因此,施工期对野生动物的影响很小。

5.4施工景观影响

施工期由于基础开挖、土方临时堆存、施工道路、物料运输造成的扬尘、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等,如果管理不当将会对局部景观造成一定的不良影响。通过采取围挡作业、及时清运土方、采取防尘抑尘措施、集中收集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并及时清运处理等措施,可以使施工区域及时恢复原有自然面貌,将施工期造成的景观影响降至最小。

5.5水土流失影响分析

本项目的水土流失产生时段主要集中在施工期,水土流失产生区域为升压站区域。在建设过程中由于扰动原地貌、破坏土壤结构、破坏地表植被等情况的发生,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破坏周边生态环境,引发一系列的环境问题。

为保护项目区水土资源,减少和治理工程建设中的水土流失,本项目的水土保持工程措施主要有:地基开挖表土堆存采取临时毡盖措施,防止遇风扬尘产生;施工完毕后进行土地整治,返还表土,应尽量做到挖方、填方基本平衡等,有效治理因工程建设引起的水土流失,不会引起较大的水土流失影响。

5.5.1分区措施布设

项目工程水土流失治理措施体系主要由工程措施、临时措施等构成。工程措施包括砾石压盖;临时措施为防尘网苫盖、洒水、彩钢板围栏。具体措施如下:

工程措施:基础回填后,采用砾石压盖防治地表水土流失;临时堆土采取自然稳定边坡堆放,并用防尘网苫盖,可根据施工时序重复使用防尘网。

临时措施:取临时堆土的自然稳定边坡堆放,在堆土场表面外围采取防尘网苫盖,表面压盖砾石块的临时防护措施。施工道路在使用过程中应及时洒水防护。

管理措施:基础开挖形成的临时堆土按稳定边坡堆放,堆放高度控制在0.5m以下;堆渣形成后必须及时采取平整,并将临时堆放的弃土表面拍实;施工组织设计严密,安排好开挖与基础回填的连接施工工序,尽量减少从开挖到回填的堆放时间:按照规定的路面宽度进行砾石压盖,同时及时洒水;严格管理和控制车辆及重型机械的运行范围,所有车辆采用“—”字型作业法,尽量缩小扰动范围,保护原始地表,使新增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控制,保护和恢复本区域的生态环境。

工程完工后,由施工单位对固体废弃物质进行清扫、集中,拉至指定垃圾场进行处理,待场地全部清理完后,经过1年的自然恢复期,地表可恢复到原始状态。

综上分析,本项目建设不会改变区域内地表植被类型,不影响区域内野生动物的生存环境,不会影响区域生态系统的完整性。

5.6 施工期对沙地的影响

本项目所在区域为非沙化土地,不占用防沙治沙设施。根据《关于加强沙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通知》(新环环评发[2020]138)的要求,本项目虽不在沙区,但也根据以上要求提出相应的防沙治沙措施。

工程对沙地影响分析

1)工程施工期间,升压站场区施工等工程活动将不可避免地扰动原地貌、破坏地表植被,改变土体结构,使土壤抗蚀性降低,为风力侵蚀提供了丰富的沙源,加剧局部地段土地荒漠化发展。

2)本项目所在区域受到风积沙影响,植被生态系统脆弱,土壤稳定性差,存在不同程度的沙害。

根据本工程建设内容,可能发生风蚀的区域建议采用砾石覆盖、砾石网格等固沙措施。

运营期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1 电磁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本项目建成运行后对评价范围内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环境影响能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控制限值要求,项目对周边的电磁环境影响较小。

根据新建升压站电磁环境类比预测结果分析可知,本项目升压站运行时产生的工频电场强度和工频磁感应强度可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的公众曝露控制限值工频电场强度4000V/m,工频磁感应强度100μT要求。

电磁环境影响分析详见附录 电磁环境影响专题评价

2 声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2.1新建220kV升压站声环境影响分析

计算模式

本项目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2.4-2021)中规定的工业噪声预测模式,预测升压站主要噪声源的噪声贡献值,并按5dB的等声级线间隔绘制地面1.2m高度处的等声级线图,然后与环境标准对比进行评价。

计算条件

A 预测时段

升压站一般为24h连续运行,噪声源稳定,对周围声环境的贡献值昼夜基本相同。故本次评价重点对升压站运行期的噪声进行预测。

B 衰减因素选取

预测计算时,在满足工程所需精度的前提下,采用了较为保守的考虑,在噪声衰减时考虑了配电室等站内建筑物的遮挡屏蔽效应。

预测软件及参数

根据对本项目运行期的噪声源分析,升压站运行期间的噪声主要是变压器产生,本项目主变为自冷主变,结合搜集的同类工程铭牌数据以及类比监测数据,工程预测单台噪声源强按照70dB(A);主变压器为户外布置,一年四季持续运行。同时,新建工程站界噪声以工程噪声贡献值边界噪声值作为评价量。工程运行后噪声预测结果,见表4-3、图9

9   升压站噪声预测图

4-3       本项目新建升压站噪声预测结果        单位:dB(A)

序号

预测点

贡献值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1

升压站北侧站界

60/50

2

升压站南侧站界

3

升压站西侧站界

4

升压站东侧站界

根据预测结果可知,升压站正常运行状态下,升压站围墙外1m处的厂界贡献值在34.6dB(A)38.3dB(A),噪声水平较低,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昼间噪声限值60dB(A),夜间噪声限值50dB(A)的要求。

