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吐鲁番市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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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成品油市场监管,规范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保障成品油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根据市人民政府相关工作部署,决定从即日起至11月底,在全市范围开展成品油流通领域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清理整治事项通告如下:
一、坚决清理黑加油站等违规经营主体。严格加油站(点)的准入条件和企业许可经营范围,严禁企业及个人擅自新建成品油零售网点,加强对从事成品油批发、仓储经营活动企业的监督管理。严肃打击在未获得审批情况下从事成品油销售行为;严厉查处违法违规出租、出借、转让、转包成品油销售行为;严厉打击不具备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成品油零售经营资质的企业或个人利用电商平台、手机APP、朋友圈、微信群等开展成品油非法销售行为;严禁规避加油站规划以“新能源加注站”等名义批建车用燃料零售网点,销售不符合国家产品质量国家标准的车用燃料的行为。
二、严厉打击销售、存储、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成品油的行为。严肃查处将非标油作为发动机燃料销售,油品质量不达标,在乙醇汽油封闭推广区域销售非乙醇汽油,黑加油站(含自建罐、流动加油车)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强化工矿领域成品油流通监督管理,以工地、矿山、物流园等区域为重点,组织开展对非道路移动机械、重型柴油车等运输车辆的监督检查,对排放不达标非道路移动机械和车辆运输进行查处;加强工地、矿山等领域使用无合法来源、质量不合格油品及标号、标识不相符油品行为的检查监督,加强工地、矿山、道路车辆尾气检测,并溯源核查供应不合格成品油的黑窝点、黑加油站(点);严厉打击私设储油罐、私设撬装式加油站装置对外经营等非法经营行为。
三、严厉打击成品油企业偷逃税行为。开展动态监测成品油消费税缴纳、强化加油站涉税风险管理;强化加油站涉税风险管控,常态化排查进销不匹配,少申报转入购销台账弄虚作假等风险。
四、开展成品油非法运输综合整治。对油罐车未列明油品来源和用途的,主要查处采购发票、出库单据、油品合格证、购销合同等相关证明;对未能提供合规手续的,在市内道路运输采取临时扣押,逾期未能提供相关证明的油品进行查处,对油罐车运输货物与罐车标注产品和运输车辆《道路运输证》经营范围运输介质不相符的储量进行查处;加强从事成品油运输的危险货物运输企业的监督检查,查处非法改装油罐车、有无《营业执照》等;对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从事成品油运输等违法行为,将油罐车非法改装成流动加油车的行为,违法运输成品油车辆、非法改装、拼装用于流动加油车辆的依法进行查处,主要检查车辆是否改装,是否符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请各成品油经营企业和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监督,自觉抵制并积极举报非法从事成品油生产、运输、存储、经营等行为,共同促进我市成品油市场健康有序发展。专项整治过程中,对于阻碍执行公务的人员,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治安处罚,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吐鲁番市商务局 吐鲁番市市场监管局
吐鲁番市应急管理局 国家税务总局吐鲁番市税务局
吐鲁番市交通运输局 吐鲁番市生态环境局
吐鲁番市公安局
2024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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