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家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
1.活动时间:2024年4月24日至12月31日
2.补贴对象:个人消费者报废2011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在吐鲁番市域内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新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新车的,给予一次性资金补贴。报废车主和新购买车主必须为同一人。乘用车指9座及以下小型非营运载客汽车。(注:报废新能源汽车后购买燃油车没有补贴。)
3.补贴金额:报废上述旧车并购买新能源乘用新车的补贴2万元、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新车的补贴1.5万元。办理地点:个人消费者可通过支付宝、微信、抖音、云闪付等平台搜索汽车以旧换新小程序进入。
4.申请入口
1.活动时间:2024年7月25日至12月31日
2.补贴对象:个人消费者转让本人名下持有的燃油汽车或新能源汽车,在吐鲁番市域内参与活动的重点汽车销售企业购买7座以下(含7座)燃油汽车或新能源汽车新车,新车注册使用性质为非营运,可申请一次性补贴。转让旧车、购买新车并注册登记须为同一个人。个人消费者转让的旧车于2024年7月25日之前已登记在本人名下,以旧车《机动车登记证书》上载明的登记日期为准。
3.补贴金额:新购车辆为新能源汽车的,按购车发票金额为5万元(含)以上的,补贴1.8万元;新购车辆为燃油汽车的,按购车发票金额为5万元(含)以上的,补贴1.3万元。本次活动期间,每位申请人只享受一次补贴。
4.申请入口:下载登录云闪付APP-政府消费券-汽车置换更新补贴专区-吐鲁番汽车置换更新补贴专区,按照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交申请。
三、吐鲁番市秋冬季汽车消费补贴
1.活动时间:2024年9月25日0时至12月31日24时
申请时间:2024年9月25日0时至2025年1月20日24时
2.补贴对象:2024年9月25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在吐鲁番市范围内申请参加活动的汽车经销企业购买(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为吐鲁番市)7座(含7座)以下乘用车新车,并在吐鲁番市办理非营运行驶证,且单车价格在5万元以上(不含增值税)的个人消费者,给予一次性定额补贴。
3.补贴标准:对符合上述条件的个人,依据机动车购车发票价格,按照每人4000元-7000元分档以现金的方式发放给消费者。具体如下:5万元-10万元(含10万元),补贴4000元;10万元-15万元(含15万元),补贴5000元;15万元-20万元(含20万元),补贴6000元;20万元以上补贴7000元,以现金方式补贴,同时享受报废更新、置换补贴等政策。
4.申请入口:微信扫图片中二维码,弹出界面点“我要报名”,上传界面上的相关材料。
咨询电话0995-8535137高昌区13999692268
鄯善县13899323281托克逊县13899306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