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吐鲁番市鄯善石材工业园区增量配电网项目(三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内容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4月28日-2024年4月30日(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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吐鲁番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4月28日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备注 |
1 |
吐鲁番市鄯善石材工业园区增量配电网项目(三期工程) |
新疆盛聚力能源有限公司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吐鲁番市鄯善县石材工业园区 |
湖南玛格利环境评估有限公司 |
一、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一)新建220kV变电站工程 1.220kV 聚恒变电站:本期建设7台180MVA和3台125MVA主变压器;220kV出线8回、20kV出线252回、10kV出线262回;建设12×±27Mvar和8×±10Mvar无功补偿装置;建设事故油池1座,有效容积54m3。2.220kV 聚远变电站:本期建设6台180MVA和3台100MVA主变压器;220kV出线8回、20kV出线214回、10kV出线280回;建设12×±27Mvar和4×±15Mvar无功补偿装置;建设事故油池1座,有效容积54m3。3.220kV 三期工业硅及四期有机硅变电站:本期建设4台240MVA和3台180MVA主变压器;220kV出线11回、35kV出线54回;建设4×30Mvar和12×20Mvar无功补偿装置;建设2×20Mvar和4×16Mvar配电装置;建设事故油池1座,有效容积54m3。(二)新建输电线路工程 1.220kV 红山开关站至聚恒变电站线路工程:同塔双回路架设,新建39塔基,分裂间距为500mm,线路长度11.825km。 2.220kV 聚远变电站至三期工业硅变电站线路工程:同塔双回路架设,新建17塔基,分裂间距为500mm,线路长度4.5km。 3.220kV 聚富变电站至三期工业硅变电站线路工程:同塔双回路架设,新建20塔基,分裂间距为500mm,线路长度4.5km。 4.110kV 柯隆线、柯有线改接 220kV 聚力变电站工程;同塔双回/单回路架设,新建8塔基,分裂间距为400mm,线路长度1.681km。 项目总投资10331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103万元,占总投资额的0.01%。 |
(一)严格落实控制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且应给出警示和防护指示标志。确保项目周围区域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要求。 (二)变电站应采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同时确保项目周围区域噪声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相应功能区要求,防止噪声扰民。 (三)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本工程运营期生活污水经站内管道排至园区下水系统,最终至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四)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运营期产生事故油、废变压器油、废铅蓄电池等属于危险废物,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H2025-2012)等标准、规范要求收集、贮存,委托有资质单位利用或处置。 (五)继续优化线路路径,落实沿线“三线一单”管控要求,应避让生态保护红线、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和自然保护区等生态敏感区。确实不能避让必须经过的,应采取较小塔型、高塔跨越、档距加大等措施,选择影响较小区域通过,减少占地和林木砍伐,防止破坏生态环境和景观。 (六)加强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采取有效防尘、降噪措施,不得扰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垃圾应分类集中堆放,及时清运;产生的废水应收集处理,不得排入沿线地表水体;在建设临时道路、牵张场地等时,应尽量减少对地表的扰动,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生态恢复治理。 (七)环境影响报告书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生态保护、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按要求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 (八)加强公众沟通和科普宣传,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合理环境诉求,及时公开项目建设与环境保护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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