2.2升压站间隔扩建

对变电站而言,其噪声源主要为主变。顺唐220kV变电站本期建设内容为间隔扩建工程,无新增噪声源,声环境现状监测结果可以代表预测结果。根据顺唐220kV变电站间隔扩建端声环境现状监测结果,昼间噪声监测值为46.0dB(A)、夜间噪声监测值为43.1dB(A),可预测本期间隔扩建完成后,变电站间隔扩建处围墙外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3 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运营期间,采用电采暖,运行期不会产生烟尘、废气。

4 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升压站内人员的生活污水,按8人计,用水量约为0.1m3/(·d),生活污水排放系数取0.8,年排放量约234m3/a,生活污水经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达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DB 654275—2019)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水用于生态恢复的污染物排放限值”A级标准的要求,夏季用于场区绿化,冬季储存在60m3集水池。

5 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升压站运营期日常每班人员按8人计,生活垃圾按0.8kg/·d计算,则产生的垃圾总量约2.3t/a。生活垃圾在升压站内采用带盖的垃圾箱临时堆存,定期运至就近垃圾收集站。

废电器设备交由原厂处置或具备相应资质单位回收处理。升压站采用免维护蓄电池,升压站运行和检修时,无酸性废水排放,但是会产生废蓄电池。本项目配置1200Ah阀控式密封免维护铅蓄电池,单体电压2V,每组104只。铅蓄电池单体重13.8kg,设计使用寿命10年,废旧铅蓄电池每10年产生量约1.44t。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本项目废弃蓄电池属于“HW31含铅废物中的废弃的铅蓄电池,废物代码“900-052-31”,废铅蓄电池在站内危废贮存库临时储存,及时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根据该名录附录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内容,废蓄电池为未破损状态时,在运输环节,当运输工具满足防雨、防渗漏、防遗撒要求时,可进行豁免,不按危险废物进行运输。

升压站内的变压器为了绝缘和冷却的需要,在变压器外壳内装有大量的变压器油,一般只有检修及事故情况下才会产生油污染。在升压站内设计有变压器事故油池1(容积85m3),可使变压器在发生事故时,壳体内的油排入事故油池,防止变压器油随意乱排造成对环境的污染。

本项目最大单台变压器油重约70t(78m3),事故油池容积85m3,满足最大单台变压器100%排油量要求。建设项目变压器底部设地下钢筋混凝土贮油坑,容积(16.0m3)大于主变压器油量的20%,贮油坑四周设挡油坎,高出地面100mm。坑内铺设卵石,坑底设有排油管,能将事故油排至事故油池中。建设项目的变压器下的储油坑及总事故油池建设满足上述规范要求。

根据物质危险性判定标准,变压器事故排油属废矿物油,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生态环境部令202015号,202111),建设项目事故排油属于“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中的变压器维护、更换和拆解过程中产生的废变压器油,废物代码“900-220-08”。因该废矿物油由变压器发生事故状态产生,变压器事故油池主要起临时收集贮存作用,废油产生后将尽快交由与公司签订合作协议的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进行回收处理,不在升压站内储存。

危废贮存库的建设应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建设泄漏液体收集装置,地面、墙面裙脚、堵截泄漏的围堰、接触危险废物的隔板和墙体等应采用坚固的材料建造,表面无裂缝;采取防渗、防风、防雨、防晒和防止危险废物流失、扬散等措施;危废贮存库属于重点防渗区,防渗层为至少1m厚黏土层(渗透系数不大于10-7cm/s),或至少2mm厚高密度聚乙烯膜等人工防渗材料(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cm/s),或其他防渗性能等效的材料。

6 环境风险分析

升压站内的变压器等设备,为了绝缘和冷却的需要,在变压器外壳内装有大量的变压器油,一般只有检修及事故情况下才会产生油污染。在升压站内设计变压器事故油池1座,可使变压器在发生事故时,壳体内的油经过铸铁管排入事故油池,防止变压器油随意乱排造成对环境的污染。

《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设计防火标准》(GB 50229-2019)规定户外单台油量为1000kg以上的电气设备,应设置贮油或挡油设施,其容积宜按设备油量的20%设计,并能将事故油排至总事故贮油池。总事故贮油池的容量应按其接入的油量最大的一台设备确定。本项目在主变压器下设贮油池,事故状态下,贮油池内的事故废油经输油管导入事故油池。本项目事故油池容积约85m3(实际建设时应满足《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设计防火标准》(GB 50229-2019)相应规定,保证容纳全部事故排油量),事故油池设有防渗措施,防止油污染地下水。

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事故情况产生的废变压器油属于危险废物,危险废物类别为: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废物代码为:900-220-08,产生废油交由与公司签订合作协议的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进行回收处理。

根据物质危险性判定标准,变压器事故排油属废矿物油,其贮存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因该废矿物油由变压器发生事故状态产生,变压器事故油池主要起临时收集贮存作用,废油产生后将交由与公司签订合作协议的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进行回收处理,本次环评仅列出标准中主要相关要求:

事故油池基础必须防渗,防渗层为至少1m厚粘土层(渗透系数≤10-7cm/s),或至少2mm厚高密度聚乙烯膜等人工防渗材料(渗透系数10-10cm/s)

危险废物的贮存设施必须按《关于发布国家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GB15562.2-1995)修改单的公告》中的标准要求设置警示标志。

危险废物的贮存设施关闭后,必须采取措施消除污染。

须做好危险废物情况的记录,记录上须注明危险废物的名称、来源、数量、产生日期、接收日期、接收单位名称等。

综上所述,通过采取相应污染防治措施后,升压站的事故排油对环境无不良影响。

选址选线环境合理性分析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输变电》(HJ24-2020)4.3.4 当输变电建设项目进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规定的环境敏感区时,报告书中需增加选址、选线方案比选的内容。

