吐鲁番市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010598667/2024-00608
  • 发布机构:吐鲁番市人民政府网
  • 发文字号:〔〕号
  • 公开日期:2024-07-09

关于拟作出《新疆鄯善绿色能源化工产业示范区总体规划(2023-203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07-09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规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新疆鄯善绿色能源化工产业示范区总体规划(2023-203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查意见的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查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79日-2024722日(10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5-8665828

⠂ 真:0996-8665100

通讯地址:吐鲁番市示范区月光湖路66号(邮编838000)

吐鲁番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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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

名称

规划单位

规划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备注

1

新疆鄯善绿色能源化工产业示范区总体规划(2023-2035年)

鄯善工业园区(石材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吐鲁番市鄯善县,西临库木塔格沙漠,坐落于南湖戈壁滩

新疆天合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新疆鄯善绿色能源化工产业示范区位于吐鲁番市鄯善县,西临库木塔格沙漠,坐落于南湖戈壁滩,示范区总占地面积为14.9km2。示范区充分发挥新疆鄯善绿色能源化工产业示范区资源和产业基础优势,打造生产技术国际领先、管理模式国内一流,示范区产业与周边环境和谐发展的特色化工园区。示范区重点发展低阶煤分质分级利用、煤制乙醇、煤制天然气等煤炭煤化工产业,积极延伸现代煤化工产业链条,力争形成“煤炭分质利用—热解气或先进气化制乙醇—乙醇制烯烃—烯烃下游”产业链,在全县打造煤炭清洁利用和深加工产业集群。重点承载现代煤化工产业方向的一体化项目建设,示范区的产业定位是:以能耗、碳排放双控和环境保护为约束条件,重点发展煤炭分质利用、煤制化学品和煤制能源三大板块,促进高端化工产业集群集聚,打造能源化工产业绿色低碳发展示范区。示范区用地布局整体呈现“一园三板块”的产业发展格局。一园:新疆鄯善绿色能源化工产业示范区。三板块:煤炭分质利用板块、煤制化学品板块和煤制能源板块。

(一)优化园区产业结构和布局,坚持绿色发展。坚持以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遵循环保优先和绿色发展原则,依据区域实际和上位规划以及规划产业区块功能及环保要求,合理确定示范区产业结构、功能分区,结合生态环境管控、环境风险防范要求,制定产业发展负面清单。根据示范区产业结构和产业链,结合资源利用上线、环境质量底线,完善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二)优化规划布局、产业结构与实施时序。通过积极转变生产方式、调整能源消费结构、加强资源节约,以促进经济绿色低碳可持续发展、引导重点行业和示范区向绿色低碳方向转型为目的,针对示范区规划,从产业规模、结构调整、原料替代,能源利用效率提升,绿色清洁能源利用等方面提出节能减碳建议,推动减污治污减碳协同共治。

(三)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加强空间管控。保护区域大气环境、地下水环境、土壤环境质量,对示范区内企业提出具体管控要求,落实、细化示范区所在生态环境管控单元的管控要求,保障规划实施不突破区域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和资源利用上线。做好与国土空间规划的衔接,从全局的角度以资源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来支撑示范区规划实施,确保区域环境质量不降低。

(四)坚守环境质量底线,严格污染物总量管控。落实重点行业区域削减措施,纳入日常环境管理工作,建立考核机制,并与排污许可制度衔接,确保各类污染物排放须满足国家及自治区最新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

(五)严格资源利用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定入园产业和项目的环境准入条件。坚持“以水定产、以水定量”,优化调整示范区的产业结构、规模和布局,严格入园产业和项目的环境准入。严格按照规划产业布局入驻企业,结合区域发展定位、开发布局、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实行入园企业环保准入审核制度,引进项目的生产工艺、设备、污染治理技术,以及单位产品能耗、物耗、污染物排放和资源利用率均需达到同行业清洁生产国内先进水平,积极推进产业的技术进步和园区循环化改造,构建绿色、低碳园区。

(六)加快完善园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区域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和提升。按照“清污分流”、“污污分治”原则规划、设计和建设园区排水系统、废(污)水处理系统和中水回用系统,逐步建成完整的排水和中水回用体系,提高废(污)水回用率。制定切实可行的一般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方案,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依法、依规、合理地贮存、处置和处理危险废物。

(七)强化示范区环境风险管理,强化应急响应联动机制,保障生态环境安全。配备应急物资,定期开展应急演习,不断完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防控园区规划实施可能引发的环境风险。

(八)建立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制度。在《规划》实施过程中,应每隔5年进行一次环境影响跟踪评价,跟踪《规划》环评成果落实情况,及时调整总体发展布局和相关的环保对策措施,对园区实行动态管理,实现可持续发展。在《规划》修编时应重新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