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新环监发〔2024〕143号)文件精神,结合财政部门工作职责,对照保障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资金投入内容,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提高认识,全力支持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近年来,财政部门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切实扛起财政支持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充分发挥财政职能,始终坚持把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积极推进生态保护修复,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科学开展国土绿化和沙化土地综合治理,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作为财政投入重点保障事项,积极推动建立常态化、稳定化生态保护投入机制。
(二)履职尽责,切实做好财政资金保障工作。市财政局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申报、争取上级资金支持,2024年拨付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资金合计15925.8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情况。2024年下达全市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资金15332.26万元,其中: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资金10000万元、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970.16万元、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2869.1万元、中央土壤污染防治资金216万元、自治区水污染防治资金428万元、中央农村环境整治资金849万元。
2.市级财政资金情况。2024年市本级财政拨付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资金593.55万元,其中:监测能力建设项目183.25万元、生态环境保护能力建设项目95.06万元、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和编码登记项目84万元、生态环境执法监测及环境应急监测项目19万元、生态环境执法能力建设项目84.14万元、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经费128.1万元。
二、主要存在问题
市财政局狠抓预算执行管理,不断压实各级主管部门的责任,督促项目实施和资金执行进度,不断建立健全专项资金监督管理的长效机制,确保财政资金使用高效、安全。但部分项目进度缓慢,如吐鲁番燃二玻璃制品有限公司燃煤炉窑升级改造为天然气炉窑技改项目实施进度缓慢,截至2024年12月底未支出完毕,剩余822万元已结转至2025年使用,影响了资金执行进度和绩效评价结果。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结合财政部门重点工作,主动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配合,对照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聚焦各领域重点项目,配合相关部门积极争取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拓宽资金筹集渠道,做好资金保障工作,为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持。
(二)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加强对资金执行情况的定期分析,切实履行督促、监管职责,有效提高资金执行进度,不断提高资金支持的针对性和使用效益。
(三)强化绩效管理,发挥资金实效。突出绩效导向,落实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理念,积极组织用款单位科学、规范设立绩效目标,并做好绩效监控、绩效自评、绩效评价结果运用等工作,确保各项目资金绩效目标如期完成。
吐鲁番市财政局
2025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