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吐鲁番市全面推进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实施意见〉的通知》(吐政办〔2023〕47号)文件要求,为推进包容审慎监管执法,提升林草系统行政管理科学水平,营造吐鲁番市林草系统的良好执法环境,吐鲁番市林业和草原局根据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制定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林业和草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表,认真梳理吐鲁番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现将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予以公开。
附件:1.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
2.从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
3.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
4.免予行政强制措施事项清单
吐鲁番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4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