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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吐鲁番市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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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开日期:2024-08-29

关于2024年吐鲁番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4-08-29    浏览次数:    【字体:

吐鲁番市第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材料

关于2024年吐鲁番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

2024812日在吐鲁番市第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十九次会议上

吐鲁番市财政局党组副书记、局长杨斌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向会议做关于2024年吐鲁番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请予审议。

一、2024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情况

(一)自治区下达2024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情况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自治区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通知》(新财债〔2024〕2号),提前下达吐鲁番市2024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3.2亿元,其中:一般债务2亿元,专项债务1.2亿元。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自治区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通知》(新财债〔2024〕16号),下达吐鲁番市2024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42.5亿元,其中:一般债务1亿元;专项债务41.5亿元。

根据预算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和关于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的要求,需将自治区财政厅下达地方政府新增的45.7亿元债务限额,列入吐鲁番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现提请吐鲁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查和批准。

(二)自治区下达2024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安排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工作部署,根据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以及关于2024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要求,结合区县债务风险、区县专项债券资金需求申报情况,提出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安排的方案。

1.自治区提前下达2024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安排

自治区财政厅提前下达吐鲁番市2024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3.2亿元,其中:一般债务2亿元,专项债务1.2亿元。分区县情况如下:

1)市本级新增一般债务限额0.5亿元。(2)高昌区新增债务限额1.2亿元,其中:一般债务0.8亿元;专项债务0.4亿元。(3)鄯善县新增一般债务限额0.7亿元。(4)托克逊县新增专项债务限额0.8亿元。

2.第二次下达2024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安排

自治区财政厅第二次下达吐鲁番市2024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42.5亿元,其中:一般债务1亿元;专项债务41.5亿元,分区县情况如下:

1)市本级新增一般债务限额0.1亿元。

2)高昌区新增债务限额5.02亿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务0.5亿元、新增专项债务4.52亿元。

3)鄯善县新增债务限额22.83亿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务限额0.4亿元、新增专项债务22.43亿元。

4)托克逊县新增专项债务限额14.55亿元。

综合上述限额的安排,全市2024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45.7亿元,其中:一般债务3亿元,专项债务42.7亿元;分区县安排汇总如下:安排市本级新增地方政府一般债务限额0.6亿元;安排高昌区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6.22亿元,包括一般债务1.3亿元,专项债务4.92亿元;安排鄯善县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23.53亿元,包括一般债务1.1亿元,专项债务22.43亿元;安排托克逊县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限额15.35亿元。

二、吐鲁番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

(一)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按照自治区已下达的新增地方政府债务转贷收入,自治区新增转移支付收入事项,编制本级预算调整方案。

1.根据《关于做好2024年自治区第二批地方政府债券转贷工作的通知》(新财债〔2024〕9号)文件,市本级增加一般债务转贷收入5000万元。

2.根据自治区2024年新下达艾丁湖生态保护治理项目(二期)、增发国债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补助等资金,增加转移支付资金37513万元。

鉴于上述情况,经吐鲁番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批准,2024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331044万元,加上本次预算调整增加4251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373557万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331044万元,加上本次调整增加支出4251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373557万元。收支相抵,收支平衡。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情况详见附表1。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不作调整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不作调整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不作调整

三、加强债券资金管理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自治区关于做好2024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券发行使用工作要求,在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审查监督下,突出支持重点,积极防范化解债务风险,加快债券支出进度,持续加强政府债券“借、用、管、还”全流程管理,确保债券资金充分发挥效益。

(一)突出支持重点,防范化解债务风险。贯彻落实自治区、市委关于防范化解债务风险决策部署,全力保障确定的教育、农业等领域重点项目资金需求。

(二)及时履行法定程序,尽快分解下达限额。及时履行预算调整等相关法定程序,将本次新增债务限额安排情况,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后,尽快分解下达各区县。同时,督促区县尽快按照下达的新增债务限额编制预算调整草案,报同级人大常务委员会审查批准,确保区县及时完成同级人大常委会相关法定程序。

(三)加强协同配合,加快确定债券对应项目。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督促指导各区县财政部门加强与发改、行业主管部门协同配合,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审定的清单内选择符合条件的债券项目,尽快将新增债务限额对应到具体项目,优先支持续建项目,推动新建项目尽快开工建设。

(四)严格债券管理,切实防范风险。持续加强专项债券“借、用、管、还”全流程管理,加强用于补充政府性基金财力的新增专项债券收支预算管理,切实发挥好资金效益。加强完善项目建设和运营全周期、全过程监督管理机制,将所有专项债券项目纳入穿透式监测范围,全生命周期掌握债券资金使用、项目建设进度、运营管理情况、项目收益等。严格落实专项债券偿还资金来源,切实防范风险。