本项目属于风力发电配套建设的升压站项目,拟建升压站站址未进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规定的环境敏感区建设项目推荐选址与《输变电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技术要求》(HJ1113-2020)的符合性分析,见表4-5

4-5       与《输变电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技术要求》的符合性分析

序号

具体要求

项目实际情况

是否符合

1

选址选线

输变电建设项目选址选线应符合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求,避让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

升压站不在生态保护红线管控区内,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

符合

变电工程在选址时应按终期规模综合考虑进出线走廊规划,避免进出线进入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

进入自然保护区的输电线路,应按照HJ19的要求开展生态现状调查,避让保护对象的集中分布区。

本项目评价范围内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

符合

户外变电工程及规划架空进出线选址选线时,应关注以居住、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行政办公等为主要功能的区域,采取综合措施,减少电磁和声环境影响。

本项目不涉及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行政办公等功能的区域,避让集中居住区。

符合

原则上避免在0类声环境功能区建设变电工程

本项目拟建升压站选址所在区域属于2类声环境功能区

符合

变电工程选址时,应综合考虑减少土地占用、植被砍伐和弃土弃渣,以减少对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

本项目升压占地面积较少,站址区域现状为荒漠戈壁,植被稀少,站址位于冲洪积平原,地形较平缓,地形开阔

符合

以工程初步设计的站址作为推荐站址环境影响程度可接受,符合《输变电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技术要求》(HJ1113-2020)中选址相关技术要求,故建设项目的选址环境合理。


五、主要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 施工期废气防治措施

1.1施工扬尘防治措施

施工期的大气污染主要来源于材料运输和堆放、车辆行驶、土石方挖掘等产生的扬尘,以及施工机械和机动车辆排出的尾气。

施工扬尘施工期土方开挖、堆积清运、道路修建及交通运输等均会产生扬尘。

本项目施工期较短,随着施工期结束,影响也随之结束。为了最大限度减小施工扬尘对环境的影响,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对扬尘污染防治的规定,项目施工期采取以下措施:

加强施工管理,做到文明施工,严禁大风天气进行易产尘施工作业。

做好施工规划,合理安排土石方临时堆放场地,对临时堆放土石方表面进行遮盖、四周进行围挡或定期对临时堆放土石方表面洒水。尽可能的降低对周边大气环境的影响。

对于施工场地裸露地面,应采覆盖防尘布或防尘网。

对运输粉砂状建筑材料和施工垃圾的车辆应加盖篷布或采取密闭运输方式,运输车辆的装载量应适当,严禁超载,应严格按照规定行车路线和速度行驶,并定期对运输道路路面进行清扫和洒水。

合理集中安排建筑材料临时堆放场所和施工垃圾临时堆放场所,尽量设置在远离人群集中场所的下风向且避风处,严禁露天堆放粉砂状建筑材料和施工垃圾,应对其表面进行遮盖或四周进行围挡,并尽量采用成品建筑材料。

装卸粉砂状建筑材料和施工垃圾过程中应采用隔板阻挡以防洒落,对不慎洒落的应及时进行清理,并尽量降低装卸落差。

在施工场地四周设置临时性围栏或围墙,在易产尘施工作业点四周设置临时性细目滞尘防护网。

施工完毕后应及时清理施工场地,拆除无用临时建筑设施,对扰动地表进行平整工作。

加强施工人员个体防护措施,如在进行易产尘作业时佩戴防尘面罩等。

采取以上措施后对大气环境的影响会有所降低,施工期产生的扬尘会随施工结束而消失,建议缩短工期,不会长期影响周边大气环境质量。

1.2设备燃油废气防治措施

加强施工车辆运行管理与维护保养。

使用满足《车用柴油》(GB19147-2016)标准的柴油,柴油机废气排放满足《重型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GB17691-2018)及《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排气烟度限值及测量方法》(GB36886-2018)

2 施工期噪声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噪声主要为土方开挖和回填、基础浇筑等。本项目施工作业均安排在昼间。施工过程中会产生施工机械设备运行噪声,主要噪声源是挖掘机和施工车辆等。施工期的噪声具有阶段性、临时性和不固定性等特点。本项目周围没有学校、医院、居民等环境敏感点,因此,施工噪声主要对现场施工人员产生影响。本项目采取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如下所示:

1)合理布置施工现场,以减轻施工噪声的影响。

2)严格遵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有关规定,未经批准,不得夜间(夜间22:00~次日早晨06:00)从事产生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确因赶工需要连续施工作业的,应当提前向当地有关部门申报,取得许可证明,方可实施。

3)积极采取各种噪声控制措施,如尽量采用低噪施工设备,以液压工具代替气压工具,严禁使用冲击式打桩机,选用静压式打桩机。对于高噪声设备应搭建隔声棚。

4)施工机械产生的噪声往往具有突发、无规则、不连续和高强度等特点,施工单位应采取合理安排施工机械操作时间的方法加以缓解,并减少同时作业的高噪施工机械数量,尽可能减轻声源叠加影响。

5)对于施工期间的材料运输、敲击、人的喊叫等噪声源,要求施工单位文明施工、加强有效管理以缓解其影响。

6)优化施工车辆行车路线。

施工期环境噪声影响是短期的,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消失,受人为和自然条件的影响较大,因此应加强对施工现场管理,并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则项目施工期噪声对环境影响较小。

3 水环境防治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间产生的废污水主要来自于施工废水及施工人员生活污水。

