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何立新等39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吐政任字〔2022〕9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示范区管委会,各有关部门:
根据2022年12月10日市委常委会会议丨市委常务委员会研究决定。
何立新同志任吐鲁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刘军同志任吐鲁番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免去吐鲁番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职务;
何建斌同志任吐鲁番市教育局副局长,免去吐鲁番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职务;
王春涛同志任吐鲁番市教育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孙加力同志任吐鲁番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免去吐鲁番市乡村振兴局副局长职务;
张松同志任吐鲁番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
赵静同志任吐鲁番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苏峰同志任吐鲁番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张勇同志任吐鲁番市文物局副局长;
邓永红同志任吐鲁番市文博院(博物馆)副院长(副馆长)(试用期一年);
彭岩同志任吐鲁番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免去吐鲁番市卫生监督所所长职务;
李勇同志任吐鲁番市医疗保障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徐永亮同志任吐鲁番市卫生监督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李飞同志任吐鲁番市人民医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姜茂森任吐鲁番市人民医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吾买尔·吾守尔同志任吐鲁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副主任(副局长),免去吐鲁番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陈实同志任吐鲁番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免去吐鲁番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职务;
钱昊亮同志任吐鲁番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副主任(处长级),免去吐鲁番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职务;
黄庆文同志任吐鲁番市水利局副局长,免去吐鲁番市水利局总工程师职务;
张海同志任吐鲁番市公安局副局长;
田津铭同志任吐鲁番市公安局副局长;
寇国义同志任吐鲁番市公安局刑事侦查支队支队长,免去吐鲁番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支队长职务;
郭海平同志任吐鲁番市公安局特警支队支队长(试用期一年);
高华同志任吐鲁番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政委(试用期一年);
沙拉木·克依木同志任吐鲁番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政委(试用期一年);
免去花保华同志吐鲁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王宇梅同志吐鲁番市教育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刘森林同志吐鲁番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职务;
免去买合木提·艾外都拉同志吐鲁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副主任(副局长)职务;
免去孜拉吾东·加拉力丁同志吐鲁番市行政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李勇先同志吐鲁番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李冬梅吐鲁番市商务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郭其军同志吐鲁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亚力坤·卡德尔同志吐鲁番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乃吉木丁·阿不来克同志吐鲁番市林业和草原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马合木提·海吾尔同志吐鲁番市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吴龙彬同志吐鲁番市公安局刑事侦查支队支队长职务;
免去吴国云同志吐鲁番市公安局技术侦察支队政委职务;
免去王新强同志鄯善工业园区(鄯善石材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吐鲁番市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