吐鲁番市非道路移动机械车主(单位):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和编码登记工作的通知》(新环办大气〔2023〕41号)的相关要求,顺利完成吐鲁番市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和编码登记工作,保障全市非道路移动机械后期正常使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范围和对象
吐鲁番市辖区范围内使用的非道路移动机械,以施工工地、工矿企业、农业、机场、物流园区及铁路货场使用的非道路移动机械为重点,主要包括装载机、推土机、挖掘机、铲运机、拖拉机、联合收割机、起重机、压路机、摊铺机、平地机、叉车、桩工机械、堆高机、牵引车、摆渡车、场内车辆等机械类型,需完成编码登记。此前已经完成编码登记、在本地使用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如编码规则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技术要求(试行)》要求不符,需重新编码登记。
二、登记方式
(一)打开微信搜索“吐鲁番市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平台”小程序或使用微信扫一扫“附件”的二维码进行注册、申报登记或信息变更,根据小程序的提示逐步上传即可完成(登记指导电话:15935960400)。
(二)企业或集团用户可联系:15035060909,免费上门服务。
(三)到当地生态环境部门进行申报登记。
(四)登记完成后由第三方机构上门对机械尾气排放进行免费检测、免费发放环保号牌与环保信息采集卡。
三、登记时间
(一)2024年10月10日前,全市范围内拥有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单位、企业或个人需完成备案登记。
(二)新购置或外地转入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应在购置或转入30日内申报并完成备案登记。
(三)2024年10月10日起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使用无环保号牌的非道路移动机械施工作业。
四、登记所需信息
机械所有人应上传单位或个人材料、机械证明材料,具体包括:
(一)非道路移动机械名称、型号、生产厂家名称、出厂日期等基本信息。
(二)非道路移动机械所有人或使用人名称(机主是个人的需提供身份证,机主是企业的需提供营业执照)、联系方式等。
(三)排放阶段、机械类型(按用途分)、燃料类型、额定功率、污染控制装置等技术信息。
(四)非道路移动机械铭牌、环保信息标签、发动机铭牌照片电子版(这三类铭牌、标签照片电子版尽量全部提供,其中环保信息标签和发动机铭牌最为重要,是判定排放标准的依据。全部不能提供的,需提供合格证照片电子版)。
(五)机身照片:机械正面、机械背面、机械左侧或右侧45度照片各一张。
五、注意事项
此次编码登记由生态环境部统一要求,一机一码,全国互认。吐鲁番市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将会同使用非道路移动机械所在行业的主管部门对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编码登记进行逐一核实,对没有悬挂环保号牌的非道路移动机械进行严格检查,违反相关规定的,依法严肃处理。
六、联系方式
(一)吐鲁番市生态环境局高昌区分局:
联系人:赵园园 咨询电话:18099955273
(二)吐鲁番市生态环境局鄯善县分局:
联系人:阿斯亚·买合木提 咨询电话:18699525707
(三)吐鲁番市生态环境局托克逊县分局:
联系人:阿里娅 咨询电话:18299048072
吐鲁番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7月18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