施工营地内设置移动环保公厕用于解决施工人员生活排污,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拉运,施工结束后拆除。工程施工生产废水主要由混凝土运输车和施工机械的冲洗、混凝土养护等产生,主要成分是含泥沙废水,施工期废水设防渗沉淀池,可回用于施工区域洒水降尘,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4 施工期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1) 设置生活垃圾箱,固定地堆放,分类收集,定期收集后统一运至环卫部门指定生活垃圾转运站处置。

(2) 地基处理,开挖产生的土石方及其它建筑类垃圾,要尽可能回填于场区地基。

(3) 施工期建筑垃圾与生活垃圾应分类堆放,严禁乱堆乱倒,收集后统一运至环卫部门指定生活垃圾转运站处置。

(4) 施工现场建筑垃圾、粒状和粉状等易扬尘物料应密闭贮存,不具备密闭贮存条件的,应在其周围设置不低于堆放高度的围挡并有效覆盖;

(5) 临时土方用于回填及场地平整,严禁随意倾倒,施工完成后及时做好迹地清理工作。

本项目施工期各固体废弃物均得到了合理处置,不会造成周边环境的污染。

5 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5.1人员行为规范

(1)加强对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的教育,提高其环保意识,设置环保宣传牌。

(2)施工人员和施工机械不得在规定区域范围外随意活动和行驶。

(3)建筑垃圾集中收集、集中处理,不得随意丢弃。

5.2生态保护措施

(1)合理规划、设计施工场地,各种机械和车辆固定行车路线,不能随意下道行驶或另开辟便道,以保证周围地表砾幕不受破坏。

(2)将分散堆放的表土集中堆放在指定区域,并对表土进行遮盖,防止大风天气产生扬尘。确定的堆场面积范围,严禁堆放在临时占地范围外的地方,加强对占地区域砾幕层的保护,砾幕层恢复采用先收集-临时存放-施工结束后再覆盖-洒水的方式。

(3)临时堆土采取上铺下盖(彩条布铺垫、苫布苫盖)的措施,回填后及时整平压实。施工中要严格控制临时占地,减少破坏原地貌。

(4)在施工过程中应尽量避开野生植被较丰富的区域,减小对野生植物的破坏。

5.3工程措施及水土保持措施

(1)施工期建筑材料堆放底部铺垫彩条布,临时堆土顶部和四周苫盖防护网;

(2)施工前材料堆放底部铺垫彩条布,施工结束后,对扰动区域进行土地平整夯实;

(3)施工结束后,对施工生产生活区进行全面清理场地平整夯实。

(4)对临时堆放的表土进行密目网苫盖和填土编织袋拦挡,经常通过的路段铺设砾石。

5.4防沙治沙措施

(1) 基础开挖土方堆存过程中使用防尘网,并定期洒水抑尘;施工结束后采用砾石压盖等措施,防止区域土地发生沙化现象。

(2)施工期间应划定施工活动范围,严格控制和管理运输车辆及重型机械的运行线路和范围,不得离开运输道路及随意行驶,由专人负责,以防破坏土壤和植被,加剧土地荒漠化。

(3) 施工后及时清理现场,尽可能恢复原状地貌,做到工完、料尽、场清、整洁,恢复原有生态。

(4) 合理规划临时工程的位置,尽可能减小扰动范围;临时施工占地在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施工垃圾,对施工场地进行平整、压实。

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建设对区域内生态环境的影响较小。

6 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及预期效果

本项目施工期主要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及预期效果详见表5-1

5-1     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及预期效果一览表

序号

生态保护措施要求

实施部位

实施时间

责任主体

实施保障

实施效果

1

应在施工前及时办理土地征用手续。

工程施工场所、区域

开工前

建设单位

建立环境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环保管理人员;

制定相关方环境管理条例、质量管理规定;

加强环境监理,开展经常性检查、监督,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纠正。

取得征地手续

2

尽量减少占地、控制施工范围、减少扰动面积,作业区四周设置彩带控制作业范围。

全部施工期

施工单位

划定施工作业范围,将施工占地控制在最小范围

3

分层开挖分层回填,同时采取拦护等措施。

减少土壤养分的流失,恢复土壤肥力和土壤理化性质,使土壤受影响程度最低

4

减少地表开挖裸露时间、避开雨天及大风天气施工、及时进行迹地恢复等。

5

占地范围内土地清理平整,及时清理施工现场,恢复地貌

施工后期

施工单位

施工后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6

加强宣传教育,设置环保宣传牌。

全部施工期

避免发生施工人员随意惊吓、捕猎、宰杀野生动物,踩踏、破坏植被的现象

7

施工期废水设防渗沉淀池,可回用于施工区洒水降尘。施工营地内设置移动环保公厕。

施工场所

全部施工期

施工单位

无废水外排

8

施工采用低噪声设备,加强维护保养,严格操作规程,限制夜间施工。

施工场所

全部施工期

施工单位

对周边声环境无影响

9

道路及施工面洒水降尘、物料运输篷布遮盖、土石方采用防尘布()苫盖、禁止焚烧可燃垃圾。

工程施工场所、区域

全部施工期

施工单位

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10

生活垃圾及建筑垃圾分别集中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包装袋由施工单位统一回收,综合利用。

工程施工场所、区域

全部施工期

施工单位

固废均得到有效处置,施工迹地得以恢复

11

进行临时占地的重建、平整压实。

工程生产运营场所、区域

运营期

建设单位

恢复原有地貌及生态现状

运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在升压站内进行绿化。

2 废气防治措施

本项目建成后,无大气污染物排放

3 电磁环境保护措施

(1)升压站首选优良设备,在总平面布置上,按功能分区布置,配电装置采用户内GIS

(2)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加强职工安全教育,加强电磁水平监测;

