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工程项目管理中心:
你单位报送的《吐鲁番站东环联络线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申请书》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吐鲁番站东环联络线工程建设项目位于吐鲁番市高昌区大河沿镇,吐鲁番火车站东侧1.5km。新建东侧环形联络线自兰新铁路吐鲁番站东端咽喉引出,在兰新铁路北侧向东走行约1.6km后以R=400m半径曲线折向南,以1-12m箱形桥下穿兰新铁路后,迂回引入站房对侧车站东端咽喉,新建线路长度4.815km,新增联络线用地数量按新建单线进行征收,全线新增用地共计355.6亩(237067.85m2)。项目总投资99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7万元,占总投资的0.37%。
根据中科森环企业管理(北京)有限公司编制的《吐鲁番站东环联络线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的评价结论,高昌区环保局关于《报告表》的初审意见(高区环监函〔2018〕8号),在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该项目所产生的不利环境影响可以得到缓解和控制,我局原则同意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和拟采取的各项环境保护错进行建设。
二、在项目设计、建设和环境管理中要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并达到以下要求: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的主要环境影响为扬尘。应在路基开挖后及时洒水、尽快绿化,施工车辆经过路段经常性采取洒水降尘,运土车辆合理选取、组织行车路线,经过城镇、村庄和主要交通干道时要用蓬布覆盖等。
(二)严格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本项目施工场地与混凝土拌合场、施工机械车辆维修、冲洗点等施工场地分别设沉淀池及隔油池,通过对生产废水收集、隔油及沉淀后回用。
(三)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处置措施。施工期固体废弃物建立小型的垃圾临时堆放点,专人定期清除垃圾,并运送至吐鲁番站。
(四)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在路基土石方施工、桥梁结构施工阶段,施工噪声对距离项目较近的吐鲁番站影响较大,施工中应需要注意将重型施工机械远离上述建筑等防护措施,需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运营期,本项目振动满足《城市区域环境振动标准》(GB10070-88)。
(五)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本项目生态环境影响主要表现为工程占地对现阶段生态环境影响以及土石方填挖工程引起的地表扰动、水土流失等影响,应切实保护现有生态资源,工程占用植被的,应在线路两侧种植部分灌草木;对施工临时占用的土地,在工程建设活动结束后,应进行植被恢复建设。
三、强化公众参与机制,在工程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保要求。定期发布企业环境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四、工程施工期和运营期的环境监督管理由高昌区环保局负责,吐鲁番市环保局不定期进行抽查。工程竣工后,须按规定程序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如工程的性质、规模、工艺、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须报我局重新审批。自环评文件批准之日起满5年,工程方决定开工建设,环评文件应当报吐鲁番市环保局重新审核。
五、你单位应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表》送高昌区环保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吐鲁番市环境保护局
2018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