以上调整方案(草案)报告,请予审议。

名词解释

债务限额管理:根据预算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的规定,中央对地方政府债务余额实行限额管理,地方政府债务余额不得突破批准的限额。地方政府在国务院批准的限额内提出本地区政府债务限额,报同级人大常委会批准,并在批准的限额内举借和偿还债务。

一般债券:是指没有收益的公益性事业发展融资,由地方政府发行主要以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偿还的政府债券。

专项债券:是指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事业发展融资,由地方政府发行主要以对应的政府性基金预算或专项收入偿还的政府债券。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指按照现行财政体制规定列入地方预算,直接缴入地方金库的经常性财政收入。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收入总计是指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级给予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下级上解收入、从其他预算调入资金、上年结转收入等。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指列入地方预算的经常性财政支出。其资金来源包括用当年地方可用财力安排的支出、上年结余、调入资金和中央转移支付补助及专款补助形成的财政支出。

财政收支平衡:主要分为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按照新《预算法》规定:“地方各级预算按照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除本法另有规定外,不列赤字”。

债务转贷收入:指下级政府收到的上级政府转贷的债务收入。

政府债务收入:指政府以债务人身份,依据有借有还的信用原则取得的资金来源,是一种有偿形式的、非经常性的财政收入。

新增债券:是指为弥补地方公益性项目建设资金缺口而发行的地方政府债券,新增债券资金优先用于支持交通基础设施、能源、农林水利、生态环保、社会事业、保障性安居工程、国家重大战略项目等重大公益性项目支出,不得用于经常性支出和楼堂馆所等中央明令禁止的项目支出。


附表1

2024年吐鲁番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方案(草案)

                                                                                          单位:万元

                         

                         

科目代码

         

年初

预算数

调整

变动

调整后

预算数

科目代码

         

年初

预算数

调整

变动

调整后

预算数

101

一、税收收入

3,786

3,786

20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34,743

903

35,646

10101

增值税

-   

202

外交支出

-   

39

39

10104

企业所得税

-   

203

国防支出

2,706

2,706

10106

个人所得税

-   

204

公共安全支出

38,094

639

38,733

10107

资源税

-   

205

教育支出

29,959

5,144

35,103

10109

城市维护建设税

-   

206

科学技术支出

1,291

103

1,394

10110

房产税

-   

207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17,692

245

17,937

10111

印花税

-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5,562

-358

25,204

10112

城镇土地使用税

-   

210

卫生健康支出

52,859

1,202

54,061

10113

土地增值税

-   

211

节能环保支出

5,503

26

5,529

10114

车船税

-   

212

城乡社区支出

5,500

5,500

10118

耕地占用税

-   

213

农林水支出

45,874

1,555

47,429

10119

契税

-   

214

交通运输支出

7,125

7,125

10121

环境保护税

3,786

3,786

215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6,058

175

6,233

103

二、非税收入

50,301

50,301

216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874

874

10302

专项收入

1,480

1,480

217

金融支出

25

25

10304

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

17,131

17,131

220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5,544

5,544

10305

罚没收入

7,983

7,983

221

住房保障支出

17,654

17,654

10306

国有资本经营收入

10

10

222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436

436

10307

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

10,797

10,797

224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7,774

5,843

13,617

10308

捐赠收入

-   

227

预备费

3,428

3,428

10309

政府住房基金收入

11,000

11,000

229

其他支出

9,187

26,997

36,184

10399

其他收入

1,900

1,900

232

债务付息支出

3,229

3,229

233

债务发行费支出

17

17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合计

54,087

-   

54,087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合计

321,134

42,513

363,647

110

转移性收入

276,957

42,513

319,470

230

转移性支出

9,910

-   

9,910

  上级补助收入

-   

  补助下级支出

-   

-   

11001

    返还性收入

347

347

23001

    返还性支出

11002

    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

75,716

4,795

80,511

2300199

    一般性转移支付支出

11003

    专项转移性收入

4,049

32,718

36,767

23003

    专项转移性支出

-   

11006

  上解收入

157,099

157,099

23006

  上解支出

2,410

2,410

11008

  上年结余收入

39,746

39,746

-   

11009

  调入资金   

-   

-   

23008

  调出资金

-   

105

  债务收入

-   

231

  债务还本支出

7,500

7,500

  债务转贷收入

-   

5,000

5,000

23011

  债务转贷支出

-   

-   

-   

10504

    地方政府债务收入

-   

5,000

5,000

2301101

    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支出

-   

1050401

        一般债务收入

-   

2301102

    地方政府向外国政府借款转贷支出

-   

105040101

         地方政府一般债券收入

5,000

5,000

2301103

    地方政府向国际组织借款转贷支出

105040102

         地方政府向外国政府借款收入

-   

-   

105040103

         地方政府向国际组织借款收入

-   

-   

-   

11015

  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   

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   

  年终结余

-   

收入总计

331,044

42,513

373,557

支出总计

331,044

42,513

373,5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