(3)对员工进行电磁辐射基础知识培训,在巡检带电维修过程中,尽可能减少暴露在电磁场中的时间;

(4)设立电磁防护安全警示标志,禁止无关人员靠近带电架构;

(5)建立环境风险事故应急响应机制,降低风险事故概率。

通过落实上述措施,本项目运行期升压站产生的电磁场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在可接受范围内。

4 水环境保护措施

生活污水经地埋式一体化处理装置处理达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DB 65 4275-2019)2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水用于荒漠生态恢复的灌溉污染物排放限值”A级标准的要求后夏季用于场区绿化,冬季储存在60m3防渗集水池中,夏季用于灌溉。

5 声环境保护措施

升压站首先选择低噪声的设备,合理布局站内电气设备及配电装置;加强站内电气设备的日常维护,避免设备异常噪声排放以减少噪声对站区环境的影响,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本项目投运后噪声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6固体废物及事故排油污染防治措施

(1)运行期人员生活垃圾在升压站内采用垃圾桶临时存放,定期运至当地生活垃圾填埋场。

(2)废电器设备交由原厂处置或具备相应资质单位回收处理。

(3)废铅蓄电池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升压站危废贮存库内,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4) 废变压器油属“HW08非特定行业 变压器维护、更换和拆解过程中产生的废变压器油,危废代码900-220-08,站内设置事故油池,项目产生的废油交由相关资质单位进行回收处理,不在站内储存。事故油池基础必须防渗,要求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进行设计、施工。

(5) 危险废物的识别标志必须按《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 1276-2022)中的标准要求设置。

危险废物贮存设施污染控制要求一般规定:

贮存设施应根据危险废物的形态、物理化学性质、包装形式和污染物迁移途径,采取必要的防风、防晒、防雨、防漏、防渗、防腐以及其他环境污染防治措施,不应露天堆放危险废物。

贮存设施应根据危险废物的类别、数量、形态、物理化学性质和污染防治等要求设置必要的贮存分区,避免不相容的危险废物接触、混合。

贮存设施或贮存分区内地面、墙面裙脚、堵截泄漏的围堰、接触危险废物的隔板和墙体等应采用坚固的材料建造,表面无裂缝。

贮存设施地面与裙脚应采取表面防渗措施;表面防渗材料应与所接触的物料或污染物相容,可采用抗渗混凝土、高密度聚乙烯膜、钠基膨润土防水毯或其他防渗性能等效的材料。贮存的危险废物直接接触地面的,还应进行基础防渗,防渗层为至少1m厚黏土层(渗透系数不大于10-7cm/s),或至少2mm厚高密度聚乙烯膜等人工防渗材料(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cm/s),或其他防渗性能等效的材料。

同一贮存设施宜采用相同的防渗、防腐工艺(包括防渗、防腐结构或材料),防渗、防腐材料应覆盖所有可能与废物及其渗滤液、渗漏液等接触的构筑物表面;采用不同防渗、防腐工艺应分别建设贮存分区。

贮存设施应采取技术和管理措施防止无关人员进入。

危险废物贮存过程污染控制要求一般规定:

在常温常压下不易水解、不易挥发的固态危险废物可分类堆放贮存,其他固态危险废物应装入容器或包装物内贮存。

液态危险废物应装入容器内贮存,或直接采用贮存池、贮存罐区贮存。

半固态危险废物应装入容器或包装袋内贮存,或直接采用贮存池贮存。

具有热塑性的危险废物应装入容器或包装袋内进行贮存。

易产生粉尘、VOCs、酸雾、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和刺激性气味气体的危险废物应装入闭口容器或包装物内贮存。

危险废物贮存过程中易产生粉尘等无组织排放的,应采取抑尘等有效措施。

贮存设施运行环境管理要求:

危险废物存入贮存设施前应对危险废物类别和特性与危险废物标签等危险废物识别标志的一致性进行核验,不一致的或类别、特性不明的不应存入。

应定期检查危险废物的贮存状况,及时清理贮存设施地面,更换破损泄漏的危险废物贮存容器和包装物,保证堆存危险废物的防雨、防风、防扬尘等设施功能完好。

作业设备及车辆等结束作业离开贮存设施时,应对其残留的危险废物进行清理,清理的废物或清洗废水应收集处理。

贮存设施运行期间,应按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并保存。

贮存设施所有者或运营者应建立贮存设施环境管理制度、管理人员岗位职责制度、设施运行操作制度、人员岗位培训制度等。

贮存设施所有者或运营者应依据国家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的有关规定,结合贮存设施特点建立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隐患排查制度,并定期开展隐患排查;发现隐患应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并建立档案。

贮存设施所有者或运营者应建立贮存设施全部档案,包括设计、施工、验收、运行、监测和环境应急等,应按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进行整理和归档。

7 环境监测计划

为了及时了解工程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对生态环境产生影响的范围和程度,以便采取相应的减缓措施,根据环境影响预测结论,对升压站周围环境进行监测,见表5-2

5-2           环境监测计划

监测内容

监测因子、频率

监测点位、监测要求、监管要求

废水监测

监测因子:PH值、化学需氧量(CODCr)、悬浮物SS、粪大肠菌群、蛔虫卵个数

监测频率:每年一次。

出口处设置监测点,监测点位及要求应满足《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HJ/819-2017)

声环境监测

监测因子:噪声

监测频率:厂界环境噪声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监测,夜间生产的要监测夜间噪声。

1、升压站厂界四周布点;

2、如新增声环境保护目标,声敏感目标处布点监测;监测点位及要求应满足《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HJ/819-2017)

