吐鲁番市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010598667/2021-057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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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字号:〔〕号
  • 公开日期:2017-06-30

吐鲁番市第二人民医院(高昌区人民医院)门诊综合楼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发布时间:2017-06-30    浏览次数:    【字体:

现有我单位吐鲁番市第二人民医院(高昌区人民医院)投资建设“吐鲁番市第二人民医院(高昌区人民医院)门诊综合楼建设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公众参与(征求意见稿)》、《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管理规定(试行)》(新环评价发[2013]488号)的要求,需对本项目进行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公示材料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吐鲁番市第二人民医院(高昌区人民医院)门诊综合楼建设项目   

2、建设性质:新建   

3、建设地点:吐鲁番市第二人民医院(高昌区人民医院)内   

4、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总占地面积为5000m2,总建筑面积37950m2,大楼主体为框架结构,地上16层,地下1层。本项目设病床495张,日接待门诊人数约548人。   

5、总投资:本项目总投资20000万元。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吐鲁番市第二人民医院(高昌区人民医院)   

联系人:李翔   

电话:18999690915   

三、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及主要工作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大体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准备阶段,收集相关文件,进行初步的实地调查,编制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方案;   

第二阶段为正式工作阶段,进一步做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并进行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   

第三阶段为报告书编制阶段,其主要工作为汇总、分析第二阶段工作所得的各种资料、数据,给出评价结论,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   

主要工作内容:通过现场调查、资料收集、环境现状监测、分析计算等方法找出现状主要环境问题,预测评价本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对周围环境产生的主要影响,分析影响程度,并针对环境影响提出减缓措施,使污染物能够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降到最小。   

四、环评审批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由建设单位按照国务院的规定报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建设项目有行业主管部门的,其环境影响报告书或者环境影响报告表应当经行业主管部门预审后,报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建设单位在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前,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可委托有资质的技术评估机构进行技术评估,即对环境影响评价的技术方法和评价结论进行技术把关,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提供技术依据。   

五、公众参与程序和方案以及各阶段工作初步安排   

公众参与程序主要包括五个阶段,各阶段工作初步安排如下:   

(1)在确定环评单位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后7日内以信息公告的形式进行第一次信息公开。   

(2)在环评报告编制过程中,收集公众主动提出的意见。公众对该工程有什么意见或建议,在了解公告内容后,将意见以写信、发邮件、打电话等形式及时反映给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   

(3)在报送审批前以信息公告的形式进行第二次信息公开,同时公布环评报告书简本。   

(4)在以上工作的基础上开展公众意见调查,本工程拟采用发放调查问卷的形式,对本工程评价范围内环境敏感点的公众、可能受到直接影响的单位代表及当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环保专家等进行调查。   

(5)环保局在环评报告受理、审批前和审批后对本建设工程有关信息进行公示。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本工程信息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书信等方式向我单位提出您对本工程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及建议。本次公示公众信息反馈的时间为10个工作日。   

吐鲁番市第二人民医院   

2017年6月23日   

来源:吐鲁番市环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