电磁环境监测

监测因子:工频电场、工频磁场

监测频率:环保竣工验收监测一次,建设单位应根据实际工程运行产生的环境影响情况或有群众反映相关环保问题时进行监测

1、新建升压站站厂界四周各设1个测点

2、如新增电磁环境敏感目标,电磁环境敏感目标处布点监测

监测点位及要求应满足《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输变电》(HJ705-2020)

生态恢复监管

生态系统及其生物因子、非生物因子

生态监管主要是定期对工程临时占地的水土流失控制情况进行调查统计,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完善生态恢复计划,确保工程临时占地恢复原有地貌

8环境管理内容

5-3           环境管理汇总表

项目

管理内容及要求

环保管理机构设置

华能吐鲁番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成立环境管理领导小组。

环境管理内容

1制定环保管理规章制度和电磁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建立电磁辐射安全管理档案。

2、监督管理检修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等进行定点收集处理,最大限度的保护项目区的周围环境。

3、少量污水经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冬储夏灌;少量生活垃圾定期运至当地生活垃圾填埋场。

4、危废贮存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监督管理当发生事故产生废油,由相关资质的单位进行回收处理。

5、站内设置警示标志,配电区严禁长时间停留。

6、对员工进行电磁环境基础知识培训,在巡检带电维修过程中,尽可能减少曝露在电磁场中的时间。

9 运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及预期效果

本项目运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及预期效果详见表5-4

5-4          运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及预期效果一览表

序号

生态保护措施要求

实施

部位

实施时间

责任主体

实施保障

实施效果

1

生活污水经化地埋式一体化装置处理后冬储夏灌。

工程生产运营场所、区域

运营期

建设单位

建立环境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环保管理人员;

制定相关方环境管理条例、质量管理规定;

开展经常性检查、监督,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纠正

出水水质满足《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DB65 275-2019)2A级标准。

2

升压站首选低噪声主变,合理布局站内电气设备及配电装置

升压站厂界声环境达标

3

生活垃圾采用垃圾箱临时存放,定期运至就近垃圾收集站;建设事故油池1座,容积85m3事故废油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废电气设备、废铅蓄电池交由原厂处置或有相应资质单位回收处理。

各类固体废弃物能够妥善处置,事故油池容积满足事故排油需求,容量按100%最大单台变压器油量设计

4

升压站按功能分区布置;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加强职工安全教育,加强电磁水平监测;对员工进行电磁辐射基础知识培训,在巡检带电维修过程中,尽可能减少暴露在电磁场中的时间;设立电磁防护安全警示标志,禁止无关人员靠近带电架构等

升压站运行时产生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要求。

5

工程环保竣工验收监测一次,建设单位组织开展定期监测

监测结果达标

其他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要求,工程建设执行污染治理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责任主体,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程序和标准,组织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或者使用,并对验收内容、结论和所公开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不得在验收过程中弄虚作假。

环保投资

本项目的总投资为2516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160万元,占总投资额的0.64%。环保投资明细见表5-6

5-6                 工程环保投资一览表

序号

项目

措施

投资(万元)

1

施工期

施工期降尘、防尘

洒水、遮盖篷布等

30

2

施工期噪声

隔声围挡、施工设备降噪

10

3

施工期垃圾

临时垃圾箱、及时拉运

10

4

施工期废水

沉淀池、移动环保厕所

10

5

生态补偿

施工结束后的场地平整、植被恢复、防沙治沙等

15

6

运营期

升压站

悬挂警示牌

5

7

绿化

场区绿化

5

8

废油

事故油池

30

9

危险废物暂存

危废贮存库

10

10

生活污水

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含防渗集水池)

20

11

竣工环保验收

竣工环保验收

15

总计

160


六、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

       

             内容

要素

施工期

运营期

环境保护措施

验收要求

环境保护措施

验收要求

陆生生态

在施工前及时办理土地征用手续;尽量减少占地、控制施工范围、减少扰动面积,作业区四周设置彩带控制作业范围;分层开挖分层回填;施工结束后,占地范围内清理平整,恢复地貌;加强宣传教育,设置环保宣传牌。

办理土地征用手续;各类临时占地平整压实。

在管理区进行绿化。

生态环境得到有效改善。

水生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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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地表水环境

施工期废水设防渗沉淀池,可回用于洒水降尘;施工营地内设置移动环保厕所,无废水外排,不会对周边水环境产生影响。

废水不外排,对周边水环境无影响。

生活污水经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冬季储存在60m3防渗集水池中,夏季用于灌溉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DB65 275-2019)2A级标准

地下水及土壤环境

/

/

升压站事故油池及贮油坑基础防渗为:防渗层为至少1m厚粘土层(渗透系数≤10-7cm/s),或至少2mm厚高密度聚乙烯膜等人工防渗材料(渗透系数10-10cm/s)

事故油池及贮油坑防渗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T 18597-2023)中防渗要求

声环境

采用低噪声设备,加强维护保养,严格操作规程,禁止夜间施工

施工期噪声防治措施有效落实

升压站首选低噪声主变,合理布局站内电气设备及配电装置

升压站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振动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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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环境

道路及施工面洒水降尘、物料运输篷布遮盖、土石方采用防尘布()苫盖、禁止焚烧可燃垃圾。

施工期扬尘防治措施有效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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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运至就近垃圾转运站处置;施工土方回填、护坡、平整及迹地恢复;可用包装袋统一回收、综合利用。

施工现场无遗留固体废弃物

生活垃圾采用垃圾箱临时存放,定期运至当地生活垃圾填埋场;建设事故贮油池1座,容积85m3事故废油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废电气设备交由原厂处置或有相应资质单位回收处理,废铅蓄电池在站内危废贮存库临时储存,交由原厂处置或有相应资质单位回收处理。

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

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电磁环境

/

/

升压站按功能分区布置;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加强职工安全教育,加强电磁水平监测;对员工进行电磁辐射基础知识培训,在巡检带电维修过程中,尽可能减少暴露在电磁场中的时间;设立电磁防护安全警示标志,禁止无关人员靠近带电架构等。

升压站运行时产生的电磁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要求。

环境风险

/

/

事故油池容积85m3,容量按100%最大单台变压器油量设计。废旧铅蓄电池临时储存在危废贮存库。

事故油池容积满足事故排油需求。

环境监测

/

/

按监测计划进行环境监测。

确保电磁环境和声环境满足监测计划要求。

其他

/

/

/

/


七、结论

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相关规划要求,选址合理,项目周边无明显环境制约因素,本项目符合所在区域三线一单管控要求。在严格落实本次环评提出的环保措施的前提下,施工期和运行期排放的各类污染物对区域环境影响不大,生态环境影响可接受。因此,本项目的建设从环保角度上分析是可行的。


附录:电磁环境影响专题评价

   

1总则

1.1项目规模

1.2评价目的

1.3评价依据

1.4评价因子、评价等级、评价范围

1.5评价标准

1.6环境敏感目标

2电磁环境现状监测与评价

2.1监测因子

2.2监测方法及布点

2.3监测单位及监测时间

2.4监测仪器、监测条件

2.5监测结果

3电磁环境影响预测分析

3.1类比的可行性

3.2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类比监测

3.3升压站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环境影响评价

4电磁环境保护措施

5电磁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总则

1.1项目规模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新建华能红河谷220kV升压站,主变规模为3×240MVA;顺唐220kV升压站扩建1回间隔。

1.2评价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为切实做好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使输变电事业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控制电磁环境污染、避害扬利、保障公众健康,华能吐鲁番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委托我单位承担本项目的电磁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分析说明输变电工程建设运行后电磁环境影响的情况。

1.3评价依据

1.3.1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424日修订,201511日起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1229日修订并实施)

(3)《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17)682号,2017621日修订,2017101日起施行)

(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生态环境部令[2020]16号,202111)

(5)《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12]77,201273日起施行)

(6)《关于进一步加强输变电类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监管工作的通知》(环办[2012]131号,20121026日起施行)

(7)《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2018921日实施)

(8)《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辐射污染防治办法》(政府令192号,201571日实施)

1.3.2相关技术规范、导则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2.1-2016)

(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输变电》(HJ24-2020)

(3)《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

(4)《交流输变电工程电磁环境监测方法(试行)(HJ681-2013)

(5)《输变电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技术要求》(HJ1113-2020)

1.4评价因子、评价等级、评价范围

(1) 评价因子

本项目运行过程中会对周围电磁环境产生影响,其主要污染因子为工频电场和工频磁场,因此,选择工频电场和工频磁场作为本专题评价因子。

(2) 评价等级

本项目升压站为户外式变电站。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输变电》(HJ24-2020)评价工作等级划分原则,对照表1-1,确定本项目升压站电磁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为二级。

1-1        电磁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划分原则

电压

等级

工程

条件

评价工作等级

本项目

条件

工作

等级

交流

220kV

户内式、地下式

三级

/

/

户外式

二级

户外式

二级

(3) 评价范围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输变电》(HJ 24-2020),电压等级为220kV的输变电工程以升压站站界外40m为电磁环境影响评价范围。

1.5评价标准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输变电》(HJ 24-2020),工频电场的电场强度、工频磁场的磁感应强度应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的要求,具体见表1-2

1-2                 电磁环境控制限值

项目

频率范围

电场强度

磁感应强度

备注

《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

0.025kHz1.2kHz

200/f

5/f

f代表频率

交流输变电工程

0.05kHz(50Hz)

4000V/m

100μT

——

1.6环境敏感目标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输变电》(HJ 24-2020),电磁环境敏感目标为电磁环境影响评价需重点关注的对象,包括住宅、学校、医院、办公楼、工厂等有公众居住,工作或学习的建筑物。根据现场勘查,本项目评价范围内无电磁环境敏感目标

2电磁环境现状监测与评价

2.1监测因子

工频电场、工频磁场。

2.2监测方法及布点

监测方法:《交流输变电工程电磁环境监测办法(试行)(HJ681-2013)

监测布点: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输变电》(HJ24-2020)的要求,本次评价设置10个现状监测点。

2.3监测单位及监测时间

监测单位:新疆德能辐射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监测时间:20241024日。

2.4监测仪器、监测条件

监测仪器参数,见表2-1

2-1                   监测仪器一览表

序号

监测项目

设备名称

设备编号

1

工频电场强度

SEM-600LF-01

S-208G-0208

工频磁感应强度

监测条件:天气晴、昼间相对湿度2830%、夜间相对湿度3132%、昼间温度15.817.9℃、夜间温度10.213.1℃、昼间风速2.62.8m/s、夜间风速2.83.0m/s

2.5监测结果

监测结果,见表2-2

2-2                电磁环境现状监测结果

监测点

电场强度

(V/m)

磁感应强度

(μT)

编号

监测点位置

1

拟建华能红河谷220kV升压站

2.82

0.0168

2

顺唐220kV升压站东侧偏北

21.72

0.1645

3

顺唐220kV升压站东侧偏南

5.01

0.1162

4

顺唐220kV升压站南侧偏东

5.35

0.1187

5

顺唐220kV升压站南侧偏西

3.34

0.0912

6

顺唐220kV升压站西侧偏南

11.19

0.1473

7

顺唐220kV升压站间隔扩建端

165.81

0.4842

8

顺唐220kV升压站西侧偏北

44.61

0.2078

9

顺唐220kV升压站北侧偏西

41.40

0.1962

10

顺唐220kV升压站北侧偏东

51.37

0.2854

由表2-2分析可知,拟建升压站及顺唐220kV升压站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监测结果均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中的(电场强度≤4000V/m;磁感应强度≤100μT)公众曝露控制限值。

3电磁环境影响预测分析

本项目升压站电磁环境评价等级为二级,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输变电》(HJ24-2020)要求,升压站电磁环境影响预测应采用类比监测的方式。

3.1类比的可行性

本次评价升压站的电磁环境影响评价预测采用类比监测的方法进行,按照类似工程的主变规模、电压等级、布置形式等原则,现以已运行的中广核烟墩200MW风电场配套220千伏升压站作为类比对象,该变电站主变容量为3×240MVA,电压等级为220kV,为户外布置形式。

类比变电站与本项目升压站主要技术参数对照,见表3-1

3-1                  主要技术指标对照表

主要指标

中广核烟墩200MW风电场

配套220千伏升压站

本项目220kV升压站

主变规模

3×240MVA

3×240MVA

电压等级

220kV

220kV

主变布置形式

户外

户外

220kV线路进出回数

220kV出线间隔6

220kV出线间隔:本期1

运行工况

1#主变监测期间运行电压为239.73kV,电流为116.25A2#主变监测期间运行电压为238.96kV,电流为190.80A3#主变监测期间运行电压为239.28kV,电流为112.35A

/

由表3-1对比分析,选取的类比变电站与本项目升压站主变规模、布置方式、电压等级等一致,监测期间类比变电站运行正常,类比可行。

3.2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类比监测

3.2.1 监测因子

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

3.2.2 监测方法、监测布点

监测方法:《交流输变电工程电磁环境监测办法(试行)(HJ681-2013)

监测布点:在中广核烟墩200MW风电场配套220千伏升压站围墙外共布置4个监测点。

3.2.3 监测单位及监测时间

监测单位:乌鲁木齐星辰汇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监测时间:2022118-19

3.2.4 监测仪器、监测条件

监测仪器参数,见表3-2

3-2           监测仪器参数

序号

监测项目

设备名称

设备编号

检定/校准机构

有效日期

1

工频电场强度

电磁辐射分析仪

XCJC-YQ-006

中国测试技术研究院

20211213日~20221216

工频磁感应强度

监测条件:晴,温度-9-3℃,湿度1835%,风速1.2m/s2.2m/s

3.2.5 监测结果

监测结果见表3-3、表3-4

3-3       类比变电站工频电场、工频磁场测试结果

序号

测点位置

工频电场强度(V/m)

工频磁感应强度(μT)

1

220kV升压站东侧围墙外5m

58.6

0.41

2

220kV升压站南侧围墙外5m

48.2

0.012

3

220kV升压站西侧围墙外5m

37.3

0.29

4

220kV升压站北侧围墙外5m

867

1.74

    3-4     类比变电站工频电场、工频磁场测试结果(衰减)

序号

测点位置:距围墙距离(m)

220kV侧工频电场强度(V/m)

220kV侧工频磁感应

强度(μT)

1

5m

58.6

0.41

2

10m

45.0

0.35

3

15m

37.5

0.030

4

20m

31.4

0.022

5

25m

25.5

0.026

6

30m

20.1

0.023

7

35m

17.5

0.014

8

40m

13.5

0.015

9

45m

7.20

0.010

10

50m

3.53

0.006

3-1   工频电场变化曲线示意图

3-2   工频磁场变化曲线示意图

根据中广核烟墩200MW风电场配套220千伏升压站工频电场、工频磁场测试结果可以看出,升压站围墙外5m工频电场强度为37.3867V/m,工频磁感应强度为0.0121.74μT,中广核烟墩200MW风电场配套220千伏升压站工频电场、工频磁场断面监测测试结果显示随距离增加呈现衰减趋势,变电站围墙外5m50m,工频电场强度为3.5358.6V/m,工频磁感应强度为0.0060.41μT

由类比分析可知,变电站周围的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随着监测距离增大而衰减,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中规定公众曝露控制限值:工频电场强度4000V/m,工频磁感应强度100μT

3.3升压站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环境影响评价

根据类比监测结果进行分析,类比工程工频电场强度以及工频磁感应强度低于《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中控制限值要求,类比工程与本项目升压站电压等级、主变规模、布置形式等主要参数基本一致。类比分析可知,本项目升压站建成投运后,均能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规定公众曝露控制限值:工频电场强度≤4000V/m,工频磁感应强度≤100μT

4电磁环境保护措施

(1)合理布局站内电气设备及配电装置。

(2)做好警示和防护指示标志及环保标志的悬挂设立工作,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升压站或靠近带电架构。

(3)对员工进行电磁基础知识培训,在巡检带电维修过程中,尽可能减少曝露在电磁场中的时间。

(4)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加强职工安全教育,加强电磁水平监测。

(5)建立环境风险事故应急响应机制,降低风险事故概率。

5电磁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根据类比监测方式预测结果进行分析,升压站投运后,对升压站周围的环境产生的影响在可以接受的范围,升压站电磁环境影响能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频率为50Hz时的电场强度≤4kV/m、磁感应强度≤100μT的限值要求。

综上所述,本项目建成运行后产生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能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标准要求限值,项目对周边的电磁环